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节,“将心比心”是最为明显的道理,但不能忽视的一个小问题确是“先入为主”的思想方式。
此节中的“先入为主”的思想方式并不建立在事情本质上,而是在从小的家庭教育当中:是先考虑自己的不对还是先埋怨他人不尽人意的做法(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莫之死也)?在原文中孟子的答复里可以很明显的看出邹穆公对百姓并不好,但是邹穆公却要百姓在战场上为他舍生忘死,这样当然是不可能的。
引申1:考虑自己亦或是埋怨他人的这种先入为主的思想,只是幼时家庭教育当中非常小的环节之一,还有更多的教育要点在其中。而,这些要点的灌输会成为孩子日后待人接物、处世为人的第一反应(方向、角度等),就如同邹穆公经历了与鲁国的败仗之后,第一反应却是想要杀害百姓(诛之,则不可胜诛;不诛,则疾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如之何则可也),而不是检讨自己是否对百姓有恩、有德,才能使百姓为他付出生命。
引申2:先入为主的思想其本身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当这种思想变成了理所当然的索求的时候,往往事与愿违,从而让自己抓狂或陷入窘境。换言之,让自己大跌眼镜的不是我们不会的,也不是我们谨慎操作的,而是在情愿当中认为某事物一定成功的、一定如此的最为致命的主观臆断。
在第二段中,孟子引用了曾子的话来把整个道理阐明的非常准确,每个人定然会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或是收获成果(有些因果循环的道理)
引申3:(侧引)莫要以为自己做出的坏事在当下没什么恶果(夫民今而后得反之也),有的时候恶果的出现就代表着生命的终结,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莫要以为自己做的好事在当下无法收获成果,有的时候成果的出现能够以生命相抵,虽处绝境,但无命忧,生命的存在高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