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那句话,要百事可乐。
大学伊始,不谈理想,不讲目标,全是假情诗和无营养告白。而锻骨塑筋后,我成了一抔百事可乐,无形无神,就是晃动后会起泡的那种。可我这抔液体,没有融化到大学竞争浪潮里,只在他手里。
而后,他带着可乐晒太阳,数月亮,点星星,读诗,看球。不用多久,可乐就知道了——他说能捧着,她就可以继续当她的可乐;他说也不说就丢开手,她也就只能渗到土地里或者砸碎在水泥地上。其实,或许是怎样都不落好。
最后,他说自己配不上这抔可乐。嗯,看来他是累了或者烦了又或者根本只是当初看到百事才欣喜激动的。
可乐选择渗到他的皮肤里,留在他的血液里。因为,这么做,不需要他的允许。
可乐不祝他幸福,因为世上只有这一抔可乐,一抔愿意把自己放在他手心的可乐。至于为什么是百事可乐。
因为他喜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