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王国维,完全是因为他的名字,当时我们班上有两个男生分别叫做王国维和王维国,对于刚刚上学的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很难分清这两个名字。
大约是小学一年级的第二个学期,王国维坐到了我的旁边,他是个很整洁的小男生,这是至今我对他的最清晰的记忆。他的军绿色衣服总是衣扣整齐,蓝色的裤子和黑色布鞋上也很少有灰尘。他有一个习惯,就是咬铅笔头,其实这个习惯,在当时的小学生中很普遍,可是,他好像咬的很彻底,经常把铅笔头上的橡皮咬掉,接着是木头。所以他的铅笔全是被啃的烂糟糟的,那时自动铅笔已经很流行了,但他一直都用木头铅笔。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么熟悉起来了,也许是发现彼此说话不那么容易吵架,渐渐的话多起来、熟悉起来。
那是一个薄雾笼罩的初秋,天气凉了,王国维告诉我他们家的大院里放电影,邀请我去看。我犹豫说如果自己跟家里人说,他们一定不让我去,王国维自告奋勇说帮我说。到家里时,暮色渐浓,母亲连考虑都没考虑就回绝了,她根本没觉得我说和王国维说有什么区别。王国维无奈地出了我家院门,母亲表示礼貌让我送送同学。我把他送到坡下面时,王国维站着,说,一起去看电影吧,很好看的。我犹豫起来,一半是出于对电影的向往,一半是出于对违抗大人命令的好奇,我踌躇了一会儿,就和王国维朝他家的大院走去。
他的家,当时在教育学院,离我家有三站路远,我们到他家时,电影还没开始。他的爸爸妈妈正准备开饭,于是,我也坐在小圆桌旁,他的妈妈给我盛了一碗稀饭,馒头是食堂卖的那种。吃完饭,我们俩搬了小板凳,走向篮球场,结果刚从他们家的楼门出来,就看见我的父母迎面走来。
那场电影最终没看成,母亲没有训斥我,只是说下次如果再有露天电影,早些告诉她,她会带我来一起看。我和王国维就盼着他们大院能再放一次电影,可惜,还没等到,他们家就搬家了。
王国维的父亲工作调动,他们全家要搬到外地。年龄的关系,我的印象中没有过多的离别记忆,和班里任何一个同学离开一样,我并不觉得那是怎样重大的事情,最重要的是,那时的我们像树上初生的叶片,得意洋洋地四下张望,谁也不曾过多地关注过身边。是我在上中学时读到《人间词话》,发现了一个早就熟悉的名字,心里诧异了一下,想起那个久违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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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中是在单位学校就读的,学校大多数都是单位子弟,大家的父母都是一个单位的,彼此关系也许还都不错。所以,一个学校没什么秘密可言,谁家几个孩子,父母做什么的,孩子学习如何,都一清二楚。
单位学校的校风一直不好,直到我们那里一所重点学校不再招初中生,我们学校成了很多附近人家的首选。学校开始加大师资力量,撤换校长,整顿校风,没用两年,等我升初中时,我们学校已经成了很多人抢着要进的学校。
每间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总是很特殊,尤其是多出来的,还靠着后门的那个位子。我们入学的第一天,邢甲虎的桌子就一直占据着那个位置,从来没换过,他好像是这间教室的主人,我们全是外来的。
邢甲虎的大名,在我还没有上初中时就听说了,他们兄弟两人,据说哥哥因打架入狱了,他哥哥那批孩子,很多早早待业游手好闲,是大人们最头痛的一群人。他们的母亲已经去世,哥俩跟父亲的关系一直很紧张,他的父亲,我有印象,人很高大,有络腮,很重的喉结音,充满雄性气息。
邢甲虎是留级下来的,女生们觉得他很凶,有点怕他;男生们觉得他很酷,挺佩服他。大家都看得出,连老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他都有些客气,给予了成年人之间的那种尊重。邢甲虎长得很像他父亲,皮肤黝黑,浓浓的眉毛,眼睛亮极了,嘴唇微微有些厚。说实在的,他长的很有型,在我们那个年龄,大部分男生还都是半大毛头小子,他显示出的是一种成熟的青春气息。
他们都说邢甲虎脾气不好,爱打架,出手狠,可是他在我们班的一年时间里,谁也没看到过他动手,只有一次,他抄起了椅子,不过又放下了。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沉默的,独自守着自己的角落,一本书,上课拿来,放学拿走。
已经是中学了,我们对人的看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喜欢那些人前显盛的人,相反,大家喜欢上了那种有些神秘感的人。神秘感是什么,我们不太追究,神秘感的一种表现就是沉默,于是对于像邢甲虎这样的沉默者,每个人心里都充满敬意。
我的同桌,不知从什么时候喜欢上了邢甲虎,她没有避讳我,相反,我成了她爱情的见证者。爱情是需要有阅读者的,不然就像华丽的衣服押在箱底,平白浪费了大好光阴。她像很多女孩一样,那时正迷恋各类言情小说,她还喜欢写言情小说,全部都写在书页的空白处。她的钢笔字十分整洁秀气,许多厚厚的阅读参考书,全都被她写满了。我读过这些小说,戚戚怨怨的,完全符合当时流行的言情剧,小说的内容一眼就看的出是她的心事。
除了她的外形,她完全就是言情小说的主人公。她没有一般言情剧里女主人公温婉的外表,虽然她的皮肤白皙,可是她比班上所有男生都高,而且微胖,她令所有的男生在她面前都像个小孩,除了邢甲虎。
邢甲虎知道她喜欢自己,他没有觉得什么,喜欢他的女生很多,他对女生从来都是敬而远之的。她很追了一段时间,最后他们以姐弟相称,再之后,她对那些喜欢邢甲虎的女生特别敏感,暗地里帮他挑选,品评每个女生的优劣。
邢甲虎最终还是没有跟我们一起升级,他根本就不属于我们这个班级,一学年快满时,他的父亲托人走关系让他入了伍,那年赶上去西藏。
再见到邢甲虎是两年后,学校在开秋季运动会,我们都坐在操场上,看着一个穿着军装、身板笔直的军人朝我们走来。我们都没有想到邢甲虎还记得这个班级的这些人,在我们看来,他跟我们是那样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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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的父亲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学校的生活和家庭的生活在他这里没多大差别,很多对我们来说是乐趣的事,对他就没什么意思了,甚至是不可能的事。他的父亲像大多数的父亲兼教师一样,严厉、严肃,对他有着过分的关心。刘元在学校里总是低着头走路,不知道跟他父亲是老师有没有关系,时间久了,他的背稍稍有些弓,不是驼,就是微微的弓。很多年后,影视娱乐歌星容易出现的一种姿态,感觉是身体的一种内敛,看多了觉得是一种时尚。
刘元很聪明,不是学习勤奋的聪明,是多才多艺的聪明,他画画、写小说、踢球、跳舞、打游戏,会玩的东西很多,也都玩的很好。班上有活动总喜欢叫他,可是他的父亲很不愿意让他参予太多这样的活动,认为多少有点儿浪费时间。
那还是一个纸质交流的年代,刘元的信件,被他父亲看到总是要询问的。我们经常从传达室直接帮他把信截获下来,这让他感激不尽。那时正流行笔友,他那些信不过是一些外校同学的交流信件。他在外面参加培训竞赛的时候,认识了不少外校学生,不过有一点也是对的,刘元比较招女生喜欢,他的信基本全是女生的。
高中,很多男女生开始了隐隐约约的恋爱,比如我们班上就有公开的几对,一旦公开,大家跟他们的距离就远了。这种疏远不是孤立,而是带着孩子气的体恤,不好意思打扰他们。这些恋爱回过头再看也很平常,他们就是喜欢在一起,在一个群体里,他或者她喜欢那种两个人的小气氛。
我们高中同学的那些恋爱,有终成眷属的,也有分道扬镳的。人生中那些命定的人和事,我们不知在什么时候发生,它们也不因在不同的时间发生而产生本质性的变化。所以,到今天,我那些高中同学不论是夫妻恩爱的,还是依旧单身逍遥的,我相信他们都在努力认真对待着每一件事。
我们敢肯定刘元是没有恋爱的,但,肯定有女生对他有好感,因此,他的态度显得很孤傲,围绕在他身边的那些插科打诨,在他不过是生活中的乐趣。尽管不经常,刘元也需要约会的时间,也需要一点点钱财满足各种节日引发的买礼物的理由。这两个对于他是最难办的,他的时间属于他的父亲,他的零花钱基本没有。
为了一次约会,刘元总要煞费苦心准备好几天,编造好充足的理由争取时间,想办法问身边的好朋友借钱,以便无限期地拖延归还时间。因此,刘元的约会是大家的约会,每次成功回来,他都必须向大家汇报约会的情况,他是那时的娱乐明星,他的事被大家制造、被大家分享。
刘元上大学后,依然招女生喜欢,据说有个很有背景的女生喜欢上了他,像世俗所认为的,如果成了,刘元的前景一片大好。我们都已经分散在各个不同的城市,大家不能像高中那样制造刘元的约会了。毕业后,刘元有些出乎我们的预料,没谈什么恋爱,也没工作,在家蛰居了一段时间,考上电影学院去学导演了。大家有些诧异,觉得这不像刘元,可是,刘元到底什么样,谁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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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振韶是个安静的男生,颀长的身材,秀气的眼镜,他从家乡考到北京读书,一气上到了硕博连读。他喜欢这个校园,喜欢自己的专业,喜欢深夜里宿舍外面沙沙的雨声。
陆振韶是个勤奋踏实的人,他没有锋芒毕露的过人之处,只有一种笃定的精神,给人可以信赖的感觉。他有着传统知识分子的儒雅,这气质不知是先天的,还是后天培养出来的。陆振韶的大学生活是单调而平静的,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行走的路线仿佛都是固定的。单调是一种美,他相信这个。别人很诧异康德为什么足不出户可以写出如此鸿篇巨制,他觉得这是自然的事情,人的思想本来就可以让人的认知世界达到足够的丰富。这种丰富,关键不在于你用了多大的努力去接触外界,而是在于你用了多少心思去体会你接触到的外界。
如果不是系里一个台湾的学妹主动向他示好,他不会再次想起那个女生。陆振韶没有谈过恋爱,主要原因是学业的关系,他觉得在时间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那始终是个比较分心的事。
研二的时候,陆振韶在浴室的柜子里看到了一份校报,他很少看校报。宿舍楼前面的玻璃橱窗里有,他没有站在那里看报纸的习惯;图书馆可能有,不过他去图书馆想不起看校报。这份校报是被人带进浴室,垫柜子用的,他看到了一篇文章,严格说是一篇小说,署名是学校大二的学生。
陆振韶不能确定自己的文学修养有多少,他只是喜欢这篇小说的文字,觉得很有亲近感。他发现写这篇小说的女生也是校报的编辑,有联系方式,于是,他想见见她。
她跟想象中的差不多,简单、纤细,甚至有点儿朴素,不过她脸上总有淡淡的笑影,让陆振韶有几分感动。他问她能不能给研究生宿舍也配发校报,她想了想说,可能困难,校报的经费本来就很紧张,也没什么额外赞助。他们随便在校园走了走,聊些无关紧要的话题,这是他第一次在夜幕下单独和女生走在校园的小路上。
她好像是校报文学版的主笔,每期都有她的小说,新的报纸出来,陆振韶总会约她出来,从她这儿得到一份报纸。他们的散步和话题都很有节制,他感觉得到她的细心和体恤,这不是谈恋爱。除了取报纸,他们在一起只吃过一次饭,吃饭的名义是陆振韶过生日。她送了他一张Celine Dion的CD,他请她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饭馆吃了晚饭。
之后,他可能潜意识里想要跟她谈恋爱,但是,接下来的日子过的太紧张,他忙着直博的事情,各种考试、许多课题、导师分的任务。陆振韶很久没有再找她,其间,他通过了考试,他的实验室换了新楼,新楼周围绿柳成荫,他经常一天都泡在实验室。
实验室后面是学校家属区,家属区深处有一个小饭馆,很少有学生到这里吃饭,陆振韶偶尔会来这里喝粥。那天,他端了碗粥坐在桌子旁边,突然发现对面的女生是她。也许是很久没联系了,不能确定,也许是找个话因搭讪,陆振韶试探着问:同学,你是艾冰吗。她抬起头,他们相视都笑了。
陆振韶正在犹豫如何告诉艾冰自己的想法时,周末的傍晚,他远远地看到一个男生在她的宿舍门口递给她一只玫瑰花。
台湾的学妹很可爱,年龄小的缘故,师兄们都喜欢逗她。陆振韶不知道她喜欢自己什么,不过,他还没做好准备找一个台湾女朋友、台湾妻子。他没有地域偏见,只是觉得距离太远了,如果还有选择,陆振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选择。
阳光明媚的初春,学妹拉着他的手,小女孩似的撒娇要吃冰粉,他笑着带她向橱窗走去。正午的阳光映在玻璃窗上,玻璃里面是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还有一双清澈的眼睛。陆振韶只对视了一下,便认出那是艾冰,艾冰含笑好像要跟他打招呼,他装作没看见拉着学妹哄她往别的餐厅去。
艾冰,不是陆振韶曾经的恋人,所以他心里没什么内疚;艾冰,却是他明明白白错过的人,所以他心里有隐隐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