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嘉的班主任来电,说下课期间欧同学背着嘉到处跑,嘉踢了周zz同学两脚,周zz就推嘉,没想到嘉没摔倒,却让欧同学摔倒,骨裂了。
当时嘉在睡觉,我没喊醒他问,所以没有当面对质,我就默认了是嘉踢了周两脚。然后我很积极主动地去跟欧同学道歉,并转账给欧妈妈500作为营养费,可她说什么都不肯收。跟班主任反馈此消息,班主任又让我跟周zz同学妈妈联系。我联系了,她约着一起去看欧同学。我致电欧爸爸,他说时间太晚,不用去了,再说,这事儿跟嘉同学关系不大,不需要我们操心。
等嘉醒了,我问他是否有此事。他说是的,但他没踢周,只是不小心碰到了。周就推他。我说,那老师为什么说你踢他呢?他说,我也不知道,我确实不是故意的。
反省,我没有在第一时间跟孩子确认,也就没办法划清责任界限。欧爸爸提出要求,让周妈妈找护工进行护理,周妈妈不想担全责,就施压给班主任。于是,班主任找到了好说话的我。
以后,遇到此事,必须第一时间确认,搞清楚故意与不小心的区别。但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起来。
明天还是要去看看欧同学,因为他是嘉的好朋友,去看望,表达慰问,表达关心。孩子之间,磕磕碰碰难免,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友情意识、还原事物本来面目的意识还是需要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