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梦与现实
第一节 雨夜梦回
窗外电闪雷鸣,此起彼伏的轰隆声,是大自然的咆哮。闷热的空气随着天地的一声声怒吼颤抖着,如困兽般对自由的渴望,我畏惧,惶恐,不安。 站在透明护栏的阳台,我甚至能够感受到厚厚的云层摩擦的电流声,通地心中的神秘引力一直鲸吞着这来自不易的膨胀的渴望,可能在神秘引力的中心埋葬着潘多拉魔盒,等待着命运之子的降临,我不知道上帝选中的那个人是谁,与我何干。
这是一个饱含春意的午夜,沉闷的春雷搅得我睡意全无,窗外的雨帘时疏时密,编织着诡异的纵横线,窗帘随着风的节奏摇摆着,上帝之手仿佛就隐没在这带着奇异密码的频率中,只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人或者任何一个生物能够破译上帝的密码。
我拿起一支白色万宝路香烟,点燃。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也学会了习惯这徐徐的烟雾笼罩自己的感觉,却只能接受白色滤嘴的万宝路香烟,可能这是为内心唯一坚持的与嗜烟者的区别吧。床上的人在壹语着,一个陌生的女人。胃中翻滚的烈性威士忌的味道终于平息下来,从有点微凉的窗台回看被丝绸裹着的妙曼的身材,被轻薄的泛着象牙白的月光,披上一层如地下画室上隐隐约约的雕塑模特的清冷。只是每次看到这样的她都会浮现着另外的一个相貌,连皮肤的触感都变成了另外一种感觉。
我打开冰箱,里面杂乱无章的摆放着吃剩的披萨,喝到一半的古巴黑朗姆,冻到生硬的黑加仑,从中翻找出冰块,放在玻璃杯里,倒上一点苏格兰威士忌,棕黄的液体总能在这样的雨夜给我一点安稳。我陷入松软的沙发里,昏黄的床头灯照亮的斑斑驳驳的书架,错落有致的放着看过和没看过的小说,好像书架上面睡着的,是一个个储存着记忆和故事的卷轴,承载着一个个世界叠加的混乱与自由。点燃一支烟,伴着威士忌的醇香,看上一个故事,这样的状态可以暂时让我停止讨厌自己。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想逃离这个躯壳,这个不属于我的躯壳,回到帕罗戴斯的《在路上》的日子里,带着一本写满满密密麻麻随路笔记的翻页巴掌大的笔记本,一只残缺不全的HB铅笔,跟着货运卡车,从纽约到西部丹佛的日子。夕阳斜晖下的我可以坐在西部谷场的草堆旁,写下牛仔般洒脱的诗篇,喝着劣质威士忌,拿着一支笔,一个本子,仗剑天涯,云游天下的逍遥日子,是多么令人怀念。
整夜我都再没有回到靠着窗边的床上,也不知道一大早陌生女郎是如何自行离去的,我只是靠着沙发上的可拆成空调被褥的两用靠枕,伴着暮鼓晨钟这么睡去的。 醒来时,只是就这么睁开双眼,呆滞地盯着天花板,上面已经积累很多昆虫尸体的灯罩,显示乌黑亮丽的颜色,旁边镂空的烟雾报警器,似乎从来也没有出现过报警的情况,即使我深深的吸一口气,朝着它喷过去,也依旧无济于事。我就这么看着天花板,看了大约五分钟,手机的防睡癌闹铃再次响起,是苹果手机特有的"海边"闹铃,即使没有一点海边的声音,仿佛你也能从中找到你对海洋的记忆。我挣扎着起来,望向床上,唯一的一个枕头上依旧留着脑袋枕过的形状,证明着昨晚确实是有一个人在上面睡过。我一直都没有在床上放置两个枕头,一是因为我已单身独居很久,没有必要;二是因为我觉得如果放上两个枕头,我就必须在放个人在边上,而这个是我无法做到也不想做到的事情。那个枕痕是否是我的,无从知晓,昨晚的记忆已经模糊的无法辨识出来,我也不清楚是否我喝多了之后和一个陌生女人睡过,床上也没有收拾过的痕迹,好像就是我午夜梦游后到的沙发上,那个散发着象牙白薄雾的女人,是否是我臆想出来的,也无从考证。
摇晃着依旧带着宿醉迷离的脑袋,将身上的JORDAN球衣和沙蓝色海滩裤甩掉,内裤也是丢在一边的,就这么赤裸着晃到客厅,皮质松软的沙发我的臀部整个都吞噬进去了,似乎我又要在沙发上沉沉睡去,来一个舒服的回笼觉。半睡半醒间却又想起今天仍旧需要正常上班的,便又挣扎着爬起来,继续我本来就打算做的事情:去洗手间冲个舒服的澡,刮胡、涂须后水、吹头发、喷香水,换上工作必须的西服领带,穿着锃亮的黑头皮鞋,挎着公文包,电梯下楼,步行五分钟到地铁站,汇入早晨茫茫的上班洪流中去。
大学毕业五年,在这家公司也工作了四年,从最开始的充满干劲的年轻小职员,变成现在已经不再年轻开始虚度年华的小职员,时间一晃也就过去了。在公司上班也说不上是快乐的,但也绝对说不上痛苦,只是很多时候,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工作日的时间里,朝九晚五,体制内的工作,都是做着本职的日常的工作,网络里那种如何让你虚度人生的生活方式,却也就是在说着我所正在经历的事情。我似乎也习惯着早上八点起来,洗漱穿戴完毕后八点半准时出门,九点到公司,和办公室的同事寒暄几句,泡一杯速溶咖啡,处理昨日积压的还未处理的邮件,打上几个电话,填写几个无关痛痒的报表,转眼就到了午休的时间,约着三五同事,谈天说地,今天的股市行情是升是降,谁家的孩子满月了,美国又攻打阿富汗了,南海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街上又开始抵制日货,丰田卡罗拉省油,大众迈腾的后排空间大。。。。。。如此种种,却也不亦乐乎。至少话题不会绕到现在实质上每天都日复一日的无聊生活上来,表面上看来,我们的生活也都有滋有味。工作五六年的光景也都在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有了自己立足的房子,股票赚钱的还买了奥迪的A4L或者大众CC这类小资又不失身份的车子,不时开着车子,带着老婆孩子到海边自驾游,即使海水略微泛黄也玩的不亦乐乎,朋友圈被这类略带晒图嫌疑的新闻占据着视野,渐渐也懒得再关注更多。只是在三四点下午茶的光景里就想着能早点回家,即使公寓里没有女人的家的痕迹-应该说固定女人的痕迹,我也想着快点回到家里,虽然只是看一两部老到掉渣的电影,听听从旧市场淘来的二手留声机放出来的李斯特的《但丁》交响曲也是一种不紧不慢的小资情调。尽管我很讨厌称之为一种小资,仅仅只是喜欢的生活方式,却也最终逃不过附庸风雅的事实。有时候就是这样,别人在做这类事情的时候,都是默默的在心里漏出不止一星半点的鄙夷,在自己这样做的时候,却又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种与生俱来的特殊性在那里,做的事情敢情都是别人想不到去做或者和真正有那么些特殊的人才会去做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