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举,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党内法规。这一规定的出台,彰显了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为基层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形式主义一直是基层工作的“绊脚石”,它严重阻碍了政策的有效落实,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资源。从文山会海到过度留痕,从频繁检查到层层加码,这些形式主义问题让基层干部苦不堪言,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此次《规定》的出台,犹如一场及时雨,直击形式主义的要害,为基层减负指明了方向。
《规定》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以务实的举措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比如,针对考核体系繁琐、指标设置不合理的情况,明确提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让考核回归到注重实绩的本质;针对随意借调基层干部削弱基层工作力量的问题,从严作出“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的规定,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针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的问题,要求“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从源头上杜绝加重基层负担的文件出台。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要加强学习宣传,让每一位干部都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要完善配套制度机制,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问责。只有这样,才能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去,真正实现为基层减负的目标,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