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文章为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海薇阁单月征文」第三期【人世百态】
认识红娘那年,我还不到十岁。认识的过程很简单:那天在租书店,手上捏了一分钱硬币,半天找不到一本没有看过的打仗的小人书,店主指着《西厢记》的封面说:“这个好看”。一时别无选择,便“这个”了。那时情窦未开,却喜欢上了讲义气、热心肠、肯帮忙的小丫鬟红娘。
后来,红娘忽然变得面目全非,成了专门在男女之间穿针引线的媒婆,而且,没有媒妁之言的婚姻是不作数的。与红娘青梅竹马的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都闷闷不乐。在《西厢记》中,张生与崔莺莺私订终身,明明是自己好上的,与红娘何干?在一对情侣之间,红娘的作用无非是打掩护和传递信息,硬要说她是媒人,也只能是业余的,和后来的媒婆以及婚介,根本挨不上。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讨厌后来的红娘,问题是在我们当婚、当嫁那个年代,想耍朋友了,却又离不开红娘。那年月,社交圈子本来就小,男女之间的交往还得避嫌,稍有不慎,便是流言蜚语。难得碰到心仪的对象,不敢公然去追,得拐一个弯,托相熟的“媒人”出面。自己去追,说你不稳重算是轻的,弄不好便不是耍朋友而是耍流氓。更可悲的是,就算正式相亲,也要假装不期而遇,由媒人搭讪几句,双方都满意了,才有后续。可见父母之命可以不听,但离了媒人却好事难成。
红娘多为女人,而我的第一个“红娘”却是父亲的老战友杨伯伯。
杨伯伯是山西人,南下干部,时任东方红机械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我本人曾在北方当兵五年,因为普通话还算马虎,1977年1月,在全厂纪念周总理逝世周年诗歌朗诵会上“脱颖而出”,被厂工会抽到临时宣传队说相声。宣传队有个姓苏的女孩,看上去显得老实、本分,符合当年找对象的标准。我对小苏多少有一点动心,但谈不上爱慕,她父亲是中层干部,同时是杨伯伯手下一员爱将。有一天去看望杨伯伯,老爷子爱吃面,便自告奋勇给他做了刀削面。老爷子也许吃高兴了,一边吸溜,一边关心起我的个人问题来。他老人家穿一身黑色的棉袄棉裤,极臃肿地蹲在椅子上,跟红娘这个角色,全然搭不上。老爷子喝完最后一滴面汤,咂巴着嘴说人选有了——好巧不巧,正好就是小苏!听说我去了宣传队,还听说苏家丫头也在宣传队,杨伯伯哈哈大笑着宣布:“你的个人问题已经解决了,包在我身上!”
回到宣传队,等了好多天,“红娘”完全没有动静,是不期而遇,还是正式见面,得有个安排;就算是地下党接头,也得有个暗号不是?我也不好意思去问。便开始观察女孩有无异常表现,比如跟我说话时脸一阵儿红了,举止扭扭捏捏,目光躲躲闪闪什么的。
结果什么都看不出来。直到宣传队解散,还是看不出来。
面浅,而且虚荣心极强,拉不下脸去问介绍人。
半年后杨伯伯到我家做客,忽然想起了我的个人问题,想起了他曾经当过我的红娘,这才问我与姓苏的女孩耍好了没有,何时请他喝喜酒。“没有耍?我不是介绍过了吗?你直接告诉她,就说介绍你们两个耍是我的意思不就行了吗?”原来,世界上还有杨伯伯这种蛮横的“红娘”!我们一家人差点笑岔了气。有时候又想,以杨伯伯的权威,加上我的“优秀”,当时给双方挑明了,没准真就成了夫妻。
第二次耍朋友有两个红娘,一个是我嫂子,一个是女方小陈的隔房姑妈陈阿姨。那时已经到了1978年,我25岁,老大不小了。我哥从厂里抽调出来搞交通宣传,小陈从另一家厂子抽调到宣传车上当播音员。嫂子去宣传车上坐车玩,看着小陈很顺眼,回家就赶紧跟我宣传:“宣传车上有个女子可以哦,小乖小乖的,一红二白的,不多言不多语的。北方人,说的普通话,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
“媒妁之言”相当蛊惑人心,我赶紧答应第二天去“看一下”。
也许真的是有缘分,这一看还真的特别顺眼。很娇小的一个丫头,脸蛋红扑扑的,充满青春活力,还会拉手风琴。经我哥介绍,互相打了个招呼,女孩大大方方,举止得体,心里便有了决定:可以耍。
说来又是缘分,小陈的姑妈就住在我家隔壁,她姑父和我父亲还是同事。我妈出面找到陈阿姨,双方一拍即合,一致认为,这就是城隍庙的瓜槌——天生的一对。这时我才知道,小陈并非北方人,她随父母在山西长大并参加了工作,后来全家又调回四川老家,如今在城厢镇一家省属企业的劳资科上班,共青团员。因为事先见过,用不着假装不期而遇,几天后陈阿姨领着小陈,直接来到了我家。寒暄片刻便宣布:“先说好,你们两个从现在起耍朋友。要听话,耍了,就不许黄哈!”
就这样,我们很听话地正式耍上了。我在县城,她在城厢镇,她回厂上班后,每周只能见面一次。见面的地点基本上在我家。见面的主要内容是给我父亲包饺子。父亲是河北人,我曾在北方当兵,这是我喜欢北方女孩的原因之一。回头看,包饺子还真的适合耍朋友,一个擀皮、一个包馅,边包边找话说。一来二去,竟情投意合了。一些“不可告人的情愫”,包括“洞房花烛”那些事儿,也就包进饺子皮里去了。大战红五月时,双方约定不见面,各自抓革命、促生产。结果等不到五月下旬,就又包起饺子来。小陈勤快,温柔,善良,深得全家人的欢心,1979年国庆,我们结婚了。
从耍朋友到结婚,有两件事很搞笑。其一,初次见面时姑妈的“不许黄”。其二,婚礼上我坚持必须穿工作服,以示“咱是先进阶级”,弄得新娘很委屈。
结婚40多年,夫妻间磕磕碰碰的“斗争”不可避免,好在都很听姑妈的话,没有斗“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