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县传统婚俗概述·潞绸说
【相亲】 又称“相对象”, 是商议婚事的最初阶段,包括“求婚”、“相亲”“相婆家”等内容,到准备定婚为止。
在此期间,双方父母互相考察对方的家境人品相貌等条件。
现在自由恋爱的情况下,成为一种形式,需要找一个中间人充当“介绍人”。
“无媒不成婚”, 一般多为男方的家长委托媒人或托靠亲友、邻里前往女方家中求婚,又叫“提亲”。
如果女方家长答应考虑考虑,男方会再次托介绍人到女方家说合,现在是男方自己跑女方家。
男方第一次去女方家的时候不能空手, 必须得带“四色水礼”(也就是四样礼品,多为烟酒饮料等)。
女方第一次到男方家来“相亲”,男方家得准备“扯面”。寓意“扯住了,就走不了”。而且还得给一定数额的“见面钱”。
如今“相亲”的意义已不在于认亲家, 而是通过面对面的接触,进一步与男方的家人加深相互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