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事件结果:滴滴直2018年8月27日前,全面停止顺风车业务。不可否认,这一决策是在社会庞大的谴责和谬论之下做出的抉择,也就是说通过关闭这一业务全线扼杀掉那部分社会loser利用这样一种手段来残害他人的犯罪行为,如果说这样一种举措和决策是否就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答案肯定是:非也!只能说对于这样一类群体---有着报复社会倾向的人、对生活产生绝望的人而言,只是少了一个犯罪工具而已,少了一条犯罪之路罢了,并不能阻止他们类似行为目的的达成,也无法制止他们对这个社会的报复之心,这也就成了一种治标不治本的行为,滴滴的错误在于,有过第一次乘客遇害后没有做出应该有的社会责任态度而作出应用的整改和在平台上作出系统优化,选择了类似息事宁人的处理方法,如果说广义的来剖析这件事故,滴滴只是作为一个企业提供这样一个平台,原本是应了广大民众的需求和市场的痛点而出发,让在如今如此大的社会经济压力下讨得一点收入的来源,提供一个额外收入的路径,同时对于广大乘客而言,也是起到出行费用上的节省,我相信,选择顺风车的也必定是出于这个初衷而为的,选择跑滴滴的车主,也定是为了贴补家用的一项行为;滴滴作为一个平台,恰恰都满足了双方的需求,也就应运而生了,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类不受监控的通道,带来的必定是巨大的安全风险漏洞,乘客和车主都面临对安全的考验,我们不能保证每一个车主都是合法守纪车主,同样我们也不能保证每一次搭载的乘客都是正常守法的公民,我们无法通过平台去评判和选择。作为一个企业,应该把这类潜在的风险考虑进去,而不是事后诸葛亮,亡羊补牢。但是从一项简单并不完整的统计数据来说明,滴滴并没有用心主动去填补这样一种安全漏洞:
滴滴司机被害事件:
2016年3月5日,广州一名46岁的滴滴快车司机被乘客在终点处抢劫杀害。
2016年9月14日,西安一名35岁的滴滴男司机被乘客抢劫杀害。
2017年6月20日,四川绵阳一名45岁的滴滴女司机被乘客抢劫杀害。
2017年10月1日,陕西汉中一名31岁的滴滴男司机被抢劫杀害
2017年6月25日永嘉县滴滴司机李某被乘客抢劫杀害
2018年2月2号莆田滴滴司机被杀
2018年2月7号襄阳滴滴司机被捉喝农药身亡。
2018年5月10号襄阳滴滴司机被捉跳桥身亡。
2017年6月26日晚昆山滴滴司机潘某被抢劫杀害。
2018年5月12日成都滴滴司机被打伤,现在还在都江堰住院。
滴滴乘客被害事件:
2018年5月6日,一名空姐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
2018年8月24日,一名20岁少女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
然而在这里,抛开现象看本质,过渡到事件根源--出现这样一系列恶性伤亡事件难道只是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吗?千万遍的讨伐和谴责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缺乏和工作配合上的怠慢。试问,多少事不是亡羊补牢,在发生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才去警视和预防这样一种社会行为?多少时候我们不是看到一潭平静的湖水而自觉安好呢?然而平静的湖水下面凶流暗涌,不愿也存在不敢去揭开这层欺骗的面纱。这也成了事件未发生之前,一片太平之势;只可惜事件产生后,平静的湖面被打破,各种丑陋也渐渐漏出了原形被披露;此时有一些人开始或者试图潜入水下对事件进行研讨和分析,也有些干脆继续坐在湖平面暗讽和嘲笑,然而吃瓜群众太多,看戏的永远多余演戏的,能看懂剧情的也只在于少数,这个社会充满蒙骗和自我嘲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势依然是这个社会丑陋的一面。不论何种原因导致这样的结果,个人认为,不可排除这是一种社会责任的沦陷,是一种社会发展的产物,更多的应该引发对这个社会的反思和质问;打个不恰当的比如:一个人在一家公司,没有发展好,难道要去讨伐是这家公司不行吗?可以讨伐,但更多的是要反省和改过。一件事情的发生,并非偶然,到达质变的程度总是在有量的积累之下才有了180度的转变。所以,在这样一个社会发展背景下我们更多的质问一个问题:是什么导致了这类事件的发生?是什么把人性逼上了绝路而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善与恶,原本就是一对孪生兄弟,寄生在我们的人性里...
善,我们提倡扬善,但是反观如今社会,善良早已失去她应有的规格,小人得志,善良之人处处受尽欺负和凌辱,这不是一个人一群人变化的结果,是这个社会发展的驱动,让人心失去了对善良的尊敬和认同。一个心存善意的人反被批评为一种懦弱和愚蠢,善良之人,何以承受如此之殇!一片善心,被批作为一种作秀,是什么让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在发生改变?社会在发展,我们需要适应发展的速度,而不是社会适应我们这样的一种逻辑而改变了我们?
恶,邪不压正,有多少恶得到了惩治?又有多少的邪被正义压制了?一个作恶多端之人,只要有金钱可以驱使恶魔为之服务,再恶之人,也可以凌驾于道德和善良之上,这是一种社会道德的沦陷还是对人性的亵渎!我们不再对待拥有一颗善良之心而心感欣慰,不再对善良之人心表敬意,代替的是对金钱的追逐,对利益的热衷,在不管是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都是好猫,这样一种理论吹捧上下,产生了一股社会主流风气:在利益面前,可以不择手段。以一种能赚到钱,能谋(获)取到利益带来价值来正义自我的所为,利欲熏心,都被诠释为了讨生活,是一种无奈的行为!因为三个字:被逼的!假如不这样做,我无法维持和保证我的生活或者一个家庭的所需,不可否认的事实!一种畸形的社会形态,何能产生一种正常的社会思维呢?
那么在社会发展道路上,我们都经历些什么?又是什么导致了我们如今的生活如此之不着重负呢?
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二胎政策,原本应该皆大欢喜,可怎么也乐不起来,试问:是什么让我们失去了生育两个小孩的勇气?原来,我们生活是如此的可伶!
飙升的房价,与之不相称的家庭收入,其实是我们搭了一场戏:戏里唱的安居乐业。
年年拼搏在一个城市的某一处,但是年年口袋里还是空空如也,原来生活就是一毛不拔。
每次上调基本工资的同时,却成了各大包租婆包租公翻涨房租的良辰吉日,原来每年付出的努力,都奉献给了房东,原来这就是社会主义,你们富了,我们也跟着负了!
惨淡的股市,韭菜们割了一批又一批,永不见底的中国股市,哀鸿遍野,却依然见不到曙光。原来黎明前的黑暗,只不过是下一场暴风雨的前夕。
P2P,一场游戏一场梦?你造就了多少人的噩梦?原来噩梦只不过是成全了别人的梦想而已。
我们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可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保障的社会里。不堪重负的生活压力,成了我们生活质量下降的罪魁祸首,无法平衡的收支数据,恰恰是我们幸福指数的代表,数据的对比,恰是对这个社会发展内在的最好批判:
结论:30年前后的工资上涨倍数平均为53倍,然而物价平均上涨倍数为137倍,我们确实比过去富有,至少绝大多数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然而现实的残酷在于:我们拥有所谓的财富购买力在那?凭什么去平衡自我的幸福指数?
折价的商品价格,必定享受的是折价的服务,购买力的下降,必定带给我生活的是低质量的品质,看似升级的生活,其实际消费早已降级,只是很多时候我们不愿去戳穿这个伤疤罢了,我们的所为就如看皇帝的新衣。
滴滴之殇,谁来拯救?
社会百态,谁来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