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 3500 保安跳槽被公司以违反竞业协议索要 20 万违约金,这合理吗?竞业协议适用于哪些岗位?

最近,一则 “月薪 3500 元保安跳槽被原公司索要 20 万违约金” 的新闻,更是让不少人捏了把汗。

今天咱们就来唠唠这个事儿,顺便聊聊竞业协议那些门道,说不定能帮你避坑!

2019 年 3 月,李某入职某保安公司做保安,月薪 3500 元,劳动合同期 2 年。合同约定他负责商业楼宇街区日常巡逻,还包含竞业限制条款:离职 1 年内不能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公司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 30% 支付补偿,违约要赔 20 万元。

2021 年 3 月合同到期,李某没续签,转头入职另一家保安公司。原公司认为他违反竞业限制,李某则觉得自己只是普通保安,没接触商业秘密,不该受竞业限制约束。随后,原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说实话,乍一听这事儿,大多数人第一反应都是 “离谱”!李某作为基层保安,工作内容就是日常巡逻、维持秩序,根本接触不到公司核心业务和机密信息。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可不是随便能用的,它只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确实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李某这样的普通保安,明显不在这个范畴内。

再说这经济补偿和违约金的比例,也太不合理了。公司承诺的每月补偿只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0%,这点钱可能连基本生活开销都不够,可一旦违约,违约金却高达 20 万元。这就好比你买了个几十块钱的小物件,却要背负上万元的赔偿风险,换谁都觉得不公平!

其实,类似的不合理案例在现实中还真不少。之前就有公司让普通文员签竞业限制协议,结果文员日常工作也就是整理文件、安排会议,根本接触不到商业秘密,最后法院判定这份协议无效。还有一些工厂流水线工人,也被公司要求签竞业限制,这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既然提到竞业协议,咱们就来好好说说它到底适用于哪些岗位。

首先是公司高管层,像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这些人。

他们掌握着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状况、重要客户资源等核心信息。比如某互联网公司的 CEO 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可能会把原公司的融资计划、市场拓展策略一并带走,对原公司造成巨大冲击。

其次是技术核心岗。

像手机厂商的芯片研发工程师、汽车企业的自动驾驶技术研究员。他们手里的技术成果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一旦跳槽到同行业公司,很可能导致技术泄露,让原公司失去竞争优势。

最后是关键业务人员。

例如大型医药公司的销售经理,手里握着大量医院、药店等客户资源;金融公司的投资顾问,清楚很多高净值客户的投资偏好。他们要是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原公司的业务可能会受到直接影响。

那么,到底如何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签订竞业协议的条件呢?

看岗位性质

如果你处于基层执行岗位,日常工作内容单一,接触不到公司核心业务、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重要资源,大概率不属于竞业限制对象。比如普通客服、行政前台、后勤人员等,就不太应该被要求签订竞业协议。

看是否接触商业秘密

只有那些能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知识产权等关键信息的员工,才需要签订竞业协议。如果你工作中没有机会接触这些保密内容,公司强制签订协议就是不合理的。

要是真的遇到需要签订竞业协议的情况,打工人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关注经济补偿

协议里一定要明确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补偿过低,后续可能会影响你的正常生活,这个协议就要谨慎签订。

明确竞业限制范围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都要在协议里写清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范围应该合理界定,不能无限扩大。比如,一家本地餐饮企业要求员工离职后不能在全国范围内从事餐饮行业,这就明显不合理。

违约金是否合理

违约金金额要与公司可能遭受的损失、员工的收入水平等因素相匹配。过高的违约金可能会成为公司限制员工正常择业的手段,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和公司协商调整。

所以说,竞业协议并不是 “万能条款”,公司不能想跟谁签就跟谁签。

作为打工人,咱们也要擦亮眼睛,在签合同时仔细看看有没有不合理的竞业限制条款。如果遇到类似李某这样的情况,别慌,要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

希望大家都能在职场中顺顺利利,少踩坑!

你在工作中遇到过竞业协议相关的问题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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