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为了忘却的纪念,写了一篇纪念三姨夫的故事《 有的人走了,像没来过一样》文章中有三姨不断入镜。最近突然有一种冲动,想动笔写一写身边的人,那些看似平庸的不能再平庸,但在我的世界留下过涟漪的人们,我想那就从三姨开始写起吧。
妈妈兄弟姐妹六人,情商智商最高的就是三姨,虽然大字不识一个,但是谈吐间透着一股豁达。我想,如果姥爷把教育的机会给三姨,她一定是个很有出息的女孩子,端端不会像舅舅们一样,调皮捣蛋最终辍学,但谁让三姨是个女孩子呢?而且生在这种重男轻女的社会和家庭。
上帝给了三姨豁达和智慧,却也剥夺了她的健康体魄,十岁那年由于意外,三姨变成了跛子,两条腿差距很大,走路一瘸一拐,身体的残疾铸就了婚姻的选择,生活的贫穷。
我对三姨最初的印象,她大着肚子,力所能及的在院子里打扫着,本来长短不一的两腿,在大肚子的压迫下,行走的更加蹒跚,我觉得那个样子着实滑稽可笑,于是四五岁的我就跟在她的屁股后面,学着一瘸一拐的样子,三姨一扭头看到了,拿扫帚驱赶着,我大笑着跑开。
三姨怎么舍得打我呢?尽管那时三姨家很穷,穷的每年粮食都不够吃,但是每次去她家,都会给我做好吃的,那时候表妹们可能一个月都吃不上一次油条,可是我每次去都能吃到。地主之谊这个词,我在三姨那里体会最深。每次到三姨家,我都是好吃懒做,任由表妹们干着家务,三姨经常和表妹们说:姐姐学习成绩优异,将来是要上大学的,不用学着干这些粗活。。。我那时心里更多的是优越感。
后来三姨家条件有了改善,在我们看大彩电的时候,三姨家买来了一台14寸的黑白电视,那是即便在农村,都即将被淘汰的家电。购置电视这种大事,三姨和三姨夫都干不了,委托见过世面的爸爸来办。那天,我和表妹们早早的等在村口,爸爸带着电视回了家,我们兴奋的跟在摩托车后面跑,那种兴奋的劲头仿佛第一次看到汽车一样。
记得电视播放的第一个节目是广告,一个牙膏的广告,三姨和表妹们聚精会神的看着电视,有点莫名其妙,表妹们疑惑的望着三姨,三姨恍然大悟:“哦,这是教育大家要勤刷牙!”表妹们也恍然大悟,开心的把手指放进嘴巴边上喊着:“刷刷刷!”三姨笑的比孩子们还纯真。
最后一次在三姨家过夜,是我考上了市里的重点初中,在大人们看来,我离上大学又近了一步,在他们眼中能上大学就跟当年中了状元一样,脱离种地的命运,能吃上商品粮。记得临行前在三姨家住了一夜。三姨从兜里掏出了十块钱,一字一句告诉我:“你记住,不管你将来多大出息,当多大官儿,都记得这里有个三姨,三姨家破破烂烂,但是也要记得回来看看!”
我听了眼睛有点发酸,那十块钱是三姨省了多久才省出来的啊?但是她总是苦了自己,对别人却很大方,三姨真正教导我的是人不能忘本吧。二十四年过去了,那晚三姨说的每一个字,那十块钱的模样,那个晚上昏暗的灯光,每个场景都历历在目。
三姨的这份豁达也深深影响了表妹们,那个场景就如同几年后,我在步入大学的前夜,三姨家的大表妹塞给我100块钱,让我自己买点喜欢的东西,那一年大表妹18岁,月工资200块。
后来由于求学工作的原因,一直在外奔波,对三姨的印象变得支离破碎,只能在过节时,回去探望,或者让妈妈帮我给三姨带去一份心意。然而三姨并没有怪罪于我,在她看来,我是个有出息的孩子,终究不属于那片土地,是要在外面干大事的。三姨对我更多的是理解与崇拜,其实她不知道,这个没文化的农村妇女,虽然大字不识一个,却也一直是我崇拜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