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劳特营销十要》
营销就是如何将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并从中获利。
营销就是化繁为简,直取目的,即把产品卖出去。
记住,开发顾客总比维系已有顾客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阅读每一期的《商业周刊》《财富》《福布斯》和《华尔街日报》。这些报刊会分析各个行业,并列举企业的营收状况。分析这些企业的成败故事比读营销书籍有用得多。
产品在工厂里生产,而品牌在心智中打造’。
名字就像是钩子,用来钩住顾客心智。一个易记的名字使品牌赢在起跑线上,一个糟糕的名字则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最好的品牌名称通常和产品利益点直接关联,比如顽强电池(Die Hard)、一擦净玻璃清洁剂(Windex)或深度护理润肤乳(Intensive Care)。
打造品牌就是为你的产品或企业建立差异化,使其区隔于同品类的竞争对手。正如杰克·特劳特所说的——要么差异化,要么卖低价。
品牌是一种承诺,必须符合顾客的预期。
取舍!也就是,放弃某些业务反而使品牌获益。从长远角度来观察品类时,你会发现增加过多的东西只会削弱增长,而不是维持增长。你增加得越多,差异化就越容易被破坏。
要么利用某项改良攻击第一品牌,要么聚焦于不同的细分市场或顾客群,例如,年纪大的人喝可口可乐比较多,百事可乐就聚焦于年轻人。如果制定出有效的替代战略,第二品牌也可以非常成功。
想要代表更多的品类,品牌就越容易失去焦点,也就越难实现差异化。马克·吐温说得好,‘我没有成功的秘诀,但有失败的秘诀,那就是试图取悦每一个人’。
大脑靠耳朵运作,有声媒体胜过无声媒体。
非常正确,视觉符号或品牌标识的价值被严重高估,品牌的力量在于名称,而不是视觉符号。
语言有两种——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我们经常会将两者混为一谈,但它们之间是有差别的。
耳朵比眼睛灵敏。大量实验表明,大脑能够在140毫秒内理解一个口述的词语,而理解一个书面词语则需要180毫秒。
心理学家推测,大脑要用这40毫秒的时间将视觉信息转换成听觉信息,它才能处理。
“不仅听比看快,而且听到的会比看到的在头脑里保留更长的时间。无论是图画还是文字,除非大脑强行记忆,否则只能在脑海中停留1秒。
然而,听觉信息在大脑中保留的时间是视觉的四五倍。这就是为什么阅读书面文字时,人们思路容易中断,往往要重读上一段落,才能重拾思路。
因为声音在大脑里存储的时间更长,所以口述更容易让对方跟上思路。
“聆听比阅读更容易接收信息,这基于两点:首先,听觉信息存储大脑的时间更长,更容易让人跟上和理顺思路;
其次,语调会赋予文字情感,这是书面文字所没有的。”
带有声音的媒体比单纯书面文字媒体要好。
首选带有声音的媒体,如电视、广播及电影等,其次才是那些书面文字媒体,如杂志、报纸及直邮等。
因此,尽可能地使用有声媒体。6号旅馆(Motel 6)就是通过电台广播,成功打造了一个强大的品牌,它从没有使用过任何平面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