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苍黄,仿若大难临头一般。
人来人往的街,飘漫着焦虑和燥灼的气味。还有,琐碎。细细的,慢慢地,无孔不入,消磨着,誓要殆尽‘生’的时日。
我如困兽,无奈地生无可恋的活着。虽然我是文人,以书法独帜而闻名,虽然我也教书,育人。但那是个笑话,和许许多多的笑话一样,冠冕堂皇。我只不过是混口饭吃。
有饭吃之前,我一天两酒,混迹于人模人样的男人女人应待的场所。我以我年少时着意刻苦修炼的道行,以我朗俊的外形和玉树临风,我有了饭吃。有了余赢,养着妻。
她十九岁就跟了我。我那时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那时她有一条黑又长的大辫子,那时她是李春波歌曲里的小芳。芳的大辫子牢牢拴住了我。她有一条无人能敌的大辫子。她炫拖着大辫子,我牵着她的小手,我们如此幸福地走在人家的羡艳里。
我把一切交给她。她给我洗衣,给我做饭,给我铺床叠被。她很自豪,每每说她的第一次给了我,每每说她见了红,每每觉到有人觊觎我时,每每说。她生来是把大剪刀,剪掉一切可能出现的苗头。她傲娇她的第一次。我也是,喜乐见她的傲娇。她是我的骄傲,我的心头肉,我发誓尽我一生捧养她,不教她受一丁点委屈。我有颗中宗李显鷙爱韦后的心。虽然我瞧不起李显,但我鷙爱她,敝帚自珍。我的追随者们也都感动我的爱。感动之余,也愿意尊从她的话。一个苦心造诣的书法家,一个人类灵魂的导师,一个风姿俊逸的名士,孜孜不倦地爱着一个相貌普通,姿质平平的小女子,为她亲手刻像,立在家中最显眼处,把她的照片夹在钱包里,放在手机屏幕里,怎能不使人对我顶礼膜拜?她对她说:“我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妻是那样的色正词严,让我肃然起敬。我爱我妻,无可替代,无人替代。她是我的万贞儿。死了都要爱。
隐隐有磨爪牙的声音,不甘的,一下一下,有气无力地啃咬抓磨刚硬的铁槛,罩空而来的铁槛。隐隐的声音,混在嘈杂里,细细切切重重叠叠翻来覆去入耳鸣叫,搅人心神。厌烦之及。
及到蓦地看见她在街角烧饼炉边啃烧饼。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