读书教给我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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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我和朋友讨论到旅行这件事,他说旅行其实就是去别的地方看风景。看来看去,无非是生活换了一种面目重复,回来之后也就存个念想,没什么特殊的意义。
仔细想想,这么说来也不无道理。旅行之于大多数人,早已不存在走一路,惊喜浮现一路的感觉。究其原因,无非两种:第一是攻略做得太足,以至于目的地吃喝玩乐全了解;第二是根本没有做攻略。
第一种情况,我们出发前做足了功课,翻了上百篇游记,对目的地的景点门票、交通住宿、美食特产了如指掌,结果新奇感全都消失。大概我们出发之前,就已经妥善安排了出行路线,熟悉了目的地的所有地标,想好了要在那条白色的长桌前拍一张背影,但是绝对不会喝那豆汁,不,连尝一下都不要。
第二种情况,茫然而去,徒然而归。遇人问起,则除了地名一概不知。说不定日后偶然看到介绍那里的书籍、影片,恍然大悟地意识到,原来这里我去过,当时怎么就不知道这些故事呢?
我去过的地方不多,回想起来,印象里大致一团模糊,对着照片可能还要回忆半天。想憋个游记,却总能发现早有人把我旅行的全程写得灵动精妙,而且比我想好的每个词都棒——连照片都拍得比我的美。
所以旅行这件事就只能这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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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詹宏志,最近因为《旅行与读书》的上架小刷了一波热点。梁文道戏称他是“书呆子”,因为他的每次旅行,都担心有没有带够书。
他当然也会带上 Lonely Planet 出版的旅行指南,但是他也一定会事先就了解旅行目的地的历史与人文,不了解的,他就会找这方面的书来看。早年接受采访的时候,詹宏志曾说过:
“读”永远比“走”能到更多的地方。我去一个地方之前,会读很多关于那个地方的书,所以到达之后会看起来像是对那里很熟悉的人。
他对于目的地的了解,不仅仅局限于景点、交通、美食(尽管这些也都是他准备的内容),更扩展到了不下功夫就无法接触的历史、文化、风俗、文学。在印度旅行的时候,詹宏志遇见了一位地毯商人,明知道他的地毯比其他人的要贵许多,也明知把地毯带回台湾得花多大功夫,仍然心甘情愿地买下了地毯,原因不过是因为那位地毯商人能够用(他完全听不懂的)古波斯语吟诵奥玛·咖音(Omar Khayyam)的诗句;去非洲南部之前,他买了《非洲南部野生动物》和《非洲南部鸟类》带在身上,然后一下子就认出了博茨瓦纳的奥卡万戈沼泽里在眼前扑腾的十几种鸟类;去日本冲着早已熟知的酒田所在地古国“出羽国”的羽黑山而去,然而两次都不得入,又想起了《茵梦湖》那位失意的莱茵哈德,游不到湖心、触不到水中睡莲……
我在想,如果不是他知道奥玛·咖音,面对地毯商人,他就只能看到作为商品的地毯的织工与花纹;如果不是他专门去了解非洲动物,面对非洲水雉、黑枕麦鸡,认知也只能限于“看见了许多鸟”;如果不是他熟知日本历史,羽黑山这座深山也是神山,就不会给他留下这样的执念。
梁文道在这本书的序言中提到,甚至连他为什么想去某个地方游览,缘起也和书有关。动念想去亚美尼亚,是因为看了波兰大作家卡普钦斯基的《帝国》,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一个古老文明,人们崇拜古籍有如圣迹。对他来说,这已经足以成为非去不可的理由。
詹宏志的旅行,也是做足了“攻略”再出发的,只是他的攻略,比我们的多向人文方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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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南多·佩索阿是葡萄牙作家,是一个极度讨厌旅行的人,但是在我眼中,他可能是最会旅行的人。我从他的书里幡然醒悟,旅行的目的地不在远方,而在自己;旅途的重点不在于景观,而在于旅行者的想象力和感知力。哪怕他只是从里斯本的一处走到另一处,他所获得的也比跨国旅行者的收获要多。他在一篇名为《我游历第八大洲》的文章里面写到:
什么是旅行?旅行有何用处?一个落日,同另一个落日太像了,你无须到康士坦丁堡去刻意地看一下某个落日。
出于对旅行本质意义的无法了解,他几乎不会离开他所居住的城市里斯本。但是他却能随时保持着旅行的状态——
在我身体的列车里,在我命运旅行途中如同一站接一站的一日复一日里,我探出头去,看见了街道和广场,看见了姿势和面容,它们总是相同,一如它们总是相异。
他可以在办公室里旅行,可以在自己的书房里旅行,他对于环境建立了一种敏锐的想象力和感知力,“如果我想什么,我就能看见它”。因此他认为,只有想象极端贫弱的人,才需要为意在感受的旅行进行辩解。可能他就是“坐地日行八万里”的另一种实践者:
我的航程比所有人的都要遥远。我见过的高山多于地球上所有存在的高山。我走过的城市多于已经建起来的城市。我渡过的大河在一个不可能的世界里奔流不息,在我沉思的凝视下确凿无疑地奔流。如果旅行的话,我只能找到一个模糊不清的复制品,它复制我无须旅行就已经看见了的东西。
在他的另一篇文章《孩子的智慧》里,他提到“现在,完全知道怎么在心灵里旅行的他,甚至能用身体来旅行了。”也就是说,在佩索阿看来,一个人只能先学会心灵旅行,透过感知力与想象力了解远方,身体上的旅行才会有意义。相反,如果你没有从每天的生活中发现细节的变化的感知力,那么旅行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生活在别处的另一种重复。
生活全看我们是如何把它造就。旅行者本身就是旅行。我们看到的,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而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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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旅行,可能是为了发现未知的新世界,也可能是为了证实我们对已知世界的想象。但这样的要求其实并不低,得需要有对生活的感知力,以及对目的地很多方面的足够了解。
十九岁那年去湘西凤凰,光看早就商业化的古街古楼去了,后来我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沈从文,才觉得没去沈老故居真是一趟买椟还珠的经历。
我有位老师曾说,旅行应该多做人文方面的攻略,少做吃喝方面的攻略。我觉得倒也大可不必,吃喝本来就是人文的一部分。可怕的应该是只有吃喝方面的攻略,旅行成为走马观花。要我说,就应该做好人文方面的攻略,同时做一个走心的旅行者。
当然,如果说你只是想轻松而来,轻松而去,我真的也没有意见,开心就好。只不过现在的我会觉得很可惜而已。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可惜呢?比如你去巴黎圣母院大教堂,和别人一样会看见这样的壮丽景象:
也许你也会欣叹于教堂华美的建筑,留下色彩斑斓的照片。而如果你做对了攻略,尝试了解了欧洲的历史和艺术,又是个愿意花费想象力的走心旅行者,你就看到这样的景象了:
错过了这些,难道不会可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