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日下午3点多钟,我带着女儿和妈妈准备去单位加个班,然后再回家给她拿个药。刚出家门口,就与一辆黑色轿车发生了碰撞,我的车受伤严重。我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对方是由北向南行驶,道路上没有交通信号灯,对方在看见我的车的时候并没有停下来让我先行,而是从我的车头擦过去,导致我的车头受伤严重,而我在发现对方车辆的时候,已经一脚刹车,由于惯性车子往前冲了一点点,而对方就那么理直气壮的撞了过来,并继续前行10多米。当我听到砰的一声,确定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我立即下车查看情况。
对方看我下车查看,也停了下来,而他的车是右侧车门受伤,后来才知道他无知的认为是我的责任,想让我赔偿。走过来就对我说:你开这么快干嘛?我还带了一脚刹车呢?幸亏人没事……我什么也没有解释,打了110报警电话,联系了自己的保险公司,通知了爸爸来接孩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了之后拍了照片,然后就走了。后来警察来了,画了事故现场的平面图,然后给出结论:对方车全责,我无责。因为对方在驾车过程中,没有遵守给右侧道路让行的交通规则,导致了这个事故的发生。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对方没有任何保险就上路,早上刚从修理厂提出来,准备去盐城买保险,而且还是一辆10年的旧车,卖了都不够我的修车钱。对方因为没有保险上路,车直接被拖走了,而我的车也得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处修理。第二天去拿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候,对方同意下午2:30去签字,后来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不想到交警中队,最后还是交警打的电话才肯过来。毕竟是小事故,而且也没有拖着的必要。到了交警中队,对方问能不能把案子撤掉?交警说不可能,没有出警可以对方协商,已经出警了不好再撤,然后对方就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交警说会送达给他。后来我把对方车辆进行了保全,并且交了1万元的押金,就是怕对方拒不赔付。最后在朋友的告知下才知道可以通过我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而保险公司又想踢皮球,以对方没有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为由,让我自己去法院起诉,最后我又咨询了相关的律师,还有法院工作人员,问他们是不是对方不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律师说不管对方签不签,不影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果,都不影响我的索赔。所以保险公司必须履行代位求偿的责任,而且代位求偿并不是一项附加条款,它是法律赋予保险公司的职业,保险公司无权拒绝我的索赔。
昨天我打了很多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每个话务员的答案都是模棱两可的,没有给予我明确的答复,但是今天得到律师的答复后,我心里更有底气了,我本来就是受害方,而且对方是全责,又拒绝赔偿,所以我还是需要进一步维权。我对法律法规虽然不是很懂,但是遇到事情我肯去花时间学习和咨询,我不会因为保险公司的一句话就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利,更不会因为有困难就去妥协,我希望更多的人遇到类似的情况也能维权到底,不要轻易放弃,更不要让无知剥夺了自己的权益,更不要像对方那样连基本的交通法则都不懂,还问交警:她为什么没有责任?她撞的是我的侧面?
我们要在生活中积累经验,吸取教训,更要学会处理好已经发生的事情,不管好事还是坏事,都要欣然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