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考完大物就急匆匆跑去看了重映的<<阿飞正传>>。
早就想写点什么,无奈考试又将这篇文延后,不得已隔了这么久才堪堪写完。
说回来。
看完电影后,同行人向我感慨:“做渣男也太爽了吧。”然后又不甘的说:“下辈子我也要做个渣男。”
我笑笑,我说你这么重感情的人,是永远也当不了渣男的。
后来想了想说,突然发现自己从小到大身边都认识挺多渣男的。
结果她蹦起来,“我早就说你是渣男了嘛,还摇头,渣男身边往往都是一群渣男的,这叫什么来着?emmmm,想起来了,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我感觉头有点疼。
说到渣男,我不由得想起B,想起B,不由得想起A。
来说说A的故事吧。
好几年前的我正处于懵懵懂懂,却又对整个世界报以最大冲动的年纪,又碰巧认识了A和B这两个同样不甘寂寞的人,于是大家一拍即合,成为一群不良少年。
A算是我们的大哥,B大概算老二。
我们那个不良少年团几乎支撑了三年,一直撑到我外出上了学,大家就几乎变得互不联系了。
我们在这整整三年里经历了许多,但有趣的是A在这三年里从来没有过女朋友,B却是女朋友换了不停,中间还参杂着各种约。
那时候的A青春年少,身高体长,而且长得端正,又特别有幽默感,说实话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一直没有女朋友。
B呢,青春年少,但一幅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样子,不高有点小帅,就这样。
那时候我们三个认识的时候,我和A对于床笫之事还是处于新手观摩阶段,而B呢,早早十多人斩了。
在那个荤素不忌的年纪,我听过了B说他的第一次,也听过他说过他各种在当时想来匪夷所思的男女经历,而每到这个时候,A都只会在一旁安静的听,不时发出几句笑声。
我问过A很多次,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
因为我当时觉得像我们这种混江湖的,没有个女人,总显得自己不是那么酷。
A每次都是笑着和我说,找不到合适的。
后来有一天,我依稀记得是某个节日,但是早忘了具体是什么,总之那天晚上我和家里吵架后,我们三个跑去一个小摊子上喝了一点酒,然后回来坐在草坪上一通乱聊。
少年嘛,聊的东西无非是江湖,无非是女人。
聊到深处,我和B又劝A赶紧找个女朋友。
A看着我们,以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认真说:“我不找女朋友,不是没有喜欢的,而是我觉得我们这个年纪如果和对方在一起,没有能力去负责她的未来,也没有办法去负责这份感情的未来。所以我一直不找女朋友。”
说实话,当时年少轻狂,身边又多是渣男渣女,秉着放荡不羁宗旨的我,没有把A的话听进去,毕竟痴心的人也见得够多,相比起来A也没什么出奇。
再后来就是不联系了,好久好久,以前的那个小团体没人说解散,也没人说离开,但仿佛大家就像约好了一样,没有人再在那个群里说过话,也没有再说过“有没有人去喝酒;永亭桌球室快来”之类的话。
大家默契的一同沉默,没有人再开口。
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想不清楚,到底是我是被遗弃的,还是我甩开了他们。
可能是没有答案的。
过了很久,某次小聚里我和一位朋友都觉得太闷,于是一齐出来透透风,大家一起走着,说一些八卦闲话。
她突然问我:“你还记得A吗?”
我说我记得。
她又问:“那你知不知道他去年那个事情?”
我摇头,问她,什么事?
她说:“A出轨了,被抓到现形,当初还闹得挺大的。”
后来才知道,A在高二的时候交了个女朋友,一起过了四年,因为没上大学就提前相互见了家长,原本都订好了订婚的日期,结果谁知道在订婚前几个月闹出这么一场事。据说A的脸都被抓破了。
我没来由想到A当初说的那番话,有点唏嘘,但我总是理解的。
不是说我理解劈腿这件事,而是我理解“人总会变”这件事。
就像<<重庆森林>>里何志武说的一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在每一个东西上面都有个日子。”
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不会变的,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过了很久,我偶然在一起和朋友吃烧烤的时候遇见了A。
A是被朋友邀请过来的。我不知道他要来,他也不知道我会在。
见到A的时候,我发现A几乎一点没变,棱角还是那么清晰,眼神还是那么冷冽,就连笑起来,也还是那么贱。
但我总觉得A变了。
回到家后想了很久,我突然想起,以前A和你说话,总是喜欢直勾勾的看着你的眼睛,像一头狼一样,每次我和他说话都忍不住转移视线。但这次见面不一样了,他不再直勾勾的看着你的眼睛,你和他说话,反而是他不自觉的移开眼睛。
眼睛最能说话,眼睛最不会骗人,它告诉我,我不再是当初的我,A也不再是原来的那个A了。
说了这么多,好像和看的电影一点关系都没有。
其实不是的。
说到底,不管是A,还是阿飞,或者说是B,他们其实都是一类人。
他们都是不会停的那种人。
他们只会一直飞啊飞,直到死去的那一天。
所以他们的感情,是注定不会有结果的。
因为,你有见过不飞的鸟吗?
鸵鸟除外。
但说到底,我是有一些羡慕他们的。
不是说羡慕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在感情里游玩,而是羡慕他们可以很快从一段感情中抽离。
仿佛昨天还在说爱你,今天一早就说要自己远走高飞。
我有时候经常会想,他们会不会也经常想起从前,想起那些每个陪伴在自己身边或长或短日子的女人。
想想她们的笑,想她们的无理取闹,也想她们的柔弱和骄傲。
曾经我以为他们是不会想的,如果想,那走的时候怎么可能会那样不犹豫,怎么会那样挥挥手就当告别?
好久之后我才明白,想是想的,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
他们可能在某个寂静无声的夜想起某年某月自己身旁的那位人,想她们火热的躯体和娇憨的灵魂,想想无数次缠绵的时刻。
但之后呢?没有了。
就像我订了一班早机,怕赶不及就干脆在机场周围的一家网吧通宵,虽然那家网吧环境很好,配置不错,甚至连吧台的女网管都那么好看。
但到点了我就会拍拍屁股起身,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来了。
有时候我们想一个人,不是因为值不值得,而只是她恰巧在那,衣衫飘飘。
所以在影片最后,刘德华问阿飞:“你还记不记得去年四月十六日下午三点,你在干什么?”
阿飞回:“她都告诉你了?”
所以你看,他们不是不记得,而是,记得了又怎样?
没结果的。
咪咪知道吗?当然知道。
但感情就是这么身不由己的事情。
很多时候,很多东西不是我们想不想做,要不要做,而是不得不做。
所以她追了上去,追着阿飞去了菲律宾,可她不知道的,是阿飞早已死在了通往另一个地方的火车上。
可能这辈子她都不会再见阿飞,可能这辈子她都不会知道阿飞早已死在轰隆隆的列车上。
但她一追再追。
最后呢,写这篇文没有批判那些“阿飞”的意思,也没有劝人远离他们的意思。
因为我总觉得,一份感情值不值得,还是得看自己。
就像飞蛾,它不知道面前是火吗?
我想大概知道,毕竟有那么多同伴的尸体在眼前坠落。
但它还是会义无反顾的扑上去。
所以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只有想不想。
毕竟喜欢你又不犯法,就算犯法,我也要顶风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