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她知道,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她就算选择跟他在一起,也称不上丑闻,成为一个不能见光的爱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闷声发大财”。但她还是隐隐觉得,不值得。”
这是我昨天看到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络作家推送的一段推文。
她最大的本领就是把世俗说得理直气壮,俗称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犹豫着要不要当一个情妇?还认为当一个见不了光的情妇是“闷声发大财”?当情妇不算丑闻?只是隐隐觉得不妥?
是有很想进入上流社会,多想要名牌包包,多喜欢吃高档餐厅的美食,所以愿意这样不惜一切代价?是不是穷怕了,嫉妒疯了,所以决定把爱情,道德,忠贞全部仍在一边?
这个世界变化得太快,我这么年轻就已经快跟不上脚步了。我想,对于选择当“情妇”或者“小白脸”的人来讲,可能小时候不是缺爱就是家里真的缺过钱,不,这样讲太善良了,他们可能仅仅就是虚荣。