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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有殷天乙汤孙师虎父
由于在伐邾一事上的执念,以及对吴国总体战略上的轻忽,导致自哀公八年(前487)起鲁国于七年间被迫卷入了吴王夫差的战争机器。此期间鲁国一度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危机,同样也由于巧妙地采取了适当的外交立场而取得了巨大的军事成就,随之而来的则是之前无法想象的兵役、劳役负担。
当然从吴王夫差的角度来看,他北上的目的并非专为灭掉哪个国家,而是谋求利用诸侯间的固有矛盾将自己推向那个暂时空缺的霸主地位,因为齐、晋两国目前确实都处于国君幼弱或缺乏掌控力、政在家门的状态,军事、政治能力超强的君主在这个时代极为匮乏。
从实现路径来看,吴国可以选择两个方向。
首先就是吞并并消化北上沿途邦国,并将其转化为可以直接利用的人力、物力资源。不过从实践经验来看,吴国并没有足够丰厚的文化积淀以同化被征服地区的人民,相反,那些被征服地区的传统反而可能反作用于这个同化过程。譬如曾经亡于吴的州来、巢、徐、钟离等历史悠久并具有相当人口规模的方国,在历史上就从来不曾真正意义上属于吴文化圈,导致这些地方的民户甚至不断主动流失,吴国不得不反而需要迁入其他的政权或贵族集团进行填充,譬如封庆封于朱方、迁蔡于州来等。
因此即便是吴国的统治集团也意识到这类简单粗暴的征服行动完全是得不偿失的。譬如“黄池之会”(吴夫差十四、鲁哀十三、前482)后吴曾经试图征服宋国作为基地,但因担心无法统驭其人民而放弃:
……吴王既会,越闻愈章,恐齐、宋之为己害也,乃命王孙雒先与勇获帅徒师,以为过宾于宋,以焚其北郛焉而过之……(吴语.吴欲与晋战得为盟主)
……王欲伐宋,杀其丈夫而囚其妇人。大宰嚭曰:“可胜也,而弗能居也。”乃归……(左传.哀公十三年)
不光对于宋来说是这样,其他泗水流域邦国,譬如已经降服的鄫、邾、郯、钟吾或者还没有降服的宋、鲁、薛、滕等,吴人也认为没必要将其完全征服,而是应该考虑第二个方向,即利用盟约控制其统治集团,进而利用既有的动员体系调集其军事和经济潜力为自己服务。
如图,吴、朱方、邗等地为吴国本土核心地带(如图中红色圆圈所示);徐、钟离、巢等先后为吴国彻底征服(如图中绿色圆圈所示),但并没能充分将其同化;越、舒鸠、蔡、钟吾、郯、鄫、邾等方国先后成为吴国的私属(如图中紫色色圆圈所示),即所谓“赋六百乘,君之私也”的级别,能够利用其既有的统治体系为吴国提供人力、物力资源,反而成为最有价值的附庸。
至于那些曾经“百牢”以馈吴的鲁、宋及其附庸薛、郳、滕等(如图中蓝色圆圈所示),则相当于“赋八百乘、君之贰也”的盟邦级别,尽管理论上成为吴国的“与国”,但完全保持着独立身份,仅以特定盟约维系与吴国关系。甚至在“发阳之役”(鲁哀十二、吴夫差十三、宋景三十四、卫出十、前483)中纷纷拒绝与吴结盟,转而单独会盟。不过在“艾陵之战”(鲁哀十一、吴夫差十二、齐简二、前484)这样对鲁国有直接利益的行动中,仍能够出动全部兵力助战。
因此“赋八百乘”的盟邦对与吴国的关系完全是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而选择性地决定是否与之合作。譬如宋国在受吴盟之后,就大胆地兼并了晋国长期以来的附庸、距离自己近在咫尺的姬姓曹国(宋景三十、鲁哀八、曹伯阳十五、前487):
八年春,宋公伐曹,将还,褚师子肥殿。曹人诟之,不行。师待之。公闻之,怒,命反之,遂灭曹。执曹伯及司城彊以归,杀之……(左传.哀公八年)
尽管一般以为宋灭曹存在一定偶然性,但本质上这是宋国利用晋国势力逐渐衰微、齐、吴先后兴起而趁机进行的重要扩张行为。相比之下,鲁几乎一度吞并邾国也是本着类似的出发点,但因没有考虑到邾在吴动员体系中的特殊作用而招致了吴的军事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