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读后

      实在是没办法了,搬出了《平凡的世界》当挡箭牌。这本书看完也应该有两年多了吧,回头看看,高中三年要说在看书方面有值得骄傲的地方,大概其就是啃下了这本百万字皇皇巨著,知道了一个燃命当灯,拿血作墨的疯子,叫路遥。

      不知道为什么,看这本书,我不自主地想到了老舍,我读老舍,也只一本《骆驼祥子》,对这本书尤为深刻的,除了其中映出来的黑暗,就是那浓厚的京味儿,这种感觉是学不出来的,只有在皇城根儿底下长起来的人,才能用笔透出来。《平凡的世界》也是如此,书里自然而然流露出的,就是陕西黄土的厚实。在文字里面躲着的,是中国乡村版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在这些年轻的娃娃身上透出来的,是被生活愣生生逼出来的早熟,是一股还没有擦掉泥巴味儿的青涩。

      尽管很俗气,当我还是想说,路遥写出了一批鲜活的人物,我印象最深的,反倒是出场次数不多的王满银,对他的主要评价就是四个字:奸懒馋滑,这绝对不是一个好人,但也是个一颗红心的坏人,在作者的笔底下,走出来了这个贼眉鼠眼的小个儿汉子。投机取巧,奇懒无比,正经干活儿不愿出力,让他去偷胆量不够,能背着自己的婆姨偷腥,但又是打心眼里心疼自己的婆姨和这一双儿女。只能说这是一个没怎么想过做好人,但又绝没有胆量做坏人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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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少安。

      讲句实话,我不是很喜欢那个说法,“要谈恋爱就找润叶,要结婚就找秀莲”,也不太喜欢少安,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他的成熟,他的冷静,他太有家中长子的样子,因此他没有任何任性的勇气,他太像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人,因为他的一切,即使是爱情,也未曾离开过现实半步。可能是我还年轻,经历过的依旧太少,所以,我依旧相信有能经得起柴米油盐考验的爱情。少安是一个合格的儿子,合格的丈夫,合格的父亲,合格的庄稼汉子,可唯独不是一个合格的恋人。热恋中的人,从没有把目光放的那么远,非要看到昨天的海枯石烂,终究要败给明天的柴米油盐。趁着年轻,大大方方儿地谈一回不是靠在物质上的恋爱吧,虽然可能花期短暂,但你也无法预料,爱的种子盛开的时候,会是何等的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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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旧是不想绕开这个话题,那么,就再看看润叶和秀莲吧。

      一个是青梅竹马,却又门不当户不对;一个是门当户对,却又素昧平生,两个本来毫无瓜葛的姑娘,因为一个黄土地上的汉子牵扯到了一起。不同的人面对着这个二选一的问题,会有不同的选择,忠于感情的人会选择前者,看清现实的人会选择后者,这两种人的区别有点像李白和杜甫,一个浪漫洒脱,一个脚踏实地。早早当家的少安学不得“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诗仙,也因为他的选择,让润叶走上了一条从未想过的路。到最后润叶的结局,我看上去,有一种含着泪的滑稽,无法接受健全时的李向前,却在他残疾以后选择了真正开始认可她的丈夫。就像和命运下棋,润叶输的一塌糊涂,但到最后,命运打翻了棋盘,于是,润叶选择了微笑着与命运讲和。女孩子家,不要将自己的一辈子当成一场交易,因为不管是把这买卖交给别人做还是自己做,当你想要把自己的一辈子典当出去的时候,就已经没办法去衡量换来的东西价值几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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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莲给我的感觉,就像路边开得火辣的野花,率性,坦荡,不加修饰的漂亮,讨人喜的俗气。她喜欢少安,没有那么多考虑,没有那么多规矩,她不管少安的家里是怎样的贫富贵贱,就是一种毫无掩饰的喜欢。跟了她喜欢的人,无论怎样的幸福还是苦难,她都是心甘情愿地跟在少安身边,一步步地走过去。即使是要分家,她也不会明里暗里地闹出许多幺蛾子,要分家,也是坦坦荡荡的不满。这样的姑娘实在是世俗得可爱,有这样一个婆姨,让人头疼的柴米油盐也泛出了香味。这样的日子不会活色生香,却注定有滋有味。到最后秀莲的结局,实在是让我太难接受,所有的苦难都已然迈过,却没想到败给了乘虚而入的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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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少平。

      少平的初恋是郝红梅,在我的眼中,这是一个最有烟火气的女子,让人无法喜欢,却又恨不起来,因为在她身上反映出的,是最无情的现实。即使到了今天,依旧有不在少数的女孩子信仰着“学得好不如嫁得好”,不得不说这是这个时代的无奈与悲哀。显然,郝红梅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喜欢上了顾养民,我到最后依旧不知道她曾经喜欢上的到底是顾养民,还是他身后可以让她嫁入“豪门”,可以帮她的家庭洗白的背景。后来她失败了,嫁了一个算是门当户对的人,本来,她应该这样安安静静地过完这一生,可惜,“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她的男人因为挖窑洞被砸死了。生活给了她两次当头棒喝,将她从原本的地面,打入凄冷的泥泞,然后在她绝望的时候,给她送来了润生。生活,教会了她知足,教会了她珍惜。而润生对郝红梅的爱里,杂着一丝说不清楚的恐惧,对婚姻的恐惧。他可以说是亲眼看到了他姐姐和李向前的婚姻悲剧,或许是因为这样,他不会接受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郝红梅的出现,给他带来了一点没见过的光亮。因为被生活的打击,郝红梅早已没有了恋爱中的应有的傲娇,有的,是为人妻为人母的柔情,这让润生感到了爱情中应有的温暖。后来对父母的反抗,为了爱人的离家出走,让我不由得给润生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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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晓霞,我找不到任何物化的形容,这是一个太过美好的人儿。美丽,不娇气,勇敢,孝顺,聪明,活泼,开放,热爱工作,不拘礼法,懂得爱情……她的身上放得下太多太美的词儿。她像她的表姐,喜欢一个人,就大胆去追,才不管什么门当户对眉眼高低;她比她的表姐幸运,遇到了一个绝不像他哥的少平。但即使是少平拒绝了她,晓霞也绝不会学润叶,用她的一生,去还一场莫须无莫须有的人情。田晓霞就是田晓霞,不会当任何人的筹码。面对少平,她爱他,也知道怎样去爱这个眼前的男人。他做小工没有铺盖卷儿,她送他一套;两个人一起出去吃饭,就大大方方儿地让身上有钱的少平请客结账。这是一个顶聪明的女子,知道怎样照顾自己心爱的男人,又不折了他的尊严。关于晓霞与少平,我最喜欢的一段就是晓霞去煤矿上看少平那一块儿。想想吧,一群在不见天日的矿坑里呆着的汉子,上完一天的工,从黑黢黢的洞口里上来,穿着脏兮兮的蓝色工作服,有的衣服上还破了洞,豁着口子,每个人脸上都沾着煤末子,有的头发里还有小煤块儿。就这样出来,看见光秃秃的地面上,灰蒙蒙的天空下,站着一个漂亮的姑娘,穿着碎花的半袖连衣裙,两条胳膊在身前拎着一个精致的小包,两条漂亮的腿露出来,像洗干净的白莲藕,一阵风吹过,吹动了她的裙子,吹乱了她的一头披肩发。估计每个看见的人,都以为是见了莲花仙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人群中找到了她的少安,开心地笑着,走向她的“掏炭男人”。怪不得他的工友要嫉妒!到了宿舍,少平要光膀子洗头,她也不避讳,看着自己眼前的人,她递过肥皂,手在他黑亮的脊背上滑过。这实在不像是凡尘中的人!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早已定下了自己与他的未来,许给了他一个太过美好的梦,可还没到那个时候,梦,碎了,碎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只留下了几本日记,给少平作梦的渣子。到最后晓霞的牺牲,实在是充满了英气,帮军队撤退群众,让我看见了一个穆桂英般的晓霞,为了就一个落水的孩子,晓霞走了,走的勇敢,走的硬气,走的像那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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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本书的主角,少平的身上没有任何主角光环。一路走来的少平,实在是平凡的很。见过好人,碰到过坏人,帮过可怜人,遇到过贵人。一路坎坎坷坷平平仄仄地走来,少平也在成长,但骨子里的善良没变,骨子里的不服输没变,也像一块鹅卵石,生活可以磨平他的棱角,但是改不了他是石头的本质。在学校因为贫穷,少平有些自卑,但当他找到自己的亮点的时候,他也可以骄傲的将它摆在众人面前。他追求郝红梅,郝红梅拒绝了她,但当郝红梅身处井底的时候,他非但没有落井下石,反倒毫无理由地拉了她一把。那时候少平的出发的不是爱,不是喜欢,只是不想毁了她的一生。高中毕业没处去,就跟着下地;沾了田润生的光去教书,也毫不避讳地拿起了教鞭。他从没拿自己当过知识分子,却从始至终没放下过书;他没有文人的迂腐,却有文人的风骨。出去打工,遇到了畜牲胡永州,当时拍案而起,领了工钱,揍了胡永州,把工钱尽数给了小翠。他救不了她,却忍不住帮她。这就是少平,纵使被生活折腾的遍体鳞伤,胸中也总有一份少年侠气。到了煤矿上,遇到了一个好师傅――王世才,他过了一段真正快乐的日子:家里哥哥的生意做的有声有色;身边没再出现恶人和可怜人;总重要的,他喜欢的人也喜欢着他。至于后面,哥哥破产、师傅去世、晓霞牺牲、自己受伤……这一切都让少平猝不及防,也让他给自己作了一层厚厚的茧,他开始逐渐隐藏自己的情感,他依旧敢恨,但却不再敢爱。他在怕,怕再一次失去,也怕再一次伤到别人。至于到最后,少平和金秀会怎么样,又会和惠英怎么样,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剧本。就这么没有定稿吧,这就像一幅地道的国画,总要有留白才完整,只不过这画中的景象,实在是有些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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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十分不想承认,但这也是事实。对于晓霞和少平来说,其中的一人牺牲,是一种比较真实还能够让读者接受的结局。一个是庄户人家,一个是市长家庭,这二者之间,差着九丈九尺高的天梯。如果让两人分手,那是读者真正不想看到的。但如果让两个人走进婚姻的殿堂,那太不真实,那种写法太不路遥。再者说,就算两人在一起了,然后呢?后面的事,又有多少是读者想看到的?是作者想写的?走了就走了吧,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走在了最好的年华,也便永远是青春的年纪。就像永远是二十二岁的冠军侯霍去病,就像停留在二十三岁的杭州第一名妓苏小小,就像一直是“羽扇纶巾”的周郎。

    本来到了这儿,这篇文已该结束,但是不经意间又想到了一个人,那就再蹦出来,为一个不值得的家伙浪费些笔墨,他的名字,叫古风铃。

    这真是一个诗意的名字,比“黑白”这种名字漂亮得多,他的主人也的确是个诗人,却是我最恶心的一类人,很不幸,这也是我感觉最像文人的一类文人。这人的坏也不是普通意义的坏,他不像胡永州,让你有种冲进书里和少平一起揍他一顿的冲动。他的坏,是他不认为他自己坏。在他的世界里,他不过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为了灵感,和别人的女人上了床。

  从古至今,从中到外,这种文人一直都有,而且不乏成名成家者。写过《卖炭翁》《观刈麦》,心忧民间疾苦的白居易也曾写下“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写过《阿房宫赋》的杜牧自称“青楼薄幸人”;雨果只娶了一任老婆,但一生枕边人过百;就连一直是赴黄泉也要结伴的傅雷馥梅夫妇,也曾出过婚内出轨的丑闻。或许有独特的历史原因,再加上逝者为大,我对这些才高八斗的文坛大家无法评价。但对古风铃,我就恶心的彻彻底底,他没有文人的穷酸,没有文人的迂腐,而这种事,当你对他厉声斥骂的时候,他便给自己戴上了一顶“风流才子”的高帽子。就像这世上的酒鬼,每每喝得烂醉被人骂的时候,总喜欢搬出李白做挡箭牌,可酒鬼只学得了诗仙的贪杯,却学不了“李白斗酒诗百篇”的才气。而古风铃为了自己的欢愉,破坏了一个美满的家庭,然后他拍拍屁股走人了,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恕我眼拙,在我的眼里,这不叫风流,这是下流。真正的风流才子,会去拈花惹草,但是,也敢于为自己造下的冤孽买单。关于这,我十分认同黄霑的一句话:“留情不留种叫风流,留种不留情是下流”。

    到此,这就是我眼中的《平凡的世界》,这里面有我所看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因为缺乏阅历,所以看到的世界,不免有些稚嫩。每个读者眼中都应该有一本自己的《平凡的世界》,一个该是那个样子的路遥。希望您在读这篇文的时候,能认识一个不一样的少安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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