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想去很多地方,想去印度,想去广州,想去冰岛,去斯德哥尔摩,去野生部落,去海地,去澳大利亚看袋鼠。我也有这样哪里都去过的朋友,但是我才发现,庸俗一点,最远的地方是人心。岛屿,深海,游鱼,火山,峭壁,藤蔓,一切险峻与惊奇,人心包罗万象。你不用走太远,近景就足矣叹为观止。
我认识这么一个人。我很喜欢他,喜欢他戴眼镜,喜欢他装正经,喜欢他一切放荡和真实。然后我们去撸串。
“我喜欢到菜市场看羊排。”他拿起一个猪肉串。说实话我真没有吃饭的心情,我都忘了我昨天确实没吃晚饭了。
“羊排,我对肉排不了解。”
然后我坐他车上,他车真乱。他好歹是个干美术的,怎么连挂在前视镜的配饰都如此庸俗。
“你根本不想做什么大师。”
“做大师干什么,多累啊。”
“那你干嘛学画画?”
“因为喜欢。”
我知道年龄与年龄的差距,虽然我从来不信。我认为只有讨好社会的人,社会的定义才会在这人身上留下斧凿刻痕。现在看看也不能怪社会,就算怪,也是这个全是被斧头凿过的人组成的空气造成的。
“你喜欢我吗?”
“喜欢。你想这么多干嘛?”
我自认是一个很现实的人了,但是这几天我还是有很多幻想,比如他到底咋想,他以后想干啥,他会不会和书里的弗兰迪和毕加索那样。虽然他的画跟这群人的画比起来就他妈的是狗屎。但是他还是用他肥硕的肚子给了我致命一击,幻想清空回收站。原来,我想的这么多,还什么他怎么想怎么想。有一个渺小的声音在问我,是我没有改变他的力量吗?
这不他妈的废话吗。我很快给了自己答案。我就是没有。我不具备对不现实爱情的接受力。简单的说就是我没法疯狂喜欢一个人,也没法疯狂喜欢一个确实不如我的人。我从来没有多高的要求,什么人应该怎么怎么的。但是最起码要能比我吃苦。我接受一个人的面目全非,前提条件是我看到这个人一百分的苦他吃了九十九分,所以才剩下一分面目全非。
我都没法用爱情改变自己,我还想用这样的东西改变别人。这不合逻辑。就算是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不符合。就算安娜卡列尼娜都不符合。
“你几天没洗澡了?”我问。
“上周末洗的吧。”我给他算了算,五六天了。
“我基本两天洗澡一次。和muslim学的。”
“我在那画画是什么也没学到是吗?”
“嗯。”
虽然这个事我八百年前就怀疑过了,但是亲耳亲眼吸收这么一句话,我感觉像平滑的头发上打了一个单节。但是我竟然没有破口大骂,也没有说卧槽。也没有说:你他妈的你还一直夸那些人...包括我。
得,从素描学起吧。
我读了一些书,每天都会读。我以为书可以给你整个世界。我知道余秀华的前夫不喜欢她。我知道电影《印度往事》里的阿米尔汗扮演的印度小伙子永远不会喜欢英国公主。我也知道徐志摩怎样喜欢林徽因那样的而不是相当能干的原配。但我不知道:
“你想要什么样的人,你想要有个性的,我有,想要爱看书的,我有,脾气差的,我有,浪漫的,我有,聪明的,我有,实用性的,我有。”
“不用这么麻烦。”他躺倒在小小的主驾驶座上,感觉像一个大被子硬被塞进储物柜。“感觉好就行。”
“那你喜欢我什么?”
“个性。”
“个性的什么。”
“哎呀,说不清。这东西怎么能说的清呢。就是一种感觉。”
我知道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还没有这么直观,解,因为,所以,结论,答。连个渣都不剩,我看到许多我自以为的装饰品在瞬间融化风干,成为一摊白色的泥。
“那你准备再找什么样的?”
“再漂亮点的。”
标准回答。我挺满意的,因为我总是觉得自己长的可以,毕竟以我拥有的东西,长成这样就够用了。长成王小波那样就欠点火候。林奕含就长的太美了,又这么聪明。
我可能会行千里路,我也可能会读万卷书。但是我明白我带着怎样一个沉重和龟壳在走。它叫价值观。我生活在一个完整的价值观里,如果有一天从阶梯上跌落,会粘满了灰尘,一文不值。所以我走千里路,看到的也是粉饰过的千里路,拍出来精致的摄影作品,和谈吐优雅的人摆弄文学哲学美学。我读万卷书,我读的到社会,我读的到暗访十年,却读不明白。我只能从文学的角度上明白,我只能形而上学的明白。我读调酒的书,但是我摸不到调酒师的包皮。我看漂亮的写真,看不到模特手腕的伤疤。因为我在上等,我与宙斯赫拉并肩。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对于生活这一课,只需要阅人无数。谁是生活的老师?生活它自己。行万里路直接就是个伪命题。我相信毕志飞把月光男孩爱乐之城绿皮车三个广告牌看一百遍他还是毕志飞。
我真不知道他的皮能扒掉这么多层,一直扒到能看到肚子上的肥肉。他站在教室里,他站在大街上,他站在小旅馆,他站在撸串店,都没有他躺在这个逼仄的小汽车上让我这么明白什么叫本质。他的文质彬彬可以自由拆卸。生活啊生活,你这一幅画卷可是摊开了,摊的太开了。我从来没有把看过的书当回事,这让我觉得。书从来没有把人的完整当回事,这也让我觉得。
然后我从车上下来,无比困倦,回家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