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可以讲清道理。语法书的功用,在于解析英美人士在组织句子时头脑中的意念和思路,而且最好从汉语的习惯出发,建一座桥梁通到英语,由此及彼,让人领悟英语的表达。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This is the cat which caught the mouse.
这是那只捉到了耗子的猫。
(caught抓住)
传统语法是这样教学生的:
“这个句子称为定语从句。其中cat叫做先行词,which叫做关系代词。定语从句由关系代词which引导,which在定语从句中作主语。”
这种做法是把英语完全当成新的东西来研究和教学,而跟汉语毫无关系。英语语法书和汉语绝缘,就好像教授物理、化学的教科书里面绝不可能提到汉语。而大量术语也让语法变得隔膜抽象,使得学生读不懂不爱读。
其实我们不必用“先行词”或“关系代词”这些术语也可以。这句英语句子除了可以翻译成“这是那只捉到了耗子的猫”,也可以换成这个说法“这就是那只猫,它捉到了耗子”。
试比较英语和汉语:
如果把which看成it(它),那么英汉的造句模式就很像。英美人士说这句话时的思路是:先说this is the cat(这就是那只猫),可是这句话只说了半截。好比别人问道,究竟你说的the cat是哪只猫?于是接着说下去:it caught the mouse(捉到了耗子——的那只)。而which只不过是it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前后两句接到一起,自然就变成了This is the cat which caughtthe mouse.
英语和汉语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汉语是学习英语的起点。我们会说汉语,就已经为说英语奠定了很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