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空闲时读了会儿《读者》,刚读了第一篇文章就热泪盈眶。文章讲了一对老年夫妇晚年时的“爱情”故事。文中的老妇人患了老年痴呆症,医生说已无治愈的可能,老头子十分伤痛。起初,老妇人并无明显症状,突然有一天,她竟然连他们夫妇看了几十遍的电影中的凶手是谁都忘得一干二净,老头子才第一次感到慌。再后来,老妇人被送进了收养老年痴呆症的养老院,此时,老头子签了一份合同——同意一家诊所(美国政府将之取缔后又再次违章成立的)在自己身上做任何老年痴呆症的试验,最终也被送进了同一家养老院,与老伴相聚。
读完后鼻子酸酸的,我感动了。我感动于老头子对老伴的爱,感动于他对自己最爱的女人的牺牲,感动于他无私的献出自己的躯体,换言之,他甚至是为全人类文明的进步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老头子与老妇人爱的那么纯粹,那么高洁。六十多年的爱情仿佛被封上了保鲜膜,永远都有新鲜感,长久,永不衰竭。老头子的“牺牲”,是最让我为之触动的,或许作者(也就是老头子)本身没想将自己的心理挣扎呈现出来,但读完以后,读者其实已心知肚明。他多少个夜在失眠中度过,多少次挣扎占据他的全部?但为了他老伴,亦或是为了全人类,他选择了义无反顾。其实真正的爱情不是鲜花和拥抱,不是情话和钻戒,只是在你最需要我的帮助的时候,我义无反顾,挺身而出。六十度春秋,老夫妇的爱情,已成了北温带日出日落那样必然,永存。
作者在写作方法上也构思巧妙,利用倒叙,让读者同步作者的心路体会,开头先写了老夫人幼稚的像个孩子,设置悬念,吸引读者。再慢慢陈述了老妇人患上老年痴呆症,使读者一时接受不了,这样的构思总好得过开头就交代“她患了老年痴呆症”,避免平铺直叙,使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