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情绪/性格描写的具象化
整部小说对于情绪的描写有一个堪称完美的方式——会通过事件/情绪的反应来展现这种游移(这也是插叙的便利之处),很少会单纯的以对于情绪的抽象描述来表达人物的某种状态(小说对于情绪的抽象表达也完成的特别出彩,这一点会在之后的写作人称中稍加提及)。或者是某一个情节,或者是一件小事,一方面对故事有推动作用,使线索完整合理,也对人物是一个较好的补充说明或者验证。
篇幅所限,我只举一个我印象最深的情节。书中第一章31~33页,记叙了一件关于肥皂的琐事。
乌尔比诺医生自言自语道:“差不多有一个星期了,我洗澡的时候都没有香皂。”
于是她想起这件事,醒了,然后对全世界都没有好气地翻了个身,因为她确实忘记往浴室里放上新的香皂了。她是在三天前发现这件事的......事实上并不到一个星期,他这样说是为了夸大她的错误......那种被人当场抓住错误的感觉让她老羞成怒。想往常一样,她以攻为守。
“这几天我每天都洗澡,”她失态地叫嚷道,“一直都有香皂。”
尽管她太了解她的战术,但这一次却无法再忍了......只要她不承认浴室里没有香皂,他就不打算回来;而她呢,只要他不承认自己为了折磨她而故意说了谎,她就不准备接受他回来......
但此时此刻,他再次的回到了祖传的羽毛床上,感觉是那么的舒服,宁愿缴械投降。
“让我留在这吧,”他说,“的确有香皂。”
当马尔克斯在具化情绪或性格的时候,手段和其他小说家并无二致,都是事件和对话为主。但在他的描述中,很突出的几个点。一,真实。这自然归功于马尔克斯的选材,在上例中,乌尔比诺撒谎说“一周”,费尔明娜又“死不承认”,最后胡维纳尔心甘地“投降”。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片段在书中随处可见。二,传神,这或许是马尔克斯作为文学家的天赋。他能准确完整地按照主人公的合理发展描述完一件事,并在同时完成对其它情节的铺垫,提供足够的支线信息。另外,他对人物的塑造是拼图式——这一点更多的是插叙的方式所带来的。
5、对比(人物、情节)
这些对比的线索草灰蛇线的埋藏于故事之中。在此,我主要提及的爱情线的对比。在这其中,弗洛伦蒂诺和胡维纳尔的对比最为明显。
两人的出场:
弗洛伦蒂诺——从那时起,他就一直骨瘦如柴,印度人似的头发上打着飘香的发蜡,一副近视眼镜让他更显得楚楚可怜;尽管他身材消瘦,性格内向,衣衫简陋,但那个圈子里的姑娘们却都靠私下里抽签来决定谁做他的女伴,而他也一直这样与她们厮混。
胡维纳尔——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二十八岁时,是最受人青睐的单身汉;他的翩翩风度和殷实的家底迷倒了周围很多姑娘。而他也乐得与她们相处,但总是若即若离,始终保持着清雅。
两人与费尔明娜的初遇:
弗洛伦蒂诺——从裁缝室前经过时,弗洛伦蒂诺透过窗子看见一个上了年纪的妇人和一个少女;朗读没有中断,但女孩抬眼看了看是谁走过窗前。正是这偶然的一瞥,成为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
胡维纳尔——很难说清楚究竟谁更拘谨:医生羞怯的抚摸着病人,病人则带着处女的矜持,把自己裹在丝绸睡袍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总是说,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
两人对于自己爱意的表达:
弗洛伦蒂诺——只要能看见自己心爱的姑娘,他就心满意足了;两个星期以后,除了她,他什么也不想了;他仰着头,坚定地对她说了一句话,这种坚定他半个世纪以后才再次拥有;他甘愿享受煎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一边嚼着玫瑰花瓣一边读信,渡过了整个下午。
胡维纳尔——然而第二周的星期二,没有受到邀请,也没有事先知会,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又在下午三点这样一个不合时宜的时刻来了;“您就像一朵初开的玫瑰”;“您喜欢音乐吗”他问话时,脸上露出迷人的微笑,做出很随意的样子;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非常了解女人,他知道,只要他不走,费尔明娜·达萨就不可能经过这间办公室。但无论如何,他还是拖延着离开的时间,因为他明白,下午这场屈辱伤害了他的自尊,将不会让他好过;他对着车上的镜子看了好一会,发现镜中的自己也依然在想着费尔明娜·达萨;两封信都简明扼要地表达了和此前那封同样的意思,也怀着同样的谦卑,但在那温婉措辞的背后,开始流露出一种迫不及待的渴望,这是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些含蓄委婉的信中从未显露过的。
两人在各自的人生中如何看待费尔明娜:
弗洛伦蒂诺——向来如此:每一件事,无论好坏,都与他有着一定的关联;他对费尔明娜·达萨的虚无缥缈的爱可以用世俗的激情来替代;因为他将永远不再离开费尔明娜·达萨的城市;他仿佛变了一个人,用一段爱情来取代另一段爱情的想法让他误入歧途。渐渐地,费尔明娜·达萨的味道变得越来越淡,越来越难以闻见,最后只留在了白色的栀子花上;只要是为了让爱情长久,床上所做的任何事都算不上不道德;他觉得自己可怜,丑陋,低贱,不仅配不上她,也配不上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下定了决心,要赢得名誉和财富以配得上她;自从被费尔明娜·达萨拒绝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就学会了始终把决定权握在自己手中;他过去的唯一参照就是与费尔明娜·达萨短暂的爱情;他誓要费尔明娜·达萨属于他,而他也属于她,这个决心高于一切,所向披靡;他宁死也不愿意让费尔明娜·达萨看到她那副狼狈的样子;事实上,他一直表现得就像是费尔明娜·达萨彻头彻尾的丈夫:肉体上不忠,心灵上却死心塌地。
胡维纳尔——“我在等您的回答”,他对她说;他心里明白,自己并不爱她。同他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也因为自己的一点虚荣心。但当她第一次吻他时,他确定,没有什么障碍阻止他们建立一份完美的爱情;她的丈夫爱她胜过一切,胜过世间所有人,但是这也仅仅是为了自己:这是他的神圣义务。
等等.......
马尔克斯对于爱情的印象,更多的就是通过这种对比来传达的。最主要的是,故事的线索有很明显的对比特性,作者有用了很大的笔墨进行心理描写,所以人物差异就更容易体现。
6、修饰的使用
这部小说写于《百年孤独》之后,在《百年孤独》中的那种魔幻式记叙的痕迹已经尽可能的淡化,描写更加写实,修辞也不再选用十分新奇的喻体或者程度词去表达,但仍然能看出一二(其实除了书中一些“离谱”的比喻之外,还有环境描写也很有《百年孤独》的影子),当然这就是作者写作风格了。我也挑取了几段,用以后观。
还说狗并非忠诚,而是卑躬屈膝;猫则是机会主义者和叛徒;孔雀是死神的传令官;金刚鹦鹉不过是惹人厌的装饰物;兔子助长贪婪,长尾猴会传染欲火;公鸡则改遭天谴,因为它造成了基督三次被人否认。
而如今,在那身散发着一股樟脑味的寡妇黑绸丧服中,她就像被文火煎熬一般慢慢枯萎了。
本体和喻体之间差距越大,比喻的冲击力就越强。马尔克斯的敏感让他能把握到事物之间的相差异和联系,从而充分利用这种冲突。
小时候,他曾见学校的女老师拉萨拉·孔德因为竟敢对精灵出言不逊,家里的房子被砸得支离破碎。他看见他家的碎玻璃像河水一样流到了街上。
马尔克斯对于回忆中事物的描写十分概括,特别擅长用事物某一突出的特质去表现其在记忆中的性状。乍看上去,莫名其妙,认真去想,果真如此——记忆不可能完整,只有用最突出的特质去体现之,才真实。
以至于乌尔比诺医生为了发泄一下难言的苦衷,竟然在课堂上说,结婚十年后,女人一星期甚至能来三次月经。
书中很多地方都有些有趣的表达。眼力有限,我从未读到过在语言方面就能很好体现人物特质的小说,包括这部。但是有些妙语实在有趣。
小说是一个整体,当我试图分点叙述的时候,我所表达的内容已经不是小说自身了。另外,上文中所列出来的很多观点在其他小说中也是存在的,甚至是小说写作中的一种基本方法,并非独马尔克斯一份。之所以会提及之,一方面因为马尔克斯的这部作品在这些方面给我很深的印象,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让我对于小说的欣赏能力能有些许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