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传统婚礼习俗(1)
【议婚】
议婚/议亲,是商议男女婚事的最初阶段,包括传统婚俗中:求婚、过帖、相亲等仪式。
议婚初始,一般是由男方家长委托媒人前往女方家中求婚,又叫“提亲”。相当于“六礼”中的“纳采”。
如果女方家长答允考虑结亲,男方便再次托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以便“开八字”,请阴阳先生“合婚”,审看男女双方的命相是否相合。长治一带称之为“取四柱”。
男女双方“八字”相合后,两家即择吉日传换庚帖,重新写明男女各方的生年、月、日、时等事项。至此,亲事算初步定下。相当于“六礼”中“纳吉”的前一部分内容。
现代社会不提倡合婚,“过帖”仪式也就免了。
在具备订婚条件的情况下,男女两家还要“相亲”,又叫“相门户”,即男女两家约定时间见面,最后议定婚事成否。
现在长治各地仍有这种习俗,不过“相亲”的主角已由双方家长变为男女双方当事人,“相亲”的意义已不在于认亲家,而是通过面对面的接触,进一步加深相互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