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有过人必知

这句话的背景是一个无论是年龄还是地位都高于孔子的人,问孔子鲁昭公是否知礼。

而鲁昭公当时娶了与自己同姓的女子,而当时的礼规定同姓不婚。

从事实上讲,孔子应该回鲁昭公不知礼,但是孔子回答说“知礼”。

这里就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事实与价值的问题,一个是价值的不同层次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事实与价值。从礼的角度讲,事实上孔子应该回答鲁昭公不知礼,但是孔子回答知礼。所以就有了后文被批评孔子作为一个君子也犯结党的错误,罔顾事实,盲目认同鲁昭公。

从价值的角度讲,孔子听到别人的批评,对自己行为的评价是“过”,主观上也认同了自己是犯了错误。在这里孔子作为一个圣人也违反了礼的制度。而孔子承认了这个事实,并做出否定的评价,也就是孔子不仅在事实上违背了礼,同时在价值上也认同自己违背了礼。

所以作为前提,礼不仅是事实也是价值,而结果是孔子不仅违背了事实的礼也违背了价值的礼。

第二个问题是价值的不同层次。孔子违背了价值上的礼,但是这件事不仅被记录到论语里,也被宋代的学者评价为是圣人典范。这其中的矛盾究竟是为什么。这就设计孔子认为不同的价值有高低之分。首先,长辈对孔子提问,孔子不能不答,但是问的内容是鲁昭公是否知礼。这个问题本身是该长辈违反了礼,但是孔子还是选择了回答,这说明在答与不答之间,孔子认为回答长辈的问题是更高的礼。

其次,在回答鲁昭公是否知礼的问题上。孔子选择维护鲁昭公的形象,可能是出于维护国君形象的目的,也可能是因为与鲁昭公有君臣之谊,而因为这种情分使孔子作出有利于鲁昭公的回答是一种更高层次的道德。所以在两种答案的选择中,与说出事实相比,孔子认为维护国君或君臣之义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价值。

最后,宋人的评价认为孔子把国君的过错认为是自己的过错是道德高尚行为。也就是说孔子承认自己违反了礼这件事,不仅是勇于承担自己的过错,同时也是巧妙的维护国君的一种行为。简单的说,不过做什么都是错的的时候,犯小错比大错要好。

也就是说,从礼的价值的角度上看,孔子对三种价值作出了排序,第一是长辈对晚辈的提问不能不答;第二是对国君形象的维护,或是君臣之义的义气;第三是勇于承担自己的过错。

简单的说,就是在不同的错误中,选择最小的错误。按照排序,第一错会是不回答长辈的问题,更甚者指出长辈不对的地方;第二错会是不顾及国家形象,或是背叛与君的情谊;第三错会是事后不承认错误并为自己找理由辩护,导致问题的激化,也就是很大可能会在事后导致前两种错误发生以另一种形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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