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具体落实,实现选人选用纠偏正向,营造形成积极健康的从政环境。
作为一名国家干部,我们要深刻领悟、正确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干部选用严进严出、能上难下的弊端,是一种逆淘汰的机制,这种只进不出,能上不能下的干部管理体制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政治常识,导致干部管理体制的新陈代谢功能减弱,影响干部队伍活力。《规定》出台,意在逐步打破这种久积的观念障碍,破除干部选用的历史局限性,进行一次政治文化的良性改造。遵循客观规律和实践需求,通过引入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机制,严格执行落实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要求,将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选用起来,将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激发出来,将平庸无为的干部引退下去,将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干部清退出去,严把入口关的同时疏通出口关,净化政治环境,肃强干部队伍,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引领性。
从自身做起,积极营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环境和舆论氛围。《规定》出台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国家干部,我们要率先转变观念,突破传统的固化的官本位思维,逐步适应和接受新思想新机制,尤其是因非个人原因或者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被组织调整时,要正确看待、理性对待自身进退留转,为能干者、优秀干部腾出空间,空出平台,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化社会现象。
时刻惊醒、对照反思,积极工作。我们要对照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对照受到组织调整的干部案例,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归正,从严从实做好自我管理,勿以恶小而为之,积小弊成大弊,酿成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规定》出台极大地鼓励年轻干部干事创业。因此,我们要相信组织、服从安排,放平心态,不计较一时得失,踏踏实实开展好手中的工作,认认真真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急难险重面前勇于担当,在实践中不断考验和磨砺自我,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国家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