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冯小刚导演,会让人想起他早期拍的那些令人喜闻乐见的商业片跟后期那些不那么令人喜闻乐见的商业片,在那么多片子里《芳华》绝对是个另类,甚至可以说,有可能是最特别的一部。
因为他拍了自己想拍的东西,或许他觉得活到这个岁数,拍了那么多商业片,应该拍点自己想拍的东西了。
《芳华》不是商业片,如果要找它的卖点的话,它卖的是一种情怀,是人们对那个年代那种特有青春的追忆,小编一直觉得,那个年代的人最纯粹也最现实,最直接也最虚妄,最纯真也最狭隘,他们有属于自己的阶级圈子,有自己的一套观念,有自己评判人的一套标准。
在这些圈子里,那些“异类”,总是被议论、被怀疑、被排挤、被抛弃的存在,这跟他们的好坏无关,跟善恶无关。
片中的“活雷锋”刘峰跟从农村来的何小萍就是这样的异类,刘峰是因为太好了,被高高供在了神坛,久而久之,人们把这种好当做了理所当然,当做了他的应该,他不该有七情六欲,他不该爱谁,他的爱应该是无私的,是博爱,他是圣人。如果有一天他爱上了谁,人们会觉得这是对他形象的亵渎。
而何小萍是因为太自卑了,她一心想要逃离原来的生活,却不想又落入了另一个并不接受她,也不被她所喜欢的圈子中,生活就是这样一个又一个的怪圈,一个又一个的循环。无论怎么挣扎,也跳不出那个怪圈,离不开那个循环。
这是刘峰的错吗?当然不是,是何小萍的错吗,也不是,这是那个时代的错。
刘峰对林丁丁的爱是纯粹的,何小萍对林峰的爱同样也是纯粹的,她受到排挤、被挖苦、被讽刺她都没有放弃,一直努力一直想要跳A角,但刘峰被派走后,她放弃了,她讨厌那个文工团里的人,她不想要跳舞了。
影片里有段长达六分多钟的战争场面,拍得血腥而残酷,正像那个年代那些人的青春,你不需要记得,但也永远不会忘记。那段战争留在他们身体上的心灵上的伤害。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在很多年后,那个叫林丁丁的女子还会记得那个喜欢过自己又被自己落井下石的刘峰吗,不会的,人是善于逃避跟为自己开脱将自己行为合理化的动物,而刘峰还会记得已经发福的林丁丁吗,那份纯粹的爱早被埋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在他失去的右手里。
不知道有谁跟小编一样,看完电影难过盖过了别的感情,影片的代入感很好,虽然没有生于那个年代,却让人对那个年代的人事物有了很深的感触。
善良终归没有被善待,而那些人最美好的年华都散落在了历史的洪流中,散落在了那一代人的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