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月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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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徐来,篮球场上浓烈绽放的茉莉香气被谴倦缠绵至此。
孟杰停下也不是,走更加显得没礼貌,索性吸了口气看着那彼时笑意盈盈的某人。
那边离她十几米的某人,已然招呼其他人替他继续打乒乓球,自己朝她走来。
“这么重色轻友!咋得了哟!”
“就是,完蛋了,阿聪也有这么一天!”
“欸,你们之前说的就是她?也没有多漂亮啊?奇怪画画那么厉害找女盆友眼光这么差?”
这些杂七杂八的声音顿时乱成一锅粥,孟杰充耳未闻,只是自己先朝前面走了起来,她知道曾志聪会跟随自己脚步去。
“喂!慢点啦!”
曾志聪见孟杰脚步越来越快,忍不住出声喊她。
孟杰也发觉自己走的太着急,仿佛急于寻找一个静谧地可以说话的场所,顿时又窘迫的烧红了脸颊。
她今天咋回事?
孟杰也搞不清楚,只好放弃自己的乱想,在前面路灯旁停了下来。
“脚这么长,走路还跟不上我的步伐,你完蛋了。”
孟杰停稳后便回头看着曾志聪,揶揄他道,曾志聪却没有说话,看着她的脸,仔仔细细看了五秒。
大概是有五秒的,孟杰想着看她这么久干嘛,下一刻反应过来已经捂住自己的鼻子。
换做平时,她也不知道曾志聪仔细看过自己没有,而且更不知道他看了自己多久,想想多可笑,她居然还数他看自己多久。
但是今天不同,因为,她确确实实感觉自己鼻子哪里不对劲了,曾志聪的超乎平日表现的行为更让她确定这一点。
“你别看我啊,盯的我感觉好奇怪。”
“手放开,你鼻子咋回事?”
曾志聪说这话简直跟命令人一般,但是又可以从中感觉出他的关心。
孟杰无奈,把手松开然后背在靠着墙的身后。
“放学跟同学们一起打球,被球砸了而已,摸着没问题啊,就是感觉特别疼,你别那么奇怪看着我。”
“知道疼?”
曾志聪听孟杰说完,离她约五十公分的手忽然抬起,只听得孟杰轻微“哎呀!”一声,却是曾志聪把手放在她鼻梁处捏了一下所发出的哼唧声。
“你干嘛呀?本来就疼,我今天晚自习都是忍着的,你还来这么一出。”
孟杰忍着不让眼泪出来的冲动,埋怨道。这人,哼!真是的!
“难怪下午看到我就跑,我还以为你是因为没穿鞋看到我才这样子!”曾志聪像是在回答自己下午的疑惑,接着又看着孟杰道:“”说吧,咋回事?”
“什么?”
“怎么不穿鞋,还有咋被砸的?你同学是不是故意的?”
孟杰如同被审查的犯人,低着头老实交代这一切“罪行”,但她心里却委屈的很,奇怪,明明自己才是受伤的那一个才对啊,怎么现在变成她倒是“恶人”,要接受惩罚一般呢?
最后,她顺便说:“嗯,她应该不是故意,我们平日里基本没什么交流,她不可能故意砸我,算起来还是我自己分心的缘故。”
曾志聪只是默默听着,没有动静。
忽然孟杰心里“咯噔”一下,她只感觉自己手指处传来阵阵温暖。
那是一只手,正确来说是曾志聪的手。
此时此刻,那只右手正覆盖在她的左手之上,而曾志聪也同时背靠着墙,少年抬头看着璀璨星空,没有进一步言语。
孟杰左手如同握住烫手的山芋,那感觉却是不想丢开却又不敢碰触。
她既害怕被从这里经过的同学看到,也害怕被晚自习后住宿的老师们瞧见,学生早恋这个词的后果,不是她现在可以承担的。
曾志聪不知道孟杰心里想法,他看了好一会夜空和昏黄一片的路灯下的绿色植被,侧着头对她道:“我发现一件事,你果然是个冷血动物。”
冷血动物……
孟杰本来正升温的情绪,冷不丁被曾志聪打乱,顿时降了些下来,她也学着他抬起头,嘟囔着道:“你在羡慕嫉妒恨。”
“你是说我羡慕你夏天手冷冬季手更冷?”
哼,孟杰被问的不知用什么回他,好在,晚自习十点下课,十点半便打铃锁宿舍楼门熄灯,这一回却是曾志聪道:“好了,差不多要打铃了,回宿舍吧。”
他说话时声音温柔,目光粲然的看着她,孟杰点点头,那只手便恰好放开。
孟杰忍不住在心里歪想:话说你也应该感激我才对,这么热的天,多亏我给你降温。
海高中部男女生都在同一栋宿舍楼,只不过一楼到三楼是男生,女生在四楼到六楼,每层四十个房间,八人为单位一房,一层一个舍管老师。
曾志聪所属高三,学校为他们着想特意让高三莘莘学子住在一楼,可以在食堂与教学楼往返节约出更多时间,即使这时间是一分钟也是被学校节约出来给了他们。
“你等我一下。”
快到宿舍楼梯时,曾志聪轻飘飘对孟杰说了句,转而便大步朝他所在的宿舍走了过去。
孟杰心里自然知道他在几号宿舍,很多时候她刚从食堂回宿舍都会看到他的身影,而这些很多时候其实不过是孟杰刻意搜索的结果。
少年很多次都是一个人,很少几次她才看到他跟一群男生嬉笑着走过。
孟杰其实自己也没有弄懂自己为何会喜欢着已经走向宿舍门口的少年,那是花季里说不清楚的情愫,她根本不知从何处说起。
也许只是因为少年很高,也许只是因为他有时候一个人坐在文学社暖洋洋的窗边,安静投入绘图的模样,更或者只是他脚上不断行走、奔跑的白色帆布鞋。
孟杰酷爱白色,她也是女孩,也会有幻想,她不祈求如紫霞仙子对至尊宝所说那样,是个盖世英雄,会驾着七彩祥云。
也不祈求爱你一万年的情话,她只是觉得有那么一个人,他在的时候,她便会觉得心安,温馨便无处不在。
后来她想了很久,才弄明白她当初喜欢曾志聪,也许是因为他的冷秋模样和他在高中部少有的才气。
是的,这世间皮相于她,都抵不过那难得邂逅的才气,而她大概懂得,王知谦对她再好,终究是少了于她而言的懂她,还有才气。
后来她听王知谦评论说到她:“高傲。”
她读初中的时候也有人这么说她,孟杰在心里描绘,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大概是她不善与人交往的缘故。
童年里的孤独、自卑、性骚扰等时光,如同被烧红的烙铁深深印在皮肉之中,更深入了骨子里,所以她自此自终都学不会如何与人相处,所以她只能孤寂地高傲。
“喏,给你,一天三遍。”
曾志聪走了上来,打断她无边的瞎想,指了指她的鼻子说道。
孟杰扬起头看着他,从他温暖掌心接过药瓶收起,咧开嘴露出大大的笑容,“谢谢,明天见。”
说完她转身慢慢朝四楼走了上去,在拐角时她低头朝下看,恰好看到少年没走几步的侧颜,正在与舍友说什么,脸上漾起一片明媚笑意。
孟杰没有看到,这一切都被二楼落寞少年瞅见,而他手心攥着一瓶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