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这应该是朱熹最为脍炙人口的一句诗了。
朱熹,字元晦,又字仲晦,号晦庵,晚称晦翁,谥文,世称朱文公。祖籍江南东路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婺源),出生于南剑州尤溪(今属福建省尤溪县)。宋朝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儒学集大成者,世尊称为朱子。
朱熹是唯一非孔子亲传弟子而享祀孔庙,位列大成殿十二哲者中。朱熹是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任江西南康、福建漳州知府、浙东巡抚,做官清正有为,振举书院建设。官拜焕章阁侍制兼侍讲,为宋宁宗皇帝讲学。 朱熹着述甚多,有《四书章句集注》《太极图说解》《通书解说》《周易读本》《楚辞集注》,后人辑有《朱子大全》《朱子集语象》等。其中《四书章句集注》成为钦定的教科书和科举考试的标准。
在宋朝,学术上造诣最深、影响最大的是朱熹。他总结了以往的思想,尤其是宋代理学思想,建立了庞大的理学体系,成为宋代理学之大成,其功绩为后世所称道,其思想被尊奉为官学,而其本身则与孔子圣人并提,称为“朱子“。朱熹撰《周易本义》列河洛、先天图于卷首,又与弟子蔡氏父子(蔡元定、蔡沉)编撰《易学启蒙》笃信和诠释河洛、先天之学,后世皆以此立言,阐发朱子的河洛先天思想。
在元朝、明朝、清朝三代,一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标志着封建社会更趋完备的意识形态。元朝皇庆二年(1313年)复科举,诏定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标准取士,朱学定为科场程式。明洪武二年(1369年),科举以朱熹等“传注为宗”。朱学遂成为巩固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精神支柱。它强化了“三纲五常”,对后期封建社会的变革,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朱熹的学说,也对后来明朝王阳明的心学有深刻的影响。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正是在朱熹哲学基础上的突破。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自己的行为举止,却并没有像他学问那样让人敬仰。
《夷坚志》中描述,朱熹在任提举浙东刑狱的时候,与知州唐仲友起了纠纷,双方都在气头上,于是各自上奏朝廷控告对方,一时之间也是僵持不下。这位理学家没有想着如何说服唐仲友,而是打起了歪脑筋。经过多方打听,朱熹得知唐仲友非常倾慕当时的江南名妓严蕊,于是他偷偷派人把严蕊抓来,对其用刑,想从严蕊口中得知一些对唐仲友不利的消息,好以此要挟。没想到严蕊宁死不从,于是朱熹把她再关再打,仍无结果。
姑且不论唐仲友的品性如何,朱熹如此行径确实不是君子所为,与他自己所提倡的更是大相径庭。常言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事很快就被其他人所知晓,一时间舆论哗然,闹得沸沸扬扬,这许多人都敬佩严蕊,甚至孝宗皇帝都知道了这件事,最终唐仲友与朱熹二人均因此事被免职。
据《四朝闻见录》的丁集记载:尽管朱熹大肆鼓吹“革尽人欲,复尽天理”,但在宋庆元二年(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却列举了大量事实,揭露他言行不一:他曾经带着两个漂亮尼姑外出旅游,并用甜言蜜语引诱她们“三陪”,最后二人还俗做了朱熹的小妾,出去做官时都带着她们;此外,朱熹的大儿媳在丈夫死后却怀了孕;不知孝顺,虐待自己的老母亲;以儿女婚嫁喜庆的机会,大肆收受红包礼金,“一岁之间,数以万计”;以知名学者的招牌,开门办学并擅自提价,收取高额学费;指使家属子弟偷盗别人的耕牛(在古代这是重罪),宰杀后胡吃海喝。
此外,朱熹还强行占据范染祖辈留下来的山林,用于修建自己的私家住宅,还诬告原主并治罪。前文讲过朱熹重视风水,为其母选定了坟墓,而这墓地是怎么来的呢?他让人挖了崇安一名弓手父母的坟墓,用来安葬自己的母亲,全然不顾别人的祖宗曝尸荒野。
道貌岸然的伪,应该是对他最好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