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同居一室。甲、乙都曾是国家公务员,作为服刑人员,现在又干值班这样的门面活,说二人是聪明人一点不为过。丙和甲乙不同,丙是公认的精神病,疯疯癫癫的。
一天,甲高兴,把一个挖耳勺当作玩意给了丙,丙把玩了一番,顺手放在了床头的夹缝里(服刑人员一般都是上下铺,丙睡上铺),丙没注意这个夹缝有点大,挖耳勺直接通过夹缝掉了下去,巧的是,下面正好是乙的脸盆。早晨洗脸时,乙发现了脸盆里的挖耳勺,直接收了起来。晚上,乙拿出挖耳勺给正在值班的甲看,甲一看,就猜到了是怎么回事,随即做了个顺水人情,说丙傻儿吧唧的,给他也是瞎了,既然掉到你盆里了,那是天意,你就留着用呗。
事情过去好些天,甲乙因工作上的事闹了不和,彼此对对方的意见都很大,又不想直接向对方发难,但总在找机会治对方的难堪。一天,趁丙在室内的时候,甲故意与乙争论起挖耳勺的事。其实,丙也早已看见乙带着自己的挖耳勺,只是没当回事。
一天中午,乙正在与别人下棋,丙想用挖耳勺掏耳朵,便找到乙要挖耳勺,意思是临时用用。乙说没有挖耳勺。丙便把乙如何拣挖耳勺的事说了出来,甲也在一旁作证,“正义的”要求乙把丙的挖耳勺归还给丙。乙一口咬定没有这件事。见乙执意不让用,丙也没有坚持。乙不在的时候,甲怂恿丙一定要回挖耳勺,并一再感慨乙这个人人性太操蛋了,明明他人之物,却厚着脸皮据为己有,太不讲仁义道德。丙倒是很淡然:不给就算了。
丙不在的时候,乙埋怨甲不该把挖耳勺的事告诉丙,更不该怂恿丙找他要挖耳勺,甲矢口否认。正在这时,丙进来了,一听就知道二人在争论挖耳勺的事,但啥也没说。甲乙越争越来气,以至于乙干脆把拣到挖耳勺,和甲劝他据为己有的事也合盘说了出来,二人越吵越带劲,就差互相辱骂,动手相殴了。
激愤之余,乙把挖耳勺归还给了丙,心里却憋了一肚子的气。
甲听丙说,乙归还了挖耳勺,一点没有获胜的满足感,而是觉得这事闹的太没意思,既得罪了乙,也没有为下丙。
做人不可太聪明。甲拿挖耳勺送人,本是助人为乐的善事,但不该自作聪明劝乙把自己送丙的东西据为己有。事情止于此也就算了,甲更不该把工作中的不和和意见有意识地转嫁到挖耳勺这件事上,借呆傻的丙整乙的难堪。聪明过了头,,本来好人已落下的事,这样一耍小聪明,真相大白,弄得两下里不是人,还落了一肚子气。
乙不该欺丙傻,明明拣了人家的东西却死不认账。如此也就罢了,更不该再去埋怨甲,结果自找难堪,还了东西,还赚了一肚子的气。
有了治人之心,又不想吃亏,再自作聪明,结果是聪明人成了笑柄,傻子看热闹带赚东西。
唉!这世间,哪有恒定的聪明和愚蠢,聪明人可以很愚蠢,傻子也可以坐享聪明人相争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