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不是!
这个问题里面一个隐藏的观点就是: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本是一个历史故事而已,却被一些不明就里的人拿来推而广之,当做普遍情况。
相传明朝,一些皇室宗亲素来骄横,好养斗犬,用做宫廷赌博娱乐,家奴们也依仗自己是皇亲奴才骄横跋扈,不仅欺压百姓,甚至连官府都不放在眼里!每当闲极无聊时,就牵出斗犬,任意让其撕咬路人,以此取乐。百姓和官府都敢怒不敢言。
后来天启二年(1622),“闽中十才子”之首曹学佺被起用为广西右参议。他刚正不阿,一身正气。到任前他就对当地的皇亲们的所做所为有耳闻,一看之下果不其然,暗暗决定要好好的杀杀这帮恶棍的威风。
一天,皇亲的奴才又闲得无聊,故技重施放出斗犬,让其任意撕咬路人,一秀才奔跑不及,扑倒在地,斗犬骑在秀才身上任意撕咬,秀才眼看就要命丧狗口,这时路边冲出一杀猪佬,手起刀落剁了狗头,救下了秀才。皇亲的奴才一看,区区平民竟然把主子心爱的斗犬杀了,那还了得!他们把杀猪佬捆绑起来连同死狗一起送到官府,要官府判他死罪给狗偿命。
曹学佺正好审理此案件,详细看过状纸后,不畏惧皇亲宗室,判其屠夫无罪,更判皇亲要赔偿给秀才医药费。皇亲一看,这样判决自己脸面不保,但在章法上又拗不过曹学佺,心生一计,要求重审,并暗中重金贿赂并威逼恐吓秀才改口供,说他自己和斗犬相好,是朋友,那天是斗犬和其在玩闹嬉戏,是屠夫恶从胆边生杀了斗犬,要屠夫给斗犬偿命!
再审时,秀才贪图财物又惧怕皇亲势力,就出卖了屠夫,更改了口供。曹学佺,听完秀才改的口供后勃然大怒,拍案而起,骂道:“人证,物证皆在,况且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思回报,反要置他于死地,与狗相好,认狗为友,伤天害理!天容你,我不容你!”说完就要衙役杖击秀才,秀才挨不过,终于招了是皇亲如何用重金和威逼要他做假口供。案件真相大白于天下。
曹学佺重判:
屠夫无罪;秀才,与狗相好、认狗做友、恩将仇报,革去功名,给皇亲当狗!
并愤然在案卷上写下:“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千古名
其实就故事里面的秀才而言,也是受到皇亲国戚的威胁加利诱,在明朝那样一个封建社会,面对这样的情况有多少人能冒着死的危险死不改口?我想换一个人也是一样,换成一个没读过书的人可能会变得更快,毕竟秀才还学过孔孟之道。
扯远了,回到现代社会,回到问题。
这个问题的核心不在于哪些人回去看望老师,而是师恩深重的表达方式
说道回去看望老师,很多人把它当做是师恩难忘的象征,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自己有多感谢老师。
可看望老师从来不是师恩难忘的唯一表达方式,很多十年内回去看过老师的人,心里面一直记得当年老师的教诲,带着老师对自己的期望,努力朝着老师的模样在奋斗自己。你能说这样的人就是不念师恩,忘恩负义的人吗?这里面有读书好的人,也有读书不好的人,但不可否认,读书好的比例肯定大很多。
很多当年学习不好、调皮捣蛋、打架斗殴,甚至恶意辱骂老师攻击老师的人,长大后经历了社会的毒打之后渐渐明白老师的苦口婆心。或觉得愧疚或表示感谢,回去看望老师。这也是师恩难忘的一种表达方式。
这两种方式并不是唯二的两种,也没有高下之分。所以大家大可不必把两种方式对立起来。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别两句古话说两句古文,好像这样能显示出他多有文化一样,实则连出处都不知道,甚至见根本意思都一知半解,多是道听途说,附庸风雅而已。
另外,要说一句的是:那些胸无点墨,又喜欢舞文弄墨的人,多读点书,多求甚解,不要总是拿来主义,不然永远只是附庸风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