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德经·家庭教育篇》
道可道,非常道;家可教,非常教。
无名,天地之始;无求,教育之本。
有名,万物之母;有爱,家教之根。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宽容,以察其行。
常有欲,以观其徼;常引导,以明其理。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爱与严,并行而不悖,同谓之教。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教之以道,众善之始。
天下皆知教之为教,斯不教矣;皆知爱之为爱,斯不爱矣。
故教与不教相生,爱与不爱相成。
严与宽相形,奖与罚相倾。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以身作则,润物无声。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攀比,使子不妒。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溺爱,使子不骄。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不纵欲,使子性不移。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教无教,则无不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