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咎由自取
文|菀柳青青
果然,两周之后,这对常常以房主自居的夫妻就搬走了。在上次发生了严重的争执之后,庾正雅公司的老板亲自下了逐客令。
据说这位70后同事大专毕业之后在外工作几年很是不如意,后来在叔叔的引荐下就到这家公司上班了。时间长了,便常常以为自己功高盖主,时不时地向老板提各种要求,均被老板回绝。
有一次他再次闯进老板办公室,要求涨工资,“李总,这次我忍无可忍了,我把话撂这儿,不涨工资就走人,您自己看着办!”
他们公司老板,女强人李总,土生土长的武汉本地人,在商场摸爬滚打几十年,绝不是一般的角色。这位老江湖当时没有任何表态,却不动声色地吩咐她的侄女,也就是公司行政兼财务,当天下午就悄悄地给他安排了欢送会。当李总高高举起酒杯在众人面前点名祝福他在其他地方大展宏图时,他才明白了自己是这次宴会的主角。本来无意辞职的他被老板这样摆了一道,顿时如芒刺背,如坐针毡,手足无措,只得在众人面前强装踌躇满志,然后一肚子苦水地领了工资离开。
半年之后,他却带着叔叔主动找上李总的家门,在李总面前像哈巴狗一样卑躬屈膝。李总碍于老同学的情面,重新给了他一个机会,于是他又回到公司,拿着原来的那点薪水,再也不敢提什么要求。后来李总见他夫妻二人租住在狭小的地下室,索性将自己再公司附近的一套闲置房当成了员工宿舍,给公司为数不多的几个外地年轻人住。他们夫妻就是最早入住的,占用了主卧。她老婆搬过来后也换了一个附近的工作,在一家超市做理货员。
除了超级无敌厚脸皮以外,在公司其他人眼中,这位70后男人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铁公鸡。他和刚毕业不久的同事们一起出去吃饭,总是别人买单,他绝对不会主动掏腰包。他平常买菜都舍不得买好一点的,每次跟他的领导一起下班之后去买菜,他亦步亦趋地贴身跟随,领导买什么,他就跟着买什么,领导看他丝毫没有掏钱的意思,也只得顺便帮他买单。只有这个时候,他们夫妻二人才得以改善一下伙食。
有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拥有的时间长了,会让人有种主人的错觉。夫妻俩在同事中是最先搬进来的,住的时间长了,就以为这房子是自己的了。后来搬进来的人,在他们看来都是入侵者。所以那个女人就以仇视的目光迎接她老公的年轻同事。她老公则在公司一门心思排挤新同事,成绩斐然。
夫妻俩入住时间长,房间里家具电器渐渐添置齐全,应有尽有。电费是按人头平摊,他们两人一年大部分时候都开着空调,从早到晚,那个迷你紫砂锅总是煲着几颗红枣,只要人在家,电视电脑都打开,总之是想尽办法多耗电。
正雅刚开始去的时候,房间里除了基本的照明灯具外,几乎没有耗电的东西,面对着第一个月200多元的电费,她表示质疑。那位同事说,看你的电器少,每月就算你50元,他老婆从房间里冲出来,板着脸大怒,坚决不同意。
后来正雅也每月添置电器,那边看到她声势渐起,自然不甘落后,更加变本加厉地让自家电器超负荷工作,于是电费节节高升,很快就冲破300元大关。对比下我和盈姐两人合起来平均每月不到50元的电费,我真不敢想象,他们到底下了什么样的狠功夫。
李总其实也经常听其他的同事说起这两口子对同在一个屋檐下的小年轻们的欺凌,住了五六年,排挤走了七八个同事。李总早就有意让他们搬走,但是毕竟人家是老员工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借口,这次则是顺理成章。李总很坚决地给了他两个选择,要么就自觉地自己搬走,要么公司派人帮他卷铺盖,让他另谋高就。
在他们搬走的前几天,正雅特意我打了电话,让我在当天过去和她一起庆祝这两个家伙的滚蛋。那个周六上午,我们在客厅的桌子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零食,房间里飘出喜庆的歌声,过年的气氛都出来了,就差放鞭炮了。
我们悠闲地吃着零食,静静看他们人仰马翻地收拾东西,那个女人气得青筋暴现,但没有时间过来掐架。看着他们狼狈的模样,正雅轻蔑地笑了,“咎由自取!”
暂时还没有其他同事进来,正雅算是一个人独居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少了那夫妻俩及他们的物品,整个房子显得宽敞明亮,令人心情愉悦。
这个空出来的大房间确实比正雅住着的房间要大很多,还有一个独立阳台,看着就舒适很多。
我和正雅简单地将行李搬到那个大房间了,剩下的物件,等下周她的男朋友过来了一起搬。下周是约定好的拍婚纱照的日期,罗志康会从老家那边专程过来。
说起罗志康,我之前见过一面,看起来比较普通的男孩子,和正雅站在一起,怎么也觉得不是太合适。我常常怀疑男生女生测量身高的度量衡是不一样的,同样是身高168cm,正雅是高挑挺拔,而罗志康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大学毕业后正雅为了追随一个自己暗恋多年的男孩子,去了广州,但这段一厢情愿的感情最终暗淡收场。耽误了几年时间,被家里催婚,正雅不得不放弃广州的工作。回来之后,那一众追求者们大都早已开始了自己的生活,只有那个她曾经最不看好的罗志康一直在原地等待着她。
经历过伤心往事之后,曾经倔强的正雅早已疲惫不堪,开始相信,相对于自己爱的人,选择爱自己的人才是明智之举。
在考量各方面条件之后,家里人觉得罗志康还算比较靠谱,于是正雅决定和他交往。罗志康守得云开见月明,多年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喜出望外。几个月后双方家长就见面,商定婚嫁事宜。元旦过后正雅就要回家准备婚礼,婚后就在离罗志康比较近的地方找一份轻松稳定的工作,毕竟只是一个小城市,生活成本不高,生活节奏也比较慢。
傍晚时候,正雅带我去保成路夜市买东西。在那里,她淘到了一些比较精致而又情趣的小饰品,准备之后摆在新房里。然后,她也买了一些漂亮的耳钉耳坠,七个耳洞都换了新装备。
在一个卖化妆品的小摊上,正雅看中了一个圆圆的精致的小盒子,打开来里面是一片橘色。那摊主拿出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表示可以涂在脸上看一下效果。我有些惊奇地问,“这胭脂颜色好像不是太正呃,怎么带有一点橘色?”
那摊主用看外星人一样的眼光看着我,然后渐渐露出鄙夷之意,将我上下打量一番。正雅也深受震撼:“胭脂?我没听错吧?天啊,你到底是从哪个朝代穿越过来的啊?这是腮红!”
我脸色微红,就如同整张脸都打了腮红一样。我从小就对这些化妆用具不敏感,长这么大,没有用过任何化妆品。
印象比较深刻的一次,我写作业的铅笔不见了,于是去小姑那里偷偷地拿来了一支,写出来非常的粗,而且很容易断,没写几行,很长的一支就被我削得几乎无法书写了。小姑赶过来,大怒,“这是我的眉笔啊!不是铅笔!”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么不经用,原来是用煤渣做成的!
而那个时候的正雅和我比起来,半斤八两,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留在我记忆中最早的关于正雅的印象比男孩更像男孩:留着短发,暴戾粗蛮,匪气横流,夏天经常光着膀子,动不动就和男孩子厮打,而且战无不胜。就这样一个土匪,居然名叫正雅,真不知道她父母怎么想的。
而小学毕业后见到从镇上回来的她,匪气已脱,长发披肩,亭亭玉立,只是眼角眉梢还残存着些许跋扈之气。那时候她已经是个很爱美的女孩了,她曾教我用对联纸染嘴唇,我才知道红色的对联纸原来不只是可以泡制红墨水,也可以当口红的。可惜我实在对这些东西没什么兴趣,也就没有用过。
多年后再次见到从广州回来的正雅,已然脱胎换骨,增加了些妩媚,从外表看来,已经完全没有了昔时的影子,总算是对得起这个名字了。
在正雅的开导下,我终于认识了一些化妆用品,比如睫毛夹,睫毛膏,眼线笔,双眼皮贴。我决定从明天开始,好好改造一下我的脸了。
然而我很快就发现,美丽是要付出代价的,化妆不仅需要技术,也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所以我只得精简了些,坚持涂涂抹抹,偶尔贴双眼皮,至于假睫毛,饶了我吧,我实在是无能为力。简单的打扮一下后,居然也有了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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