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从幼儿园接了五岁半的女儿回家,路上她又对我说:“妈妈,只有你和刘园长是喜欢我的,X老师和Y老师都不喜欢我,她们都只喜欢乐乐和那个新来的小朋友。”
我已经是第四次听到女儿对我说这句话了。这一回,我没有再问她为什么,因为我知道答案,无非就是:“乐乐从老师手上抢东西吃,老师都不批评他的!那个新来的小朋友整天不说话,不跟着我们一起读字宝宝,老师也不批评她的!”
而女儿只要是吃饭时将饭粒撒在地上了,或者是睡午觉的时候不乖了,就会受到两位老师的批评,这便是她认为老师们不喜欢她的缘由。
这一次我没有再轻易地安慰她,而是决定像对待一个大孩子一样,与她探讨这个问题。
“行为习惯不好,当然需要老师的教导。老师批评你不代表不喜欢你,她们是为了帮助你改正错误。”这是我给女儿灌输的第一个观念。
我和她一起分析:老师对乐乐和新来的小朋友相对宽容,一定是有原因的。据了解,乐乐是班上年纪最小的,他常常爱哭,但是只要给他好吃的,他立即就不哭了。连女儿自己都说:“乐乐是我们班的小可爱!”而那个新来的小朋友是外省人,从小听的讲的都是家乡方言,现在还不太听得懂老师和同学们在说什么,所以她整天沉默不语,老师们必须为她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你以后在成长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很多人,一定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你,你也不可能喜欢每一个人。”这是我给女儿灌输的第二个观念。
这话使女儿听起来特别费力。我说:“你每天在幼儿园,是不是最喜欢见到刘园长,还喜欢和妞妞一起玩?除了她们,你还喜欢读书、玩玩具,但是你就没有时间同其他人玩了,对不对?”她点了点头。我说:“那就是了,你不可能喜欢每一个人的,因为就连时间都不允许你和每个人都交往和接触,所以也不是每个人都必须喜欢你,明白吗?”她仍然点头,但我知道她仍然听不懂。
其实,现在对女儿讲解第二条为时过早。我只是因为以往曾经对生命中所遇到的人进行分类,一时有些感触,就对着一个不恰当的对象发表罢了。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每个人在TA的一生当中,一定会遇见并认识很多的人,还一定不可避免的,会与这其中的一部分人同学、共事,或成为亲密知己、或限于泛泛之交、或止于必要的接触、或因为误解而心存芥蒂,甚至成为仇敌。所有这些,都是缘份的驱使。我特别相信这个。
我将自己所遇到的人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初次相逢便会吸引我,相处越久,越感觉TA是一枚金子,即使有暇疵,也是可爱的。第二种是刚开始认识并无印象,但通过一些事情,会发现TA身上有很多的闪光点。第三种包括的范围比较广,可能是对TA的第一印象就不好;也可能是通过一些事情,才发现TA不如自己想像的完美;还可能因为矛盾或误会,双方都感觉受了伤害,不可调解。
对于前面两种人,我会很愿意与TA交往,如果TA也喜欢我的性格,那我们就会成为很好的朋友。如果TA与我保持距离,我也会收藏起情感,但绝对不会有怨恨,远远的欣赏也是美的,很久才有一声问候也足够回味。对于第三种人,我认为这是与我不投缘的一类人,我会选择敬而远之,不作任何交集。
而无论是哪一种人,只要是人,我相信都会有TA的闪光点、有TA独特的魅力。一个人活在世上,一定会有一些人喜欢TA,一些人不喜欢TA的。如果完全没有人喜欢,那么无论这个人拥有多少财富或有多好的相貌,TA都是失败的,让人感到悲哀的。但TA也一定不能做到人人都喜欢。毕竟人无完人,而且,“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是我们无法改变的规律。
所以,我们应该坦然面对缘份,坦然面对他人的喜欢或者不喜欢。
当然,一个人越趋于完美,TA的魅力也就越大。所谓完美,包括良好的形象、正直的品行、幽默的谈吐、杰出的才能,还有善良、真诚、热心……所有的美好!但我们在严于律己的同时,还不能忘记宽以待人,因为“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