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有三大顶级“享受”——小人书、收音机和露天电影。
一)小人书
街头巷尾,学校大门口,电影院附近,修鞋铺或者修自行车铺旁边,中间总穿插有一个简易“图书馆”。
“图书馆”是露天的。总是有个身形佝偻,步履蹒跚的老大爷,用箩筐颤巍巍地挑过来满满两箩筐小人书和旧杂志。
他的破木板桌子,破板凳放在街市上的熟人家里。
早起,老大爷开始他的营业。
老大爷身边立刻呼啦啦围上一大帮或蹲或坐的小孩子翻看小人书。
老大爷用板凳支起破木板,有的干脆直接就放在地上的草席苫子或者塑料皮上,老人把他的小人书一排一排整齐码放。
那些大大小小的杂志和小人书年代久远,早已经陈旧发霉,大多看起来破破烂烂,皱巴巴的,还弄丢了前后封皮,有的甚至缺胳膊少腿,只剩下了残破不堪的薄薄的几页。
老大爷那里,是我们心目中的“圣地”,上下学的当口,或者节假日,不去那里逗留一会,就好像缺少了什么似的。——老大爷总有“新品上市。
老大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烧开水,搅上面粉熬成浆糊,当着我们的面,用心地把他所有的小人书和杂志粘贴晾晒。
老大爷对于小时候对我来说,简直是“神”一样的存在。一度我甚至以为,一个人摆个书摊应该是世上最好的职业,而天天有这么多的小人书或杂志看,应该就是达到了“人生巅峰”吧。
这些杂志和小人书可不是白看的。
要想看书,先要付给大爷两毛钱。否则只会是“望书兴叹”。也可以赖在付了钱的同学旁边,和他一道看图,谁先看完,谁就等另一个人看完了再往下翻。
看到精彩处,用手指着某个图片或段落,念出声音,相视一笑。
付了两毛钱,自己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坐在台阶上,如饥似渴地看了,看了一本又换另一本看,生怕漏掉了好东西。
就这样,消磨掉整个上午或者整个下午,直到家里人找疯了,喊得惊天动地,怒气冲冲地拧着耳朵给提溜回家,罚站,罚扯猪草。
这两毛钱也是来之不易的。
家里穷,兄弟姐妹又多,指着父母给零花钱简直是“痴心妄想”。
那两毛钱往往是捡庄稼或者草籽,父母付给的“劳动报酬”。有的是卖窗台上的牙膏皮,家里杀鸡后主动收集的鸡毛和鸡菌子,集攒了好久的卖给货郎换的钱。
有的是帮爷爷奶奶挠痒痒后,他(她)兑现的承诺。
夏日炎炎,骑自行车卖冰棍的大叔,满村子里叫卖。看见小伙伴吃冰棍,垂涎欲滴,咽下唾沫,硬生生忍着。货郎的波浪鼓摇得惊天动地,充耳不闻省下来的。
那些小人书以抗日题材居多。比如《小兵张嘎》、《鸡毛信》、《半夜鸡叫周扒皮》还有《一江春水向东流》、《封神榜》、《桃源三结义》、《神笔马良》等等,看得如醉如痴——那是最初获得知识,了解外面世界的途径,是一场难得的精神盛宴。
二)收音机
收音机是是家里的抢手货。
它是用两节电池带动的。它是家里除了手电筒之外,唯一的一件家用电器。
其实它大多数时候声音沉闷,丝丝缕缕的杂音很大,唱起歌好像电量不足一样。有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歌唱给空气撕割得七零八落。听得人身上只起鸡皮疙瘩。
即便是这样的一台家用电器,它的开关总是牢牢掌握在父亲手中。
夏夜晚风,父亲结束了一天的劳作,雷打不动的平躺在小院的竹床上,摇着蒲扇。
在特定时间段,广播播放单田芳的评书《岳飞传》或者《隋唐演义》《三国》等……
“这个说书的人嘴巴子可真溜。”听着百听不厌的《四郎探母》,父亲剔着牙心满意足地笑着对母亲道。
母亲一定正忙着刷锅洗碗。她回家一放下锄头,就和面,擀手擀面条,在压水井旁洗干净,我们在菜园子掐回来的红苋菜,下面条,伺候父亲喝点小酒。
母亲的衣服早汗湿透了。但是她也跟着父亲笑了。
我们却“恨透了”那个说书人。
只有父亲难得的不在家,或者心情不太好的时候,我们才偷偷抱着收音机,把房门关到死死的,听听校园歌曲和感兴趣的广播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