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学生时代,手机阅读还不流行的时候,经常去学校附近的书店,去租口袋本言情小说来看。
这类读物,风格轻松,读起来不费脑细胞,很适合作为休闲读物。
后来手机能上网了,言情小说改为在线阅读。
读多了这类小说,我发现它们容易在思想上误导读者。
特别明显的一点,就是不尊重女性。
举两个台湾言情小说的例子。
一、《侬本佳人》女主角柏心雁为了摆脱男主角李仲翔的纠缠,假装染上热病,用胭脂在脸上身上画了许多红斑。
李仲翔无意间发现“红斑”其实是胭脂,用手帕蘸点茶水擦掉,也就算揭穿柏心雁了。
可是李仲翔非要对柏心雁又抱又亲,把她轻薄个够,才揭穿她。
二、《皓月格格》男主角翟声为了给自己家人报仇,抓走了荣亲王的女儿皓月格格。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翟声在皓月睡着的时候,把她衣服全脱了。
这两处情节的描述,别的读者什么感觉,我不知道,只能说,我看了极度不适。
先来看第一个例子,女主被非礼了,不但不觉得不妥,还暗喜。
作者可能是想表现男主角对女主角一见钟情,但是两个还没有确定恋爱关系,甚至可以算陌生的男女,怎么可以一上来就动手动脚?而且还通过女主角的默许,来表现这种行为的合理性。
那会产生多少打着爱的旗号去耍流氓的行为。
第二个例子,就更糟,即便是夫妇、恋人,也不可以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把对方衣服脱了,何况刚开始时男女主也不是夫妇或恋人,只是女主救了男主,可以说一点也不熟,这种行为和上一个例子一样,就是耍流氓。
作者是想让男主发现女主背上的伤痕,那是女主五年前因为偷偷放了他,被父亲鞭打留下的。
要写这个情节,安排女主被野兽袭击,衣服撕破,男主不小心看到她背上的伤痕,难道不可以吗?为什么非要让男主去耍流氓?
把耍流氓当成爱的表现,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
我们需要重视文学作品对生活的影响,特别是缺乏分辨能力又喜欢盲目模仿的青少年,看了这些小说,可能会下意识模仿小说中的情节,给自己或他人带来伤害。
文学作品不仅需要有精彩的情节,生动的人物,更要有正确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