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这个故事的意图呢,是想说明一个道理:就是难以忘怀的初恋千万不要再去寻找,真的是找不回。
因为觉得不能再浑浑噩噩的混了,该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想想曾经自己还写过博客,甚至还曾有几个粉丝总是喊村头没纸了,觉得那时生活还很快乐开心的。就翻了翻当时写的文章,发现十年前的自己还挺能搞的,竟然还有两个系列,正在自我欣赏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篇题目有标注“哭成此篇”的字眼,我去,那时还真是矫情,以为自己是曹雪芹呢。翻开看了看原来是写初恋那个王八蛋的。
竟然没有看完就看不下去了,在想我当时是有多无聊,把这段误会描画的一定要刻骨铭心才行。后来才觉悟到当时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正在经历一段巨无聊的人生而已。有时候在想,我如果是天上历劫的神仙,回去一定要找司命理论理论,这TM写的什么本子。
说起这位初恋呢,现在的我仔细想了想他的模样,还真是模糊的很。不过大致的感觉好像还蛮挫的。和现在抖音里的小哥哥真的是没法比,不得不说我们这一代真的是没见过世面。试想,当年一个李亚鹏都成精了,还能让我们这些懵懂少女能有什么审美力。不过在我的记忆里这位初恋最起码比李亚鹏还灵透些。想当年还偷偷的写过一两首感叹词颇多的小诗,描绘过他水汪汪漏电的大眼睛,其实无非就是比喻成清澈的湖水,天上的小星星之类的,额,还真是土鳖。不过现在有首歌叫“确认过眼神,遇到对的人”比当时的我更土鳖。
因为现在有了一些阅历了,知道暖男这种动物的属性了,所以有了一定的鉴别力。但是当时不知道呀,所以一个眼神闪烁,温文尔雅,给我扒橘子,一起读古诗词,一起做数学题的同桌就把我给迷住了。暗恋了他高中两年,后来的十年里,只要一觉得感情失意就会把他翻出来怀念一通。啊?什么?你问为啥是暗恋?好吧,真的不愿意说,其实他当时有女朋友,而且前后还两个。
十年后,他从德国回来,由于这么多年他就像一座纪念碑一样伫立在我的心底,所以我一定要再见他一面,就和他约了一次饭,当然是我请的他。见了他之后,颇为失望,以前闪烁的大眸子不见了踪影,辜负了我的诗。其实这也到罢了,毕竟青葱年华,稍纵即逝。可是眼神游离,油腔滑调是几个意思呢?后来聊起了个人问题,他说:“我交过的女票太多了,现在的女票是日本人,我也不会和她结婚的。你还是找个好人嫁了吧。” what's a fuck shit.
其实后来我一直耿耿于怀的,放不下面儿的是,你他妈的交了十几二十个女票,就是没我一任档期。直到有一天他如数家珍的把他一任一任的女朋友的照片发出来的时候,我立刻释然了,这些女人中无一例外的都是大波,原来是基因不对啊。
哎,人生啊,果然不要想的太浪漫,什么赌茶消得泼墨香,那都是古代王公贵族的事情。现世界,动物属性才是常态,你的诗情画意永远都会败给庸俗。
所以啊,如果你有一个横在心底的梦中人,就让他横在那里好了,千万不要再去寻找本尊了。否则你的世界或许就会失去那片蓝蓝的湖水,和一闪一闪亮晶晶的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