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一个贞洁烈夫林生斌,突然就结婚了,结婚了不说,还生女了,难道他不应该像杨过一样,不婚、不娶痴痴等,最后直接跳悬崖吗?这些事情你怎么看?
可能很多朋友跟我一样,根本就不知道林生斌这个人。
说实话,如果不是这次的舆论风波,我只知道杭州保姆纵火案,却不知道这家的男主人叫做林生斌,更不知道他后来创造了一个童装品牌,而且还卖得不错。
总结了一下,网友骂他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第1点,贞洁牌坊碎了一地。
说好的人鬼情未了,现在娶妻生子样样好,网友无法接受。
第2点,童装品牌卖惨,涉嫌欺诈。
根据时间推算,林先生在卖惨的同时,已经另有新欢,属于欺骗消费者。
第3点,赔偿金分配不公。
据说林先生得到了一个多亿的赔偿金,却没有给亡妻的父母,最终遭到二老的起诉。
咱们一项一项来说,把这几个事分辨清楚。
先说第1点,人家啥时候说要“人鬼情未了”了?是网友自己硬要杜撰的好吗?思念亡妻跟另寻新欢,两者之间一定是矛盾的吗?
难道他一定要一辈子,沉浸在一段痛苦的回忆里无法自拔,大家才满意,是吗?
逝者已经无法复生了,活着的人应该向前看,至于向前看的速度是快还是慢,因人而异,有的人遭受大的变故,一辈子都无法走出来,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大多数人经历过变故之后,最终都会从阴影里走出来。
我认为林先生再婚再育,才是一个年轻男人正常的选择,那些想让人家孤独终老的人醒一醒吧,大清都亡了多少年了,难不成还要人家去陪葬吗?要不您去呗?
还有的网友,恶心到编一些虚假的事实出来抹黑林先生,我就不摆出来恶心大家了,在我看来,某些人已经不光是脑残,而是近乎于无耻的状态了。
只要不如自己心意,就可以肆意抹黑他人,这种人的道德底线,已经低到海平面以下了。
第2点就更搞笑了,林先生注册的童装品牌,确实是跟之前的变故有关,可谁也没按着网友的手强迫购买吧?
有的人买东西看中的是商品,有的人看中的是故事,既然心甘情愿听人家讲一个贞洁的故事,那么付出的钱,就是“说书费”。
何况童装也确实是买回家使用了,只要林先生没有在童装的性能上胡说八道、弄虚作假,这件事情便无可厚非。
说实话,哪个商家不会讲故事呢?作为消费者,总要知道自己要的是啥吧?
我去街边吃个过桥米线,人家都编一个故事,说什么老公务农,老婆送饭的时候总是凉,就发明了过桥米线……
难道我要找商家理论一下,这个事情有还是没有吗?如果他的祖宗没发生这种事儿,我就要说人家骗我?
拜托,我是去吃米线的,不是去听故事的好吗?听故事请找郭德纲,而不是找这位林先生,人家是卖童装的。
第3点就更搞笑了,赔偿金这种事情,不管是金额多还是少,都有法定的支配人。
说白了,这个钱给谁、给多少,法律条文规定的非常明确,如果真的是全都判给了林先生,一定有其背后的道理,不是两个义愤填膺的网友说给谁就应该给谁。
而且亡妻二老起诉这个林先生,就代表林先生不尽任何的赡养义务吗?恐怕未必吧?
我们看到的都只是表象,我们不是当事人,不能用自己高高在上的道德,去评判当事人的每一个行为合适还是不合适。
就好像有天有个陌生人跑到你家里跟你说:你拖鞋要这么摆!书柜要这么放!睡觉的时候,老婆的腿不能放到你的腿上……
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你肯定大嘴巴子抽他,然后给他踢出去。
可是到了互联网上,很多人就觉得这么做事理所应当了,人家拿了多少赔偿金,他要管;人家的赔偿金给谁不给谁,他也要管……
有些网友管理的宽度,已经比太平洋都宽了,就差指导林先生每天是左脚先出门,还是右脚先出门了。
其实这样的网友,就是闲得蛋疼,有这个吃人家瓜的功夫,赶紧去搬砖吧,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何必什么事情,都义愤填膺呢?跟您有一毛钱关系么?
有的人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塌糊涂,却整天想着指点江山,干扰别人的生活,实在是好笑。
今天琢磨如何收复台湾,明天想着如何解放美利坚,现在又跑出来怪一个痛失妻儿的人不够贞洁,这要是换了他,恐怕变心速度还要更快一些吧。
不要总是“大姑娘做媒人”——长嘴说别人,没嘴说自己。
奉劝那些网友收手吧,不要什么事情都想管,这是一种病,得治。
尾声
过好自己的日子,比天天盯着别人怎么过要强。
如果实在闲得无事,吃吃瓜也就算了,不要张嘴就指导别人该如何生活。
就算是去指导人家,人家却拿你的话当翔,根本不理你,你说气不气?
大伙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