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初中时,语文老师要求每个星期要交一篇作文,第一个星期把文章交上去就被骂得狗血淋头。大抵是说我的字写的和小学生一样丑,文章也写得像小学生之作,说是流水账也不为过。依旧记得当时语文老师的表情,虽然近视,眼睛却睁得很大,眉毛上挑,不怒自威。教训过之后,眉头舒展开来,又劝我要多读书写字。打一巴掌揉三揉的教育方式还是相当管用的,周末我便去书店买了几本课外书,当时想到看的无非就是些四大名著之类的主流书籍。
那时候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也没有手机电脑,不到半个月,书便看完了,煞有介事的写了几篇读后感,生怕老师不知道自己在看书。想必那时候文章也进步不到哪里去,老师倒也没训我。
按这看书速度,一个月便得买个七八本书,母亲说买来看与图书馆借来看没什么分别,便带着我去办了张图书卡。图书馆一次只能借三本书,所以基本上每个周末都得去一趟,那时候应该是我读书的巅峰时期了,家里的书大多也是初中买的。
升学后虽然也看书,却没初中看得那么勤了,人总说脑子不用会生锈,怕是事实。多年没看书后,有时看到一些书名,觉得很熟悉,想必是看过的,可怎么也想不起内容,想写点东西也是提笔忘字。
无聊时也会翻翻家里的书,没印象的便再打开看看,可那些从图书馆借阅的书大都连书名也想不起来,书还是买来看的好。人记忆有限,只看一次怕是不能记住,多多翻阅才最有意思。
看书有如品茗,不可牛饮,须细细品味。闲时回味,口舌生香,不饮自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