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新时代新征程全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我们党从社会转型的时间维度、社会制度的价值维度和农业大国的国情维度总体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特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走中国式农村农业现代化道路,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实践。
进一步完善农业经济体系,把农业纳入市场经济体系中循环,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之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完善和明晰农村产权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三权分置”,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完善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可以围绕人、地、钱三大要素,扩大农村可交易资源和资产范围,稳妥推进土地流转,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完善农村收入分配机制。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鼓励勤劳致富。提升再分配效率,减少农业企业税费负担,增加农村转移支付。
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保持政策不变,力量不减,克服临时性、碎片化缺陷,提高政策的精准性。综合平衡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准入与农业支持政策关系,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综合利用投融资政策工具,扩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改革当前农业补贴中的“黄箱”部分,实现“黄变绿”,创新绿箱政策工具。健全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创新新时代乡村治理机制。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农村文化事业,营造文明乡风,带领农民走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共富之路。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带来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变革,充满着不确定性和挑战。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引领和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以创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走出一条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