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梁晓声作品《盗靴》有感

昨天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听完了梁老先生的这部小说,哭得一塌糊涂。不得不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所有读过的文学作品里,流泪最多的一部。

这让我想起去年读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时,读到主人公哈罗德在八十一天里,横跨整个英格兰,徒步去看望身患绝症的好友奎妮时的震撼。

当我读到他的行动在整个英格兰引起了强烈轰动,他那早已与他隔阂多年的妻子在电视里看见他的时候,不由为他流泪鼓掌的这些片段时,我也不由为之感动。我为小说中一个虚构的人物哈罗德,感到了由衷的骄傲。

我在感叹这些文学大家驾驭文字的非凡功力的同时,也忍不住想要探究,到底是什么地方能够如此之深地吸引着我,打动着我。

我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一个从前压根不曾想过的问题。我发现,我开始对于喜爱的文学作品,有了深层次的了解欲。我甚至开始不自觉地琢磨起作者的写作技巧了。

这让我想起了《成为作家》里的一句话,要像一个真正的作家那样去读书。

初见时,这句话只是引起了我对自己的一种自嘲。我?作家?我与作家相差实在甚远。截至目前,我也顶多算个写手。而事实上,我连个合格的写手都算不上。

状态好的时候,我有过一天写出七千多字的时候,但大部分时间,我常常几天也写不出一个字。

即便如此,由于长期的阅读和不间断的写作,不知不觉间我的阅读已从浅表的只注重故事情节,上升到了去深究小说的写作技巧,甚至是整个的故事架构。

这让我很是欣喜,由此,我对量变引起质变这句话深以为然。

写作的路从来就没有捷径,你付出了多少,就会收获多少。你只管写,只管输入和持续的输出,时间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言归正传,我在读完梁老先生的这部《盗靴》,我在涕泪横流过后,开始仔细思量。我发现整个故事的主线里,关键人物戴小生最后知道真相这处显然是个高潮。其余部分,大都是对于这个故事所必然发生的辅助情节,写法也是平平淡淡娓娓道来。

这样一个看似平常的故事线,经梁老先生之手却能呈现给读者一种感官盛宴,自然有他的高明之处。

我的感受有几点:

1、尽可能拉长读者期待场景的时间跨度。小说中的芊子暗恋戴小生,为了救他不顾被夫家退亲;不顾那个时代人们谈之色变的阶级成分;冒着一切大不韪,在冰天雪地里,用一个少女赤条条的身躯,去温暖戴小生被冻僵失去知觉的躯体。

以及为了澄清他的罪名,一次次被所谓革命派的坏人强奸,导致怀孕,最后被父母和哥哥嫁到外省,确切来讲是卖到外省,卖给了一个傻子。

芊子的遭遇无疑获得了读者极大的同情,当我们看到戴小生后来不但没有死,而且被平反昭雪重回省京剧团,我们开始为芊子着急了。

我们着急戴小生怎么不去找芊子,着急过后才了解到,人家压根就不知道芊子身上发生的这些事。即使知道的,也只是在他被坏人踢到在地,昏迷前那几秒钟的记忆。那个红袄红裤,蛾眉凤眼正半张着嘴,惊讶看着他的一个美娇娘。

这个印象显然无法满足读者的心愿,这难道不是男人们见到美丽异性时最平常的反应吗?然而,芊子留给戴小生的印象,仅此而已。

我们只有干着急却无能为力,因为后来发生的事,戴小生昏过去了,他又哪里会知道呢?怎么样?合情合理吧。

于是,我们必然得继续着急。我们急于盼着他早点知道。这时的作者加大了马力,人物戴小生当上了剧团团长,我们几乎有些按捺不住了。希望他知道实情,但显然这也不现实。

此时,让一辈子没取过亲的戴小生;有名有望的戴小生;和完全不知情的戴小生结婚成家不是更为理所应当吗?我们无可厚非。只好对芊子的未来怀抱了更大的期望。

同时,搅扰我们期望情节顺利往前推进的因素也接踵而至。一个离异的女英语老师出现了。我们期待的东西遇到了阻挠,怎么办?

戴小生衣锦还乡、故地重游,好歹算是让我们松了一口气。我们继续期待,可乡邻们又被嘱咐对当年的情况,对于有芊子这样一个女孩守口如瓶。我们的汗都快要急出来的时候,芊子的嫂子一个瞎眼老妇人出场了。

这时,我们的情绪已被吊的足够饱满。作者终于把谜底揭开了,我们的感官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情绪自然也得到了极大的释放。

2、该着墨的地方,不遗余力,大肆渲染,让读者的情绪和人物合二为一,完成了小说中一次成功的高潮。

当芊子只是以一个不能再见的美娇娘的遗憾,占据戴小生心田的一角,戴小生即将准备结婚开始新生活的关键时候,我们期待已久的事情发生了。戴小生知道了整个事情的原委,事情的真相惊呆了他,连我们似乎都忘了,我们是了解事情前因后果的。于是,连我们也几乎惊呆了。

戴小生哭了,嚎啕大哭,哭到脑出血。我们被吊了大半天的情绪跟着主人公松懈了。我们也跟着哭,随着作者的节奏,我们没法不哭,我们差不多也快要脑出血了。这个时候,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让主人公,也让我们哭了个酣畅淋漓。

小说的这部分,之所以能引起我们如此之大的心理反应,从写法上类似于心理学中提到的一个延迟满足感的话题。

试想一下,我们一路跟随主人公吃了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知道的真相,我们怎么会不珍惜。我们必然得仔仔细细去体味这份难能可贵的滋味。我们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觉出了惊奇;我们从里到外的每一处,也感受着肝肠寸断般的痛楚。

作者正是深谙了读者的心理,才让这个看似普通的故事产生了这样大的效果。

由此,我认为一个真正好的作家,也是一个好的心理学家。

3、故事情节合乎情理。

当戴小生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做了一个决定。首先是跟已经扯了结婚证的英语老师离婚,等到找到芊子,只要她还是单身,就一定要跟芊子结婚的。

我们先不管英语老师这条线,单看这个决定也是合乎情理的。芊子长久留在戴小生的记忆里是个美娇娘,即便只是对于美得喜爱,他对于之前的芊子也是有爱的。加上这天大的恩情,让人物做出这样一个决定就显得合情又合理了。

其次,戴小生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芊子,却是那样一个惨到极致的状态。芊子有丈夫,尽管是个已经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的傻子。她还有两个侏儒症的瞎眼儿子。

这时,戴小生想要融入芊子的生活去帮助她,显然是不行的。半年后,芊子的傻丈夫死了,戴小生再次表示要跟芊子一起承担她的家庭,养育她的孩子,芊子却拒绝了。

作者的这个情节初看好像是让人感觉遗憾的,但稍微分析你就会觉得十分圆满。为什这么说呢?试想一个几十年存在记忆里的美娇娘的形象,能干过真实落地到一个风采全无的农村老妇,外带两个残疾孩子,一起奏起的锅碗瓢盆交响曲吗?

人们常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王子与公主最后幸福快乐生活在一起的故事,也只可能是个故事。

作者跟我们一样是个普通人,但文学艺术本身想要表达,和让我们感受到的应该是种美。作者到底也是不忍让这么一对历尽千难万险的人物,让芊子那样一个美好的形象落地生根,随了世俗,进而崩塌。于是,他们必然不能到一起。

这么看来,这样的结局才算是最为良善,也最为圆满的。

4、悲剧效果达到极致。

芊子死了,她是被生活榨干了,枯竭而死;更是为等到心爱的戴小生终于来了,能够卸下担子而死。

半年以后,戴小声也死了。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性情的痴情男子;我们替芊子感到这一生吃的所有苦都值得了,这个情节怎能不感天动地,怎能不让读者痛哭失声呢?

然而,他们并没有如我们所料合葬在一起,我们有点遗憾了。作者自然也知道我们的这份遗憾,可这遗憾也正是作者一直想要表达的东西。因为说到底,遗憾就是悲剧的主题。

既然小说的表现形式已经到位,那么梁老先生到底还是给了我们最大可能的安慰。陪同芊子葬在一起的是戴小声的彩绣;陪同戴小声的是芊子的油画。如此,你又怎么能说它不算圆满呢?

直到小说读完了,也没能看到我们最想要看到的结局,可正是这份遗憾让我们长久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这也正是悲剧的力量带给我们的震撼。

鲁迅先生关于悲剧也有过一句著名的论断:“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喜剧效果自然能让我们轻松,然而开心的也是轻飘飘的。而悲剧的更能触动人心,让我们感到沉重,压的我们喘不过气来,从而形成一种悲剧性的审美效果。

作者在这点上毫无疑问,做到了极致。

5、文中的措辞和语句凄美动人。

看到有人在评论里说,芊子最后在给戴小生的回信写的太过文气,与人物本身不符,一看就是作者自己写的。

那我倒要问问写这种评论的人,即便是梁老先生自己写的,也得实力允许呀!再者,如果整部小说尽善尽美,那得是天人所为,又怎是你我这等凡人能够见得了得?

况且,即便我们理解为芊子本人所写也是说得过去的。芊子自小就在村里跟着一位老先生学过写字,那几年他们村的春联都出自芊子之手,这点作者在文中是有交代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梁老先生这部《盗靴》都是值得我们每个爱好文字的人,去读、去体味的好书。

文末我把这篇芊子用蝇头小楷的毛笔字,写给戴小生的绝笔信摘录到这里,与大家共同分享小说中文字艺术的美。

芊子信曰:花开花谢寻常事,缘生缘灭岂奈何?君意之诚,芊子已知。君心之真,芊子已信。以少小之痴情,而获君之诚意,以当初之暗恋,而获现在之真心,芊子无悔矣。无憾矣!芊子花容已衰,芳华已逝,非忍心拒见,实惭对君耳!相与为妻,强所难也。况二子虽痴,尤赖母爱。弃之我悲,随之君累。君意可诚不可坚。君心可真不可迁。还望三思而后,还芊子往昔清宁……

                                    ——《盗靴》梁晓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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