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没权力谈写作,因为我觉得我不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写作不能称为写作,无非是写字。
从小我就喜欢文字,乡下识字的人少,更加不会有谁没事买书回来读。书在乡村来说就是一种奢侈品,我最早接触的就是小学的课本,一本语文,另外一本是数学,我不喜欢数学,总是在发新书的第一天,就把语文课本读完了,数学课本是不会去翻开的,这导致了我以后上学严重地偏课。
当把书包里的语文课本倒背如流时,我就特别希望有其他书可以读,偶然的一次机会,我发现了村里的老木匠家里有几本“古书”,那是木匠自己说是古书,因为上面有许多繁体字,我多数不认识。放学后,我就搬个小凳子坐在老木匠家的天井边,抱着那本厚重的黑得分不清颜色的古书读,遇见不认识的字就直接跳过去,有的可以理解,有的不能,我也不去琢磨啥意思,就是囫囵吞枣地读,有时好几个繁体字在一起,我实在猜不出啥意思,才会去问老木匠是什么字。他会笑眯眯地接过书,扶一下老花镜,把书凑得很近,仔细地看看,再告诉我怎么读,还给我解释。我当时总是觉得老木匠应该是当过老师才对,不然咋就他家里有书呢!
后来才知道,他是村里为数不多的读过私塾的人。所以看起来文质彬彬,很有学问的样子。我记得当时我读的书是《三姑记》,说的父母嫌贫爱富,不待见出身贫苦的三女婿,在家宴上各种羞涩他,让他无地自容。后来三女婿考上状元,不计前嫌,对老人敬爱有加,被传为美谈。
还有文言文版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在那个没有书的年代,我硬是慢慢啃,读完了,虽然没读懂,至少我知道了文字的魅力有多大。
在上到小学三年级时,接触的书就多了,条件好的同学家里已经有些旧书了,据说是他们城里亲戚送的,我就特别讨好地让她借书给我读,她答应的条件是我要读给她听,她如果不喜欢听了,我也不能看她家的书。回来我就告诉她,我先读,然后讲故事给她听,可能她是真的不喜欢听我断断续续的读书声,既然答应了。我就在那时,既然读了《安徒生童话》,知道了《海的女儿》、《丑小鸭》……也是在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写故事,写日记,写一些身边的事情,也写我那时的小情绪,喜怒哀乐。写得多了,作文就通顺了,老师每次拿来当范文读,那是我最大的骄傲。
我严重的偏课导致了我数学从来不会及格,最差考了0分,真的好丟人啊!
我就一直写字,语文学得特别好,作文更是遥遥领先,到了初,理科的成绩已经是一塌糊涂,考高中已经是没希望了,我后悔已晚,流着泪离开了学校。
无论是在打工还是夜不能寐时,我总是喜欢写字、读书,我知道改变不了什么,但是,我喜欢。当你放下无所求时,也就是纯粹的喜欢时,那就没有压力了。我生活顺其自然,打工、结婚生子、养家糊口,我依然喜欢读书、写字。这也是我不多的爱好之一。
老公也很理解我,儿子也受我的影响,喜欢读书,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年过半百,我还是喜欢写写字,不是写作,因为我写不出啥惊天动地的作品,只是图个喜欢二字吧!
因为喜欢才写,是不是给自己找了一个没出息的理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