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环境、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人们的意识也不断进步提高。保险,便成为了其中一种理财、保障的方式,也成为某些权力之人避险手法。那就令中国保险行业迅速掘起,并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保险公司也发展到目前的几十家,保险行业的资产规模也已经超过万亿元,整个行业的发展不谓不快。
保险对于生活的确意义非凡,防止生活因为意外而陷入深渊。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购买重大疾病保险,都希望在自己不幸得病的时候,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一些帮助。人们的愿望是简单而美好的,但是,提醒大家,你所得的病,要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那些大病条件,还真是挺难的,在你有生之年能否获得理赔更是一个大大的疑问了。有很多所谓的“保险”,其实并不足以保障生活,钱是交了,但是生活却没有得到保障。看病是要花钱的,得了大病,更是要花大钱。另外,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发展,有很多在保险合同上写着的治疗方式和方法已经或不再被医院方所选择。保险公司在处理客户索赔的时候,因理赔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等主客观因素,漏赔,少赔、不正当拒赔等现象屡见不鲜。所以啊,购买大病保险的时候,你的期望值离保险公司的承诺到底有多远?
“投保容易,理赔难”,目前已成为民众对保险行业的概括,深刻地道出了广大民众对保险公司的不满。对这一点,本人也深深体会其中滋味。
我的一位亲属,于2004年已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康宁终身保险”此项重大疾病保险,距现在已达15年。可不幸往往无可预料,在2018年的6月份,他的心脏曾一度停止跳动差不多2秒(此有医院心电图为证),在当地某知名医院诊断为心梗,并立刻做了安装心脏起博器微创手术,花费不菲。术后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提交一切相关医疗资料及证明,并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事项。
问题来了,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回复,要开胸手术才有报销!若回到十五年前的医疗条件,那时候还没具备微创之类成熟的高技术手术条件,做心脏手术一般要开腔才能完成。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居然利用这个15年时间段的医学技术差距以及当时签订合同的条款限制,忽悠了被保险人!
按照康宁终身保险条款,心脏病(心肌梗塞)之说,心脏病等于心肌梗塞。事实是心脏病不能和心肌梗塞划等号。心脏病的概念远远大于心肌梗塞。用括号把心肌梗塞放在心脏病的后面,心脏病(心肌梗塞)放到一起是个大陷阱。如果说心脏病有一百种,那么心肌梗塞只是心脏病中的一种,同时具备康宁条款里心肌梗塞三个诊断条件的只有心脏病的几分之一。那么这种保障还能有多大呢?当年投保时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游说着:无论什么心脏病都可以按重大疾病为你办理。可,偏偏,一旦索赔,中国人寿有关负责理赔人员却按心率缓慢此病症办理,并答复入院治疗时是心肌梗塞,但经过治疗手术,已经康复,没有心肌梗塞的迹象,不附合重大疾病(此有通话录音为证)。这种强盗逻辑苟延残喘的辩解,真是一个大笑话,治疗好的重大疾病就不用理赔了吗?可见保险有一定的欺诈性。对于重疾在什么样的资质的医院,由什么样的资质的主治医生诊断都有严格的要求,当你身患重大疾病时,能够很好的同时顾及到全方位吗?没有,那就意味着保险没了!保险合同为什么要用专业的医学名词呢?却不用通俗易懂的词句呢?保险公司的目的不得不让人怀疑!
就为此理赔一事,我专门查阅有关报道,也走访打探了身边一些在中国人寿购买了保险且曾经患过了重疾的亲戚朋友。不问不知,他们也原来在理赔路上荆棘丛丛。
就举个案例说吧,我一位朋友的父亲中风后无法讲话,幸好能听得懂,身体半瘫。要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理赔(在重大疾病险里有一条是丧失言语,注: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他还听的懂,有手语,还没有丧失言语。无法讲话又听不懂那是植物人和死人有什么不同?原来重大疾病险是保死的。合同里的文字条款是不是可以多种解读呢?
也解剖一下某项保险条款吧,在保单里写着原位癌不在保列。这句话的意思是癌细胞还没有扩散的病例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也不属于重大疾病。按照目前医学技术与条件分析,一般已发现的原位癌症治愈成功率有多高呢?很多家庭甚至为这病倾家荡产或举债来医治,试问,这么难治愈的病还不算重大疾病吗?若一旦癌细胞扩散了,那还有治愈的希望吗?这侧面也说明,重大疾病是不是非死了才能理赔?
看来,经此一历,才知晓,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里玩文字游戏。保险条款晦涩难懂,在保单上出现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最后的陷阱,从而理解合同内某些字如“及”、“和”、“等”字妙用。
在这个文字游戏里,而且还带点脑筋急转弯的玩味。已经连续交了十五年款额的保险,一旦发生重大疾病,“心脏手术”却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搪成小疾病而已,成了在这游戏中的一个重大教训与天大笑话。
所以,与其讲重大疾病险是宫廷御宴酒一百八一杯,不如讲其实就是那个二锅头里掺哪个白开水。忽悠人的!
再问,投保中国人寿公司保险,以后还可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