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不时会遇到因为打架前来咨询的电话:波警长,我家某某亲戚打架了,在某某派出所,你可能帮我找找关系。
打架是生活中常有的现象,除了地痞流氓,哪有不慌神的。病急乱投医,不管是否有用,先找关系再说。
那么今天就来聊一聊,打架找关系是否有用?
打架造成的伤害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和伤害致死四种情况,今天我们只讨论可以在派出所调解的轻微伤和轻伤两种情形,而重伤和伤害致死找关系不可能有用,因此不再今天讨论的范围。
轻微伤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轻伤触犯的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现在就根据这两种不同的结果来看派出所的处理流程。
1、造成轻微伤是对方追究你法律责任
因打架造成的轻微伤,对受害人及社会危害不大。根据法律精神和和谐社会的需要,派出所往往力推调解。对派出所民警来说,调解是最省时省力的办案方式,而治安拘留往往是最后不得已才采取的措施。在调解的过程中,民警并不能起到主要的作用,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双方是否有坐下来调解的意愿。当一方不同意调解,执意要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办案民警是无能为力的,不会因为你有关系,办案民警就不采取治安拘留措施。
因为治安案件追究法律责任不是取决于执法机关,而是取决于案件的当事人。公安机关只是主持公道的中间人,如果调解不成,造成治安拘留,完全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责任。
打架就是打钱,花钱了事,没钱坐牢。双方调解也就是协商谁赔谁多少钱的事,调解不成,最重要的原因都是价钱没谈拢。你说你没钱,只能进去呆几天,好在治安拘留的时间不长,处10日以下拘留。
2、造成轻伤是司法机关追究你法律责任。
造成轻伤的打架案件属于刑事案件,侵害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是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追究你的法律。一旦立案,除非搞错了,不大可能撤案。
轻伤案件一般立案程序较长,派出所一般会先做笔录先取证,之后等受害人伤势康复,再到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轻伤时,才会正式立案。因此很多人还在住院期间,就开始着急上火,怎么办案民警不管不问?怎么打我的人还在逍遥法外?怎么医药费还需要自己出?胡思乱想得出的结论就是对方一定在派出所有关系,不然派出所怎么会如此偏袒对方呢?最后就会认为公安太黑了,不找关系肯定搞不赢。
派出所立案之后,才会对犯罪分子采取强制措施。这时候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着急了,一般不想被刑拘的犯罪分子,都会要求和受害人调解,但这里的调解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寻求对方的谅解,作为法院从轻处罚的情节。
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讲,作为受害人,在司法阶段,都占有主动权。当然如果遇到那种几进宫的社会渣滓,你找关系也是没有用的。
很多人着急上火,要去找关系。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医疗费没有着落。其二,以为没人派出所不处理,想尽快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无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从法律上来讲,受伤的双方都是各看各的,然后凭借病历和收据去派出所处理。但是大多数受害的一方,都会觉得心里不平衡,我明显吃亏了,对方竟然不支付我的医药费,公安机关竟然不要求对方支付我的医药费。很多人出于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于是凭空想象出很多忧愁,折腾出很多不必要的行为——比如各种托关系。
事实上,作为受害的一方往往非常缺乏耐心,急需看到派出所有所行动,甚至立即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往往办案民警面临一堆要处理的案件,受害人认为天大的委屈,在办案民警那里不过是一份笔录一张纸。很多人在等待中失去了耐心,三天两头往公安机关跑。“那个打我的人,还在逍遥法外呢!你们怎么不去抓?”受害人不会想到,是否有警力去抓?抓来了放哪儿?抓来了谁讯问?
如果说找关系有用,那就是可以插个队,你的案件能够获得优先办理。
法律都有硬杠杠,不会有公安民警会因为你找了关系,就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更何况公安内部有法制科,公安之外检察院和法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