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内经运气七篇(总纲)之八

运气七篇的真伪及其与《内经》的关系

现在通行的《黄帝内经素问》是唐·王冰次注,宋林亿等新校正,明·顾从德刻本。由于王冰在次注本书的序文中谈到了原书有九卷,但“今之奉行,惟八卷尔”,“第七一卷,师氏藏之”。这就是说,唐代流行的《素问》已经缺了一卷,王冰在撰注《素问》时,将所得之“秘本”,连同“兼旧藏之卷,合八十一篇二十四卷,勒成一部”,使《素问》一书终成全。

宋·林亿等奉诏对本书作《新校正》时,对王冰在序中所提到的这一问题提出了质疑。《新校正》云:“详素问第七卷,亡已久矣。按皇甫士安,晋人也,序《甲乙经》云亦有亡失。《隋书经志》载梁《七录》亦云止存八卷。全元起,隋人,所注本乃无第七。王冰,唐宝应中人上至皇甫谧甘露中已六百余年,而冰自谓得旧藏之卷,今窃疑之。仍观《天元纪大论》,《五运行论》《六微旨论》,《气交变论》,《五常政论》,《六元正纪论》《至真要论》七篇,居今《素问》四卷,篇卷浩大,不与《素问》前后篇卷等。又且所载之事与《素问》余篇略不相通。窃疑此七篇乃《阴阳大论》之文,王氏取以补所亡之卷,犹《周官》亡《冬官》,以《考功记》补之之类也。

又按汉张仲景《伤寒论》序云,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经》、《阴阳大论》。是《素问》与《阴阳大论》两书甚明乃王氏并《阴阳大论》于《素问》中也。要之,《阴阳大论亦古医经,终非《素同》第七矣。”在此,《新校正》对《七篇》非《素问》原书内容,而是王冰“并论补亡”之作,作了当肯定的结论。

自此以后,对于《七篇》是否《素问》原文便引起了争议。争议主要围绕着《新校正》所提出的两个问题进行。其一,《七篇》是否是《素问》原文;其二,《七篇》中所论内容与《素问》中其它篇章是否相通?自宋以后至金、元、明、清以来的知名学者中,多数学者对《七篇》持肯定态度,或作诠释,或在论著中加以引证发挥,把《七篇》视为经典著作,作为《内经》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但也有少数学者对《七篇》持否定态度。其中有明·缪希雍反对最力。他在《本草经疏》中说:“原夫五运六气之说,起于汉魏之后乎?何者?张仲景汉末人也,其书不载也。…是以知为后人所撰。”缪氏连《新校正》提出的“并论补亡”都不承认。近代以来持否定态度者也不乏其人,但更多者视《七篇》若有若无,避而不谈,把它摒弃于《内经》之外。有的人提出运气学说不但汉代未提及,就是两晋南北朝,也从未见诸记载,因而认为是“伪作”,是“荒诞不经的文字戏”,“毫无实际和科学根据”,“纯属无稽之谈”等等。

《七篇》是“伪作”吗?我们的回答是:  否!!因为我们认为提出《七篇》是伪书者毫无根据。

“伪书”论者的根据之一是:“皇甫士安,晋人也,序《甲乙经》云亦有亡失。《隋书经籍志》载梁《七录》亦云止存八卷。全元起,隋人,所注本乃无第七。”这就是说,既已亡失,就不能复得。后来王冰找到了原书是不可能的,所以是“伪书”。我们认为“伪书”论者所提供的根据和王冰序中所述完全是一致的。

王冰已明确指出:“今之奉行,惟八卷耳。”只不过王冰说缺的一卷“师氏藏之”。“师氏藏之”有没有可能呢?我们认为是有可能的,不能轻易否定。因为先秦以前的文字经始皇焚书之后,流散于民间者极多。现在尚能看到的一些古书不少就是汉代“求遗书于天下”的情况下献出来的。

《七篇》失而复出,当然也有可能远的不说,亡两千余年的《孙子兵法》不是近年来才重现于世吗?其次,从王冰次注《素问》的整个过程来看,其治学态度是极其严谨的。他在整理过程中,对所作增补删编一一详述,所谓“加字以昭其义”,“迁移以补其处”,“别目以题篇首”,“增益以光其意”等等,而且声明“凡所加字,皆朱书其文,使今古必分,字不杂糅”,毫不含混,一字不苟。例如对《针解篇》最后一段文字,由于无法解释,所以就干脆不予解释,并明确指出:“此一百二十四字,简烂文,义理残缺,莫可寻究而上古书,故且载之,以佇后之具本也。”对《五运行大论》中的缺字,宁缺而未以意补之。对《刺法论》和《本病论》两篇由于亡失,所以就实事求是地存目注亡,也没有因为维持八十一篇求其全而任意增补。由于如此,所以没有根据怀疑王冰所谓“时于先生郭子斋堂,受得先师张公秘本”,是在说假话。皇甫士安说了一句缺一卷,全元起也因为缺第七卷,所以未注第七卷,伪书论者就以此为据来否定亡书复出的可能;王冰也说缺第七一卷,但他找到了秘本,而且秘本保存者有名有姓,伪书论者就可以据此轻率地指为伪书;如此结论未免有失严谨和公正。

伪书论者根据之二是《七篇》篇卷浩大,不与素问前后篇等。这就是说,《七篇》在篇幅上与《素问》其它篇章长短不一,所以是伪书。这个理由更站不住脚。因为《七篇》从总的文字篇幅来看是大一些,但是《七篇》之中也有长有短,《六元正纪大论》、《至真要大论》最长,《五常政大论》、《气交变大论》次长,其它如《天元纪大论》、《五运行大论》《六微旨大论》则并不长。《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全篇共有1,880字,而《天元纪大论》才只有1,116字在篇幅上就比《阴阳应象大论》要小得多。所以,用篇幅大小,字数多少作为辨别真伪的论据,是站不住脚的。

伪书论者根据之三是《七篇》“与素问余篇,略不相通”。真的是这样吗?我们的回答也是:否。我们认为,《七篇》与《素》其它篇章比较,不论是从语言上或是从内容上来看,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而且是息息相通互为补充的。首先从语言上看,《素问》其它篇章韵语很多,《七篇》中亦是,而且不少韵语在内容上相似甚至完全一样。例如,《素问·灵兰秘典论》中谓:“窘乎哉!消者瞿瞿,孰知其要,闵闵之当,孰者为良。”《气交变大论》中也谓:“肖者瞿瞿,莫知其妙,闵闵之当,孰者为良。”从文义、文风上来看,这两段文字可以说完全一样。再如《素问·举痛论》谓:“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善言古者,必有合于今”《气交变大论》中亦谓:“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有合于今。”从文义、文风上来看,这两段文字可以说也完全一样。使用韵语是先秦语言上的特点之一《七篇》与《素问》其余篇章在语言上如此“相通”甚至相同,说明《七篇》和《素问》其余篇章都是属于同一时期的作品。其次,从所述内容来看,《七篇》同《素问》其余篇章中的内容更是处处“相通”而且是互为补充。例如,《七篇》中对五味与五脏补泻的关系问题,《七篇》中所述内容与《素问·脏气法时论》中所述内容完全一样。再如《素问六节脏象论》中提出了“天以六六为节”的问题,但没有深入解释。《六微旨大论》中也提出了“六六之节”的问题,而且是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提出,而后加以回答。原文谓:“愿闻天道六六之节,盛衰何也”之后,歧伯给予了相当明确的回答。原文谓:“上下有位,左右有纪,故少阳之右,阳明治之;阳明之右,太阳治之太阳之右,阴治之;阴之右,少阴治之;少阴之右;太阴治之;太阴之右,少阳治之。”这就是说,所谓“六六之节”的涵义,就是用三阴三阳来统领六气。这一段论述,对《素问·六节脏象论》作了十分重要的补充。这类例子,俯拾皆是。

我们在前面所讲的《七篇》中的许多认识,实际上也都是《内经》中其它篇章各种论点的总结,也都可以在《内经》其它篇章中找到论证。由此看来,那种认为《七篇》与《素问》其它篇章“略不相通”之说也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至于其它所谓“伪书”的论据,如认为什么仲景书中未载呀,汉代未提及呀等等,就更不能成立。因为仲景书仍在,张仲景在其《金匮要略》中明明讨论过“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等问题,而且明确提出过“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的问题。这个问题,只要稍稍认真翻阅一下《金贵要略》,并把这些内容和《七篇》对照一下,就自然明了,无需再加以讨论了。即使退一步,认为《七篇》虽不是伪书,而是王冰把失传的《阴阳大论》补入《素问》之中,那么,《阴阳大论》也仍然是与《素问》同时代的另一部医学经典著作,反映了那一时代的医学成就。既然大家已经公认,《内经》并非出自一人之手,一时之作,那么就更没有理由把《七篇》排除在《素问》之外。它和《素问其余篇章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只能会使我们更全面地学习和继承我国古代的医学遗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七篇》不是伪书,说是王冰塞入的私货是没有根据的。《七篇》不但不是与《内经》无关,而是与《内经密切相关,是《内经》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那种把《七篇》摒弃于《内经》之外的提法和作法,我们认为是对《内经》的一种曲解,是对中医理论体系的一种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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