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小文,记叙1979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印度的德兰修女的一件事。她倡议建立临终关怀医院,让死者都能死得有尊严。有位官员嘲讽地问她:“你打算帮助加尔各答数以百万的贫病伤残吗?”德兰修女没有回答这位官员,反而惊奇地问道:“数以百万?你怎么数出是一百万的?”官员说:“我的意思是,穷人太多了,你是数不完的,明白吗?”德兰修女这时才说:“我是从一开始数的,一然后是二,然后是三,然后是更多。现在我们已经救了一百多个人了。”
1979年,她在领取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奖仪式上这样说道:“当我们与世界相遇时,我们遇到的都是一个人----那个人或这个人。总之是具体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类。只有爱具体的人,才能真爱人类。”
人真的是一个奇怪的生物,当爱、仁慈等等字眼从口中说出时,心里都会自认为高尚,对于遥远的异国他乡的人也不会吝啬,但对于近在咫尺的路边求助的人却很少伸出援手。
宽泛意义上的爱像我们常讲的“大爱”,很多时候只是存在于我们头脑中的概念或一种情感表达。因其大所以模糊,也因其大很多时候能自我感动,带来正向的自我评价,还可以用来作为批评他人的武器。但这种自我认知往往是自视过高的,甚至是虚妄的。
距离的远近和指向的对象是重要因素,具体的行动才是考验爱的真实性的“试金石”。当这种爱由抽象的概念具像为某个人时,往往就会显露出本色。有的人看到电视中的贫病会潸然泪下,有的人积极参与慈善,但对马路边的乞讨者却视而不见或绕道而行。
写下这篇小文不是想否定爱,也不是要埋怨有些人的境界不高,更不想评判某些现象的对错,这就是人性。只是想借此表述一点思考,即爱需要表达,更需要行动,无论大小,无关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