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刚大学毕业。来到了陌生的城市,周围尽皆是陌生的人,走在陌生的街道。闻着空气当中这座当初向往的城市的味道,是那么的精神舒畅啊,当我做完深呼吸后,内心不由得感叹道。
就在几天前,还因反对父母的阻挠一人来一座城市打拼而大吵一架(其实父母早已安排好了一切,等毕业出来就直接去单位上班,再经由父母介绍的对象然后结婚生子,安稳过着一生)这于初生牛犊的我而言,平凡的生活并不是我的初衷。
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并非是到起先投递简历的公司报道面试,而是得租个屋子,暂居下来。这座城市的房价是那么的昂贵,却也是少年的梦想。梦想着自己将来,能买下这座城市的一套房,便接父母过来养老,敬上一份孝心。
走在街上,四处张望着新奇的东西。车水马龙、锦绣繁华,是家乡所不能及的。一张广告被我尽收眼底,这是一张发布合租房屋的广告。
生怕这个合租机会被他人捷足先登,我匆忙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虽说是触屏但却更不上时代进步的手机,在输入号码时也不免的会卡顿上几秒。这场景在城市密集的人流中,是显得多么格格不入。
......
(这中间过程,被房主看不起,百般刁难却咬着牙,签订了合租合同。在去房子路上遇到的一些问题,这就不一一说出。这算是我在这座城市所要承受的苦的开始)
来到所合租的地方,一百五十平已然是不小的面积,月租也是相对来说高出不少。当打开门的瞬间,我愣住了,印入眼帘的是一位女孩,她正在收拾刚搬过来的行李。我想,这以后便是和我共同合租的人了。于是呢,在东西收拾完后我主动上前的和她打招呼,并互相认识了一番。期间,当她被所谓幽默感逗笑时,那及腰的秀发,嘴角上仰时所显露的小小的酒窝,牵动着我躁动的心。
很巧的是,我们面试的是同一家公司,很成功地我们成为了彼此的同事。大大的眼眸里闪着几颗星星,工作时那出神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可以说,我已是思潮起伏,躁动的心再次悸动。或是对她,以动真心。
在之后的日子里,每每下班都会先行回到合租屋中给她备好晚餐,等她回来时肚子饿了,一同吃饭。那时候,一年有多少个节日,我不知道。但只要是公司放长假休息时,我都会带她一起到这个城市游玩,想和她悉知这城市的每个角落。
这,终是不长久的,梦幻也终会被现实打破。在这我认为的梦幻持续不到一年半,在得知她因业绩优秀将被公司外调到北方的主公司时,当时已惘然,来回徘徊的我涌出那难以平静的气流......
正巧这时日赶上了情人节,就打算用这天,和她共进最后一次晚餐,和她最后一次游走这城市的街巷。这天很快就到来了,我早早地就踩着自行车来到花市,微风吹来,花枝摇动。花香随着微风向我迎面扑来,宜人神目的香味另我向往。走进一个摆满皆是红色花束的店面,精挑细选了一束玫瑰花然后写上一句“我爱你”的贺卡,夹在这花束当中。
只有少许云朵的晴天,空气中微风浮动,仿佛带我回到每天都得背着书包上下学的日子。当她收到花的那一刻,刻意的身子前倾,用鼻子深吸花的香味,“这玫瑰花好香啊”是啊,花好香啊,你闻花香的样子也好美,可这句话到现在都没勇气说出,这也是当初没有做到的遗憾吧。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我带她回到了合租屋,吃晚饭时她喝了点小酒,她说头有点晕晕的,于是我直接是送她进了房间。坐在她的床上,我没舍得走,不知怎么的,我跟她开始谈起了心。我们说了很多,有关于未来规划的,也有曾经的过往的,也有经历了某事对其的感悟,等等。
即便在当时的场景,我也依旧没说出想要说的那三个字。在离开她的房间时,将踏出的那一刻我说了:“前程似锦”这四个字
在她离开合租屋时,也并没有带上前天我送给她的那束玫瑰花。那张贺卡上的三个字,也无法让女孩看到了。
... ...
之后的我们,断了联系。不会不远万里的去寻她,因为我不会立足于那里,她也已离不开那里。
后来,我虽没有功成名就,但也在这座原先的城市立足了脚跟,如愿地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当初说的前程似锦,也只是没说出口的后会无期
她在那个地方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我活过,写过,爱过。没有结果,何必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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