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说加拿大的面包市场被价格垄断了。怎么回事呢?加拿大最大的超市连锁集团Loblaw公司占据超市行业超过20%的市场份额。每天都离不开的面包,大部分家庭会从超市购买,而超市里面卖的面包主要来自两家烘培公司,一个是威斯顿烘培(Weston Bakeries),另一个是加拿大面包公司(Canada Bread)。这两大面包巨头之一的Weston Bakeries和最大的超市Loblaw属于同一家母公司,这就是加拿大巨无霸家族企业之一的乔治·威斯顿有限公司(George Weston Ltd.)。
左手是最大超市,右手是最大面包生产商,左手拉右手,一不小心就出来这么一个价格垄断(price fixing,又译价格固定)。从目前公布的消息来看,参与这个价格垄断的还不只是威斯顿家族的这两大企业。另一大面包生产商加拿大面包公司、其余几家大型超市集团都已经公开承认他们参与了这波价格垄断。这波是多长时间?从2001到2015长达14年!
为什么会价格垄断?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市场高度发达、竞争充分的环境下,买什么东西都习惯也都可以货比三家。凡事都有两面,高度市场竞争会挤压企业利润空间,短期内消费者会得到低廉价格,但另一方面,一个没有钱赚的行业吸引不到资本,长期下去企业就会纷纷退出这个行业,直到足够的利润空间重新生长出来。当然,这是最基础的经济学理论,实际生活要复杂得多。
新兴行业往往不愁找不到利润增长点,但面包这种生活必需品,同质化程度高,差异化竞争的机会不多,增长主要依赖于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优势。怎样才能做大规模呢?技术创新、提高效率这些手段基本上是杯水车薪,尤其是在面包这种低附加值行业。做大规模只有一条路,就是砸钱、兼并,把竞争对手都给买下来。这样一来,市场上的竞争者就会减少,天然地就会形成一定程度的垄断。那么垄断资本要干什么呢?当然不希望血拼价格,垄断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可以提高价格吗?
怎样防止垄断?
要想防止垄断,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做法都得依靠市场之外的力量,那就是制定游戏规则反垄断。加拿大干这事的叫做竞争局(Competition Bureau),这是联邦政府的一个执法机构。这个竞争局主要负责对四部法律的执法行动,包括《竞争法案》(Competition Act)、《纺织品标签法案》(Textile Labelling Act)、《贵金属烙印法案》(Precious Metal Marking Act)和除食品相关部分之外的《消费者包装及标签法案》(Consumer Packaging and Labelling Act)。
他们具体干什么呢?竞争局的工作范围包括确保广告信息真实(ensuring truth in advertising)、对卡特尔性质的集团进行调查(investigating cartels)、防止企业滥用市场力量(preventing abuse of market power)、对企业并购进行审查(reviewing mergers)、宣传竞争的好处(advocacy),以及处理相关国际事务(international efforts)。
竞争局的手可以说伸得很长。笔者长期在加拿大从事市场工作,对于他们的无孔不入深有体会。举几个小例子。
“限时优惠”这种话大家在广告上是不是见得很多?在加拿大,这话不能随便印在广告上的。如果被竞争局发现你一年300天都在喊“限时优惠”那你就等着挨罚吧。
双十一剁手节之后许多媒体爆料商家把价格调高再打折。这事要是出在加拿大,也等着挨罚吧。你说耍点小聪明行不行?团购网站的鼻祖Groupon新开张的时候就干过这事,参与团购的餐厅推出一个平时菜单上没有的所谓套餐,让人以为套餐价格非常划算。经过举报,竞争局介入调查,发现有的套餐价格并没有实质性的折扣,判定Groupon的广告宣传有误导成分。一个字,罚!
“最优”、“最快”这种话是不是也见得多了?加拿大最大的两家电信公司贝尔(Bell Canada)和罗渣士(Rogers)曾经为了在广告上使用“覆盖最广”、“速度最快”之类的词打了好长时间官司。但凡你想在广告上使用最高限定词,一定要有充分的数据支持,不然,嘿嘿,还是一个字,罚!
当然了,这种严厉的监管主要是针对大中型企业,因为他们对消费者的影响更大。你要是自己在门口支个小摊卖你家后院樱桃树上结的果子,你挂个牌子说全宇宙最甜估计也没人找你麻烦,除非你家邻居也卖樱桃还跑去竞争局举报你。
坦白从宽
说了半天这也罚那也罚,要是罚打两个手板心估计还是会有不少人“铤而走险”。罚得有多重呢?反正我们公司是害怕的。每次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法律部门要审查无数次,律师们给你指出哪儿哪儿疑似违反竞争法案的同时还会随口奉送几个案例,个个都是百万以上级别的罚款。
价格垄断显然比广告误导情节严格得多,罚得也更重。《竞争法》规定的罚款可以高达2500万加元(约1.3亿元人民币),不但公司挨罚,公司相关的负责人个人还可以被处以最高14年监禁。
但是,价格垄断这种事情是很难调查取证的。正常的商业活动和非法的不正当竞争之间的界定有时候并不清晰,企业商业决策的过程未必都能留下完整的证据,像价格垄断这种需要多家企业共谋的行为就更难取证。从实际出发,《竞争法》留了一个“后门”,就是所谓豁免程序(Immunity Program),也就是坦白从宽。
打一棍子吭一声肯定不算坦白,不能从宽。要想得到豁免,必须是在竞争局发现违法行为之前自首,或是虽然竞争局已经开始调查但还没有获得足够证据之前主动配合提供证据。最关键的一点是如果只有一家企业违反《竞争法》,比如虚假广告,不管怎么自首坦白都是不能豁免的。只有在多家企业共谋违法的情况下,第一个自首的企业可以获得豁免,有点港片里面“污点证人”的意思。更有趣的是,如果获得豁免权的企业在竞争局后续调查过程中配合不力,竞争局可以取消其豁免资格,转而把豁免权给另外一家愿意坦白的企业。
面包的事情怎么办?
这次的面包事件中,面包制造商Weston Bakeries和超市大鳄Loblaw共同的母公司威斯顿公司在竞争局刚一开始调查时就主动坦白,得以豁免。
不过,豁免并不是免费的午餐。虽然竞争局目前宣布不对威斯顿公司提出刑事指控,但垄断面包价格14年毕竟是一件犯众怒的事情。为了博取民众的好感,Loblaw公司主动提出补偿所有加拿大人。从下个月开始,任何加拿大成年人只要自己声明曾在2015年3月以前在Loblaw旗下超市购买过包装面包就可以获得25加元的购物卡。根据估算,这笔赔偿将耗费Loblaw公司 7500万到1.5亿加元(约合3.8亿到7.7亿元人民币),这是最高罚款数额的好几倍。
Loblaw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虽然竞争局免于提起刑事诉讼,但民事诉讼的权利在每一个买过面包的人手里。这样的事情,律师最开心。毫无疑问,马上会有律师代表消费者提出集团诉讼,而这种集团诉讼不但旷日持久、会耗费企业大量人力物力,最后的结果搞不好就是天价赔偿。Loblaw此举意在向加拿大民众示好,希望降低后续集团诉讼的风险,要是真走到那一步,这也是向法庭求情的法宝。
这幕好戏似乎才刚开始,说不定幕布还没完全拉开。透过侧幕边上的一点光,我们似乎看到资本的贪婪、市场的无奈、商场的算计。不过,我相信,透出来的这一点又何尝不是法律的光辉、机制的力量?
参考资料:加拿大竞争局官网;Marina Strauss "Loblaw admits to bread price-fixing scheme spanning more than 14 years", Globe and Mail, Dec 19, 2017;图片来自Pixabay公开版权共享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