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阅读此书之前,我像外人一样问自己:“对于你来说,阅读是什么?”
我老实交代道:阅读是用来催眠的。
因为睡前躺在被窝里的我总是装模做样地翻开某本书,读不到几行,那书就砸在头上或者掉到床下,然后我就很快进入梦乡了。后来在手机上读,手指滑了两下,我的上下眼皮很快就合上了。所以,到目前为止,我好像没有完整地读完一本书。
除此之外,我还认为读书需要仪式感。需要把桌子收拾地干干净净的,需要把椅子搞得舒舒服服,需要一个笔记本和几支不同颜色的笔,需要一杯咖啡或者茶水。等这些都搞定的时候,我开始阅读。我想让书本里的知识能够属于我,所以我认为自己不能白读,我要把重点部分记住,于是我把他们抄在笔记本上,在抄写的时候,我要求自己把字写好,红红绿绿的,必要的时候还会画个弧线或者美丽的箭头——我要求我的笔记本一定要长得好看。这样下来,我读书就变得很慢很慢,一个章节花费我很多时间,没有进度的读书让我有挫败感。
这就是我的阅读。
由此可见,阅读对于我来说并没有感到快乐,反而是任务。
而毛姆说,阅读应当是令人愉悦的,应当是一种享受。他这么一说,想到自己的处境,我突然感到在书籍这个海洋里,白白活了一大把岁数。实话说,我根本就没有畅游过,更别说什么愉悦了,这太遗憾了。
所以,遇到了毛姆的这本关于阅读的随笔集,我认为是缘份,更是时机,以便让我重新去认识“阅读”这个家伙,然后跟它搞好关系,使以后的读书不至于很形式,很辛苦,很有功利性。我想这也是毛姆写这本书的目的吧。
既然毛姆说阅读应当是一种享受,我们就必须从书中找到相关的语句来证明这一观点。如果还是按照以前的读书方式,那么我仍旧是停留在抄抄写写上面,那些在阅读的时候感觉到有道理的句子,我睡了一觉也就全部忘记了。记在笔记本的文字也就只是为了好看而已了。最终它们也不属于我,我也没有因为它们改变自己多少。
所以,我有个主意,就是我想跟毛姆来一场对谈。我抛出一个问题给他:“我认为阅读是任务,它让我活受罪。你凭什么说阅读是一种享受?你有什么证据来说服我吗?”
毛姆慢慢地点上一支烟,娓娓向我道来。
我想像他大约是六七十岁,或者七八十岁的样子。除了口吃以外,他真的是个有钱有形的魅力男人。
经过我的调查,这本随笔集应该是翻译者把他在1940年(毛姆66岁)写的《书和你》(Book and you)和1954年(毛姆80岁)出版的《巨匠和杰作》(Ten Novels and Their Authors)里的内容整合起来的一本书。
以下就是我跟“他”对谈的过程,其中加粗部分是他写在书中的话。另外,因为大家都说他是“二流作家”,那么我这个“尖酸刻薄”的人就直接叫他“老毛子”吧,而且为了表示亲近,我故意不使用“您”,但并不影响我对他的尊重。
老毛子:我…我先问你,你…你的爱好是什么?就是,说,你在做什么的时候会…会感到快乐?
我:追剧,最好是边磕着瓜子。不过,夏天我不磕了,磕几下就上火。
老毛子:那你…你,为什么放弃追…追剧,来看我写的书?
我:哎呀,这你就不知道啦。现在是全民写作的时代,我也开始写作了,但是我觉得自己读书少,写不好,所以想通过多阅读来提高自己。就是大家常说的output和input同时进行。别人把你和你的这本书推荐给我,我就直接问你好了。
老毛子:那,那…你喜欢读小说吗?我,我说的是娱乐性的书籍,不…不是普及知识性的,不…不是你们在学校里读的教科书的那种。
我:小说,我当然喜欢,但是很少读完一本。喔,对了,你能不能不磕磕巴巴的啊?你知道吗?你长得很有魅力,但是你一说话就不魅力了。
老毛子:这个,这个,很让我为难的。
我:………
我没说话,停了一会儿。因为我也认为自己提出的要求很过分,我也很后悔说出这种歧视的语言。
老毛子:竟然你也喜欢娱乐性阅读,那么我们沟通起来会很顺畅的。我直接用书上的文字,就不口吃了。
我暗自窃喜,他果然不口吃了。
老毛子:培养阅读的习惯就是为你自己构建一座避难所,让你得以逃离人世间几乎所有痛苦与不幸。这是我们阅读的终极目的。
我:你光这么说不行。你要拿出证据来。
老毛子:好,我明白。我们先说一下阅读是什么?然后谈谈我的阅读方法,最后再聊一下小说这个东西。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如果你对这本书不感兴趣的话,你就不必理会这本书。愉悦的前提是一定要合自己的胃口,否则,请就此搁下,除非你真正能享受它们,否则毫无用处。
我:你的意思就是说,明智的读者不会把阅读当作任务,而是一种消遣,对吧?
老毛子:看起来你的悟性很高。我要告诉你:阅读是非常好的习惯。像我这样,在度过了生命的黄金年华之后,你会发现你能欣然参与的活动已为数不多。除了象棋、填字游戏,几乎没有一种你一个人就能玩起来的游戏。但是阅读就不一样了,它丝毫不会让你有这种困扰。没有哪一项活动可以像读书一样——能随时开始,随便读多久,当有人找你时也可以随时搁下。没有其他娱乐项目比阅读更省钱了,你在公共图书馆的那些愉快日子和阅读廉价版图书时的愉快体验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我:这倒是,阅读是很省钱,比如说我现在读的你的书,都是免费的。另外喜欢独处的人,阅读确实是一个人最好的娱乐,它绝对不会背叛你。照你这么说,我好像已经爱上阅读了。
老毛子:这是必须的。第二,我要告诉你阅读的方法。也就是与阅读的相处方式。我的阅读方法是:
在早上,当我工作之前,我会先看一会儿哲学类或科普类的书籍,阅读这类书籍需要一个清醒和专注的头脑,这样做能激起我一整天的活力。当我的工作完成之后,我便想要放松。此时我倾向读一些历史、散文、批判性文章和一些传记类作品,以使我的大脑放松。除了这些,我还在手头放着一些诗集,以便我随时兴起想要翻一翻。我的床边也放着一些书,可以随时开始翻阅,也可以随时在读完哪一段后放下。
我:你的意思是说,不是一本书读完了再读下一本,而是同时读几本书,而且可以根据心情去选择各类书,对吧?
老毛子:对。不过,如果你非要专注阅读一本书的话,我有个建议就是跳读。什么是跳读呢?就是读者知道自己本能所感兴趣的地方,于是遵循着本能去跳读,就像猎犬追寻狐狸的气息。也就是说可以放心大胆地跳过不感兴趣的地方,不拘泥于作者的每一句表达。跳读是一种技巧,通过经验积累才能获得。当然也有一些人他们很有天赋,无须费力便能将一本书从头到尾,捕捉到精华的内容。
我: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走马观花”,“不求甚解”。跳读,是有它的弊端的。虽然它能节省时间,提高阅读速度。
老毛子:我想说的是,如果小说读起来很费力,那么就干脆不要读了。不幸的是,出于某些原因很少有小说能让人一直带着兴趣从头读到尾。尽管跳跃式阅读可能是个不好的习惯,却是读者不得不学会的一项技能。
我:竟然你提到了跳读,那么我就实话实说了。你在下一章——“怎样的人写出怎样的书”这一节里,给我们列出了10本巨著书单,我不得不说我对它们是没有兴趣的,即使你把它们的作者八卦得多么令人好奇。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你们外国人的名字很难记住,如果让我硬着头皮去阅读你对它们的讲解,我就感觉不到阅读的享受了,所以,我决定采取跳读这个方式去对待它们。
老毛子:OK。这叫现学现用。
我:当然,因为它们是名著,所以我跟大多数人一样,不想读却又希望自己读过。我想我对于它们的故事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老毛子:说到故事,看来不管在哪个年代,大家都热衷于故事。小说家不是故事员,但小说要有故事。既要刻画人物。那么一部好小说应该具备一些特征。我之所以在书中列举出来,是希望读者了解小说,以便更高效地、更舒服地去阅读。还有我认为畅销书不一定都是好书,我们读者要保持冷静的头脑。
我:你这么一说,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定义好小说的了。
老毛子:首先,它的主题要能够引起读者广泛的、持久不衰的兴趣。作者讲述的故事应该有说服力,并且有条有理。
其次,人物必须具有个性。小说家的材料是人性。只要一个小说家笔下的人物鲜明到足以让人误以为那是一个独创的人物,他就已经很成功了。
另外小说里的语言也应如此。作为一个上流社会的女人,她的谈吐就应该符合一个上流社会女子的身份;一个妓女的谈吐,就要像一个妓女;一个在赛马场中招徕客人的人,或者一个律师,谈吐都得符合各自的身份。
最后,一部好的小说还必须引人入胜。这是最基本的特点,少了它,其他一切都会落空。
我:小说这些好的特征,不仅仅对于我们阅读有帮助,还有利于我们写作。我希望自己不仅能从阅读中找到乐趣,还希望自己能写出供他人娱乐的东西。当然这种娱乐是一种艺术之上的娱乐。
老毛子:但是不要忘记不管你是读还是写,首先要让自己愉悦。另外你不要把那些作家认为不可超越,他们其实并没有什么超人才能,只是因为他们有个性,爱创作,还有灵感。
我:我想最近这段时间,我还是应该从你的作品中去了解你这个人,因为我对你的兴趣远远超过你提到的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等巨匠们。我有可能早上起来读你的《人性的枷锁》,晚上睡前读你的《月亮和六便士》,或者把《寻欢作乐》做为一种消遣……如果你的小说让我读不下去了,那么我要么跳读,要么把它们扔到一边。这些都是你教给我们的方法。
老毛子:……(也许他没想到我会这么说,他卡顿了)
我:不过,现代人很忙,用来读书的时间很少,为了生存有时候要苟活,所以我也很难保证一天有多少时间去阅读。但是不管生活多么艰难,如果读书真的能成为我们各自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那么心中就有了一盏明灯了。
老毛子:能问你一个问题吗?就是迄今为止,你有没有一口气读完的书?不管它是不是小说。
我:有。就一本,《像雾像雨又像风》,是一个人蹲在卫生间里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天也亮了。
老毛子:这…这本书,我…我没有听说。
我:你当然不知道。那可能就是你所说的畅销书吧。是谁写的,我也忘了。
这时,我发现老毛子的烟抽完了,而且他又开始口吃了。
好,今天的对谈结束,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