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秦军士兵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就能晋升一级爵位,得到一倾田产、九亩宅基地、一名奴仆,还有望被选拔为官吏。秦朝军功爵有二十级,那么是不是在一次战斗中狂砍二十名敌兵,就可以晋升到最高的爵位——“彻侯”了呢?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在商鞅变法的时代,军功爵只有十八个等级,其中授予正规军人的爵位才十七个等级,最高的爵位是第十七级大良造。按照你的算法,只需要杀十八个敌人就能成为秦孝公麾下爵位最高的将军。这个目标看起来更容易实现。
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秦军功爵法绝对没那么简单粗暴。就连军功爵法的制定者商鞅自己都是花了很多年才晋升到顶的。这里面有很多关卡影响你“提干”。
先来说说秦军的基本作战单位。秦军以五人为一个“伍”,由伍长指挥;十人为一个“什”,由什长指挥;五十人为一个屯,由屯长指挥(陈胜吴广在反秦前做过秦军屯长);一百人为一个“卒”,由“百将”指挥(即百夫长);五百人设一名“五百主”;一千人设一名“二五百主”(即千夫长)。在此之上,还有军候、都尉、将军等军职。越往上,岗位越少,竞争越激烈,所以能当上都尉、将军的人少之又少。
在秦国做军官,军功爵是少不了的。想要做将军,最起码要获得第九级爵位——五大夫。邯郸之战第一个出阵的秦将王陵就是五大夫爵。但是,你千万不要以为只要在战斗中砍了九个敌人的脑袋就能成为一步高升五大夫。因为商鞅设计制度时设置了门槛。
打仗讲究团队战术配合,每一级作战单位都有自己的技战术要求。你作为一名无爵的普通士兵,必须服从伍长的指挥,而不能自顾自地猛冲猛打。秦军军法,每个伍若有一人阵亡,同伍的四人有罪,如果每个人能杀死一个敌兵就能免罪。为此,你必须与同伴们密切配合,先保护同伍其他四人不战死,然后才考虑如何消灭敌人。而伍长又必须服从什长的指挥,什长则受屯长的节制,屯长则听百将的号令。让你摆防守阵型就摆防守阵型,让你突刺就突刺,不会让你像打擂台那样跟敌兵单挑。
普通士兵在战斗中实际接触的,往往只是敌军的什伍小队。就算把对方全灭了,也就十颗脑袋。所以,很多士兵在战斗中连一个敌人都没杀死,而那些从什伍中脱颖而出的勇士,能斩首一两级就很难得了。
假如你斩首两级,晋升了两级爵位,就有资格当伍长或什长。这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把心思用在指挥什伍小队上,不能只顾个人表现。随着战功的累积,你做了屯长,能指挥更多人来斩首敌军。但先别高兴,军功爵法的奖励标准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按照秦国军法,屯长和百将在战斗中必须得到敌兵首级,否则自己就要被处斩。想要再晋升一级爵位吗?光砍一个敌人是不够的,百将必须率领百人队斩首敌兵三十三人以上,才能“盈论”(达到奖励标准)。百将和屯长才可以各赐爵一级。
理论上,平均每个士兵杀三分之一个敌人就能达标,但实战是不能这么计算的。百将要指挥调度自己手下的百人队结阵而战,不被敌方冲垮,并且击溃敌军的百人队。不仅要保证打赢,还要斩杀相当于己方兵马三分之一以上的敌军,另一个隐藏条件是己方损失少于敌方,否则无法盈论。这无疑对百将的战术素养要求很高。如果过不了这道坎,再勇敢的锐士提不了干。
普通士兵只需斩首一级就能晋爵一级,指挥官的升迁以全队的战绩为依据,这就是商鞅为秦军立下的规矩。同时期各国也按人头计算“首功”。比如,齐国军法同样以首级为记功标准,但不管打胜仗打败仗都一视同仁地发钱,只要有人头就行。这就给士兵留下很多作弊空间,只挑软柿子捏,不敢打赢仗,跟强敌硬碰硬的时候,容易率先失去战心。
秦国军法不仅鼓励斩首,还要求基层指战员以指挥为本。一仗打下来,士兵们斩首晋爵,百将则可能因没有指挥部队完成盈论指标而原地踏步。秦军曾经以“散而自战”著称,士兵贪功冒进,与指挥官脱节的情况时有发生。兵家亚圣吴起曾经利用这点大破秦军。商鞅通过上述军法把秦军锻炼成一支战术纪律严明的军队,使之面貌焕然一新。
据《商君书》等史料记载,秦国将军有“短兵”卫队四千人,指挥的兵马从数万到数十万不等。他们虽身居高位,晋爵一级的难度却令百将和屯长望尘莫及。
商君之法把斩首分为攻城围邑战与野战两个考核科目。指挥攻城围邑战的统兵大将要斩首八千以上的敌军才能盈论,野战只需斩首二千就能盈论。只要达到标准,上至统兵大将,下至后勤杂役士兵都能得到奖赏。也就是说,秦国将军不仅要打胜仗,并且歼灭至少数千敌军才有晋爵的资格。
那么问题来了,商鞅自己达到了这个盈论标准吗?从史书的记载来看,恐怕没有。
秦国在商鞅入秦后主要发动了六场战争:
秦孝公八年,秦军与魏军在元里交战,斩首敌兵七千,顺势攻取了少梁城;
秦孝公十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大良造,派他攻打魏国旧首都安邑,安邑魏军最终被迫投降;
秦孝公十一年,商鞅包围了魏国新建的固阳城,迫使守军投降;
秦孝公二十二年,商鞅挥师东征魏国河西,俘虏魏将公子卬,大破魏军,扩地至黄河岸边,他也因此被封为商君;
秦孝公二十三年,秦军与三晋联军在岸门激战,俘虏敌将魏错;
秦孝公二十四年,秦大荔围攻合阳城,半途而废,因为秦孝公在这一年去世,商鞅则被秦惠文王车裂。
在上述战争中,只有秦孝公八年的元里之战明确记录斩首七千,低于“攻城围邑斩首八千以上”的盈论标准,但远超野战斩首二千盈论的标准。此战的目标是攻占河西之地的交通枢纽少梁城。秦军先野战后拔城,完全符合野战盈论标准,统兵大将可以连升几级爵位。
问题是,指挥元里之战与岸门之战的秦将姓名失载,我们不好直接算作商鞅本人的军功。合阳之战尚未分出胜负,秦孝公和商鞅就先后去世。而确系商鞅统兵的三次伐魏作战,没有留下斩首纪录。我们不知道他在大败公子卬的魏军时有没有达到斩首二千的野战盈论标准。迫降安邑之战与迫降固阳之战无疑属于“攻城围邑”的情况,但这两仗兵不血刃,说不定一颗首级都没砍。
由此可见,商鞅自己在攻城围邑之战中都未曾达到“盈论”标准,哪怕把斩首最多的元里之战算作他的战绩,也还差一千颗首级。
不过,细心的朋友已经注意到,商鞅在统兵伐魏时已经是军功爵级别最高的大良造了。那时候的秦国还处于爵职不分的阶段,许多爵位也正是官职。比如,商鞅刚变法时担任的左庶长,就是军功爵的第十级爵位。大良造是秦国传统官职,秦孝公任命首席执政大臣商鞅为大良造,利于统筹军政,赢得对魏战争。由变法总设计师直接担任统兵大将,这实际上已经跳过了普通士兵逐级升迁的常规轨道,具有特殊性。
至于商鞅后来因战功而得的商君封号,其实不在早期军功爵的序列中,那是秦孝公特赐的诸侯待遇。直到秦统一前后,秦国才在军功爵制了增加了彻侯、关内侯等高爵,把十八级军功爵发展为二十级军功爵。这是后话了。
新的问题来了,商鞅为什么把野战的盈论标准定得比攻城围邑低那么多呢?既然新军法以斩首授爵为核心,为什么他自己反而更多选择不战屈人的迫降战法呢?
一切都是战争形势的需要。秦孝公时代最主要的作战任务是收复被魏国占领的河西之地。为此,秦军必须攻克魏国在黄河西岸设置的所有边城。在这个背景下,秦魏的军事较量往往是围绕城池攻防展开的。魏军凭借坚固的城防能以一当十,但在野战中,兵力或战斗力占优的一方胜算更大。对于秦军而言,野战比攻城要轻松多了。
攻城战的盈论标准,连商鞅自己都做不到,野战的盈论标准却相对容易实现。所以,秦军诸将为了立功受赏,会尽可能地选择跟魏军进行野战,打敌人引出城来打。比如,前面提到的元里之战,秦军就是先在野战中歼灭七千魏军,然后再北上进攻少梁城。商鞅攻打河西之战,也是先在野战中大破主将被俘的魏军,然后趁胜吞并大片地盘。
如果遇到了必须攻城围邑的情况,比如进攻安邑与包围固阳两个战役,商鞅并不会考虑强攻硬打。那样也许能提高斩首数量,达到盈论标准,但势必会增加己方的伤亡。秦孝公时代的秦国地盘偏小,人口也没后来多,以最小的代价来打赢同魏国的边城拉锯战,才能确保变法成果不因战损而流产。为此,商鞅攻城围邑时选择不流血的迫降战术,而不会为了达到斩首八千的指标而强攻硬打。
商鞅设计了一整套鼓励斩首的军法,自己却在实战中采取了流血最少的战法,真是鲜明的反差。事实证明,他的做法是正确的。秦孝公时代的战争斩首记录不多,但胜率很高,收益很大,为秦国霸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在商君之法的引导下,秦军越来越注重强化野战能力,涌现出一批擅长打歼灭战的名将,举世皆曰“虎狼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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